⑴ 開發商超過備案價格賣購房人能否要求退還多出部分
網簽備案兩年貸款依然沒通過的話,最好換一個銀行貸款,但如果依然不能通過的話,開發商可以要求購房者退房
⑵ 得高於備案價的話,可以要求開發商返價么
你說的復應該是商品房的銷售制價格高於物價局備案的價格對吧?我們市是這樣的,房產銷售的價格以整幢樓的所有價格代數和為0,如果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格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但開發商的每個價格,你很難完全掌握,現在還要求商品房價格進行一價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來的。但通常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需要在賬務和房產局備案合同上可查。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價局進行舉報,將一些明顯高於備案價的情況告訴物價執法部門。
⑶ 房產銷售價格高於備案價怎麼處理
你說的應該是商品房來的銷售價格高於自物價局備案的價格對吧?我們市是這樣的,房產銷售的價格以整幢樓的所有價格代數和為0,如果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格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但開發商的每個價格,你很難完全掌握,現在還要求商品房價格進行一價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來的。但通常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需要在賬務和房產局備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價局進行舉報,將一些明顯高於備案價的情況告訴物價執法部門。
⑷ 房屋實際銷售價能高於備案價嗎 有辦法解決以便宜些嗎
不可以。如果商品房售價超過備案價,可以直接跟房管部門反映的,超過備案價,合同是無效的。
一般情形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內容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為合法有效。但是購房者可以前往房產管理部門投訴開發商違反相關價格備案規定。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前需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證件,以確保該房屋買賣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合同法》第52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會導致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管理性強制性規范,合同並當然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5條規定:「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繫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穩定。
人民法院應當很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很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目前我國關於商品房價格調控,政府指導定價的各類通知,意見,未形成法律,行政法規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⑸ 關於商品房備案價格與銷售價格的問題
商品房復的備案價格是制開發商在開盤之前就在建委備案的價格,銷售價就是開盤後的價格。一般而言,很多的商品房的銷售價一定是高於備案價格的。商品房住宅銷售價格備案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必須提交包括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及監管協議等內容在內的商品住房預售方案。
商品房的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之前的備案價格的5%,具體變動需要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商品房的銷售價格備案的主要目的是房管局和政府為了防止開發商無原則性的調整價格,避免因價格過度上漲或下調造成房地產市場的不良沖擊的一種監管制度。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前需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證件,以確保該房屋買賣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⑹ 為什麼商品房一房一價價格都高於備案價
你說的應該是商品房的銷售價格高於物價局備案的價格對吧?
西安市是這樣的,房回產銷售的價格以整幢樓答的所有價格代數和為0,
如果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格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但開發商的每個價格,你很難完全掌握,現在還要求商品房價格進行一價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來的。
但通常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需要在賬務和房產局備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價局進行舉報,將一些明顯高於備案價的情況告訴物價執法部門。
⑺ 開發商把房子買賣權交給售樓處,售樓處可以賣高出備案價嗎
房屋實際銷售價是不能高於備案價的。
根據房價備案制度規定:開發商在首次內開盤定價時,必須提前容15天到物價部門備案,然後才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預銷售許可證,備案的價格將在房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這一價格即為該樓盤的最高售價,開發商不得擅自在實際銷售中突破此價格賣房。如果確定對方沒有重新備案就擅自漲價,你可以起訴。
延展閱讀:
房價備案制度是指要求開發商在首次開盤定價時,必須根據規定的時間提前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然後才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銷售許可證。
備案的價格將在房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這一價格即為該樓盤的最高售價,開發商不得擅自在銷售中突破此價格賣房。
⑻ 商品房開盤銷售價格是不能高於備案價格還是不能低於備案價格
商品房開盤銷售價格是不能高於備案價格,備案價格1萬實際銷售價格範圍是0到10000元之間。
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規范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在公布的市場平均利潤率及合理幅度范圍內制定銷售價格水平。
市場平均利潤率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測定,合理上浮幅度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購買力和市場供求狀況確定並予以公布。
在備案過程中,物價部門將對開發商的銷售價格水平是否超過市場平均利潤率合理幅度進行監督。
價格主管部門對普通商品住房實行價格(成本)備案制度。他們還給開發商列了道公式: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成本+利潤+稅金+計入房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層次差價±朝向差價±環境差價。
(8)開發商賣價高於備案價擴展閱讀:
房價備案細則:
1、開發商在首次開盤定價時,必須提前15天到物價部門備案,然後才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預銷售許可證,備案價格將在房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此價格即為該樓盤的最高售價,開發商不得擅自在實際銷售中突破此價格賣房。
2、如果開發商在實際銷售過程中想提高銷售價格,那麼必須提前15天到物價部門重新備案,並由房管部門重新在網上公布。
3、開發商在物價部門備案的價格、房管部門在網上公布的價格以及樓盤的實際銷售價格,必須「三價統一」,如果開發商突破備案價和公布價隨意抬價,將由主管部門進行查處。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前必須到物價部門辦理價格備案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備案手續才能到房管部門領取到預售許可證進行銷售。
⑼ 商品房實際簽訂的合同價格高於房產局備案價格,業主能找開發商退還差價嗎
商品房實際簽訂的合同價格高於房產局備案價格,業主可以主張開發商返還差價。協商不成,到 物價局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解決。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第十五條商品房經營者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第十六條商品房經營者不按照本規定明碼標價和公示收費,或者利用標價形式和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