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宅開發 > 開發商退出小區

開發商退出小區

發布時間:2021-02-15 00:37:05

⑴ 物業公司退出管理小區開發商如果不接收怎麼辦

你說的問題抄比較籠統。不襲知道你所居住的小區是新開發入住的還是已經有幾年的較為成熟的社區。如果是新開發入住的情況下物業公司退出該小區不再提供物業服務。如果該小區有業主委員會可以重新招聘新的物業公司入住提供物業服務。如果沒有可以選取業主代表向當地社區提出申請,請社區給予幫助重新選取物業公司。這種情況下一般開發商是不會管的。需要業主自治的情況較多!

⑵ 開發商撤離,物業公司撤出,業主該怎麼辦

開發商撤離以後物業公司也撤走,使小區處於無人管理狀態,怎幺辦?首先應該在內小區推薦出幾容個熱心群眾公益事業的人選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然後向管轄的社區匯報,請他們幫助選舉產生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有了業委會就可以代表小區招聘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或者在業委會組織下成立一個管理小組或是自治委員會實行業主自治,自已管理自已。把小區管好,使廣大業主在優美的環境中過上幸福的生活!

⑶ 物業公司退出一個樓盤,需要哪些程序嗎

1、因為沒有簽來訂新的物業管理源合同,而前期管理合同在小區業委會成立的時候就自動失效了,並不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可以以合同到期為由退出小區管理。
2、提前一個月發函通知小區業主委員會,要求業委會盡快招聘新的物業公司,並通知退出小區的確切日期,並在小區內貼出通告。
3、整理小區資料,含業主資料、交房資料、小區各項圖紙、小區各項設備的相關資料和運行情況。

⑷ 我們小區物業前段時間貼出公告說他們與開發商的合同到期要撤出該小區,因為我們業主不知道開發商和物業到

樓上的不要誤導樓主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都是開發商代表廣大業主跟物業企業簽訂的,當然代表廣大業主不是沒有根據的(依據購房合同裡面的物業服務協議),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和收費率達到一定條件的話,物業合同到期,物業企業會主動找業主委員會續簽的,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也可以找當地居委會,除非物業企業持續虧損,不得已不會主動撤離小區的,因為撤離小區要交接手續等很多資料。費時間、費人力、物力,總之費力不討好的活。物業企業作為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持續虧損,按照條例規定,只要合同到期不續簽,做好交接手續即可。至於手續要看由誰願意來接管這些手續而已。

既然撤離小區,相應的水、電服務肯定也會停止,而且我敢說,樓主的小區的水電肯定沒法直接去自來水公司或者供電公司購買,(這一般都是前期開發商建設交接遺留問題。不做解釋),所以樓主只能通過交涉下當地居委會,看看他們是否能接管該小區(在沒有新的物業企業入駐之前)

你所說的售出的水電,應該不可能作廢,到目前為止,我所知道及了解的,只要你買了電瞭然後插入自己的電表,不管物業企業是否撤出,電表數已經記錄到你的電表中,不存在更改的可能性了。至於水的數量,只要物業公司撤離的時候,將撤離時的水表數抄下來做好交接即可。

如果沒有地方願意接管手續,而物業公司面對虧損合同到期必須要撤離的時候,那才是你們業主最麻煩的時候,到時候找誰估計也不好使。

⑸ 怎樣把開發商的物業趕出小區

如果你們是小區業主的話,建議召開業主大會,選擇業委會的成員,成立業主委員會回,
然後由業主委員會答選聘新的物業公司進入小區,這樣就可以把開發商前期物業趕走,然後你們再繳納物業費用,新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就可以了。

⑹ 成立業委會後,為什麼有些物業公司會選擇退出小區管理

現在的一些物業公司不能很好地起到服務作用,而是貪圖利益,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後,會對物業起到監督和制裁作用,所以一些物業感到沒有利益可圖,便會退出小區管理。

⑺ 小區建好後什麼情況下開發商退出

按照開發商。所開發的工作項目。完成以後就可以退出。

⑻ 開發商將小區 移交給物業需要什麼手續需要在建委走什麼流程嗎

《物業法》第二十九條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綜合資料:

1、項目土地使用合同、紅線圖、立項文件、工程申報批建文件及計劃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協議書(合同書);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家建設徵用土地通知書》復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書 復印件;

4、建設用地批准書復印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6、市規劃局《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復印件;

7、規劃報建圖復印件;

8、建築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建築報建上級機關的決議、決定、批示等工程重要會議紀要和指導性文件;

10、初步設計方案、設計鑒定審批文件;

11、建築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12、物業各分項工程設計方案復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施工執照(復印件);開工竣工報告復印件、施工量放線圖表記錄;

14、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復印件;

15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質量認定書復印件;

16、建築工程竣工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17、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復印件;

18、工程建築埋放線、驗線、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19、通信管線等各分項工程竣工驗收書/驗收報告復印件;

20、竣工驗收會議文件及質量評審材料、竣工報告、竣工驗收證書;

21、公共配套綜合驗收合格證;

22、單項工程質檢監督委託書、成果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23、地質勘察報告復印件;

24、建築施工圖(結構、建施、水施、電施、防雷、弱電等)原件;

25、圖紙會審記錄復印件;

26、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包括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復印件;

27、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復印件;

28、沉降觀察記錄復印件;

29、竣工驗收證明書復印件;

30、主要建築材料質量保證書(鋼材、水泥等)復印件;

31、新材料、構配件的鑒定合格證書復印件;

32、建築竣工圖(包括總平面圖、建築、結構、水、電、防雷、弱電、設備安裝、附屬工程及隱蔽管線等)原件;

33、其它項目竣工圖(綠化、景觀、二次裝修等)原件;

34、各分項工程施工單位資料復印件;

35、各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表/測試報告復印件;

36、園林綠化圖紙、清樣、品種、數量、養護注意事項;

37、施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竣工圖、配套的設施地下管網的工程設計圖及竣工驗收資料;

38、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計算資料、質量保修和使用說明文件;

39、其他相關資料。

(8)開發商退出小區擴展閱讀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⑼ 開發商撤出小區,為辦完稅手續,可以將佔用公共面積的車位辦在私人名下繼續賣給客戶嗎

應該是不可以,公用面積產權問題都確定不了怎麼賣,買時一定看好手續問題,包括地下人防車位都不能買賣,建議到住建或規劃部門確權後在認購。

⑽ 物業管理公司怎樣退出小區管理

樓主,給你一個貴陽的規定,相信可以作為參考。

各物業管理企業: 為貫徹執行《貴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規范物業管理行為,促進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我們起草了關於《物管企業撤出物業小區的程序規定(試行)》,請遵照執行。
物業管理企業撤出企業小區的程序規定
為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貴陽市物業管理條例》及《貴陽市物業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物業管理活動中,有以下情形的,業主可依法解除物業服務合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一)物業服務到期;(二)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三)物業管理企業未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二、業主解除物業服務合同,需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進行。
三、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有下列情況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作出解除物業服務合同,停止物業管理活動的規定:(一)物業服務合同到期;(二)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三)業主違反服務合同約定,致使物業管理企業無法正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物管企業作出撤出物業服務小區的決定,應書面送達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方,同時應函告物業所在地辦事處及房地產管理部門;被解除方如有異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物業管理企業在撤出所管小區解除物業服務合同前,須在小區內公告並作如下公示:(一)撤出所管小區的公告及原因;(二)物管費收支情況公示;(三)擬退出的時間及相關資料交接的時間、地點;(四)其它需告知的事宜;上述公示資料需提前20天公示
六、物業管理企業應在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決定生效之日起的20日內向業主委員會(或業主授權代表)辦結移交並退場。未如期辦結移交的,經雙方協商另約移交時間後再先行退場;
七、物業管理企業撤出所管小區解除物業服務合同前應就以下內容移交:(一)代管物業維修資金的,應將業主明細表及帳目移交;(二)物業管理用房;(三)小區業主樓層、面積、姓名等檔案資料;(四)清退退出日期後業主繳交的物管費及裝修保證金;(五)消防、水、電、氣、電梯等驗收資料;(六)基礎、地下管線等隱蔽工程驗收資料;(七)其它相關圖紙。
八、因物業管理企業的過錯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因業主過錯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給物業管理企業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依法要求賠償損失和補償其不可轉移的先期投入。
九、本規定於下發之日起試行。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

閱讀全文

與開發商退出小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