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小區屬於住宅小區現有很多改成商戶了,並且嚴重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我物業公司該怎樣處理、
物業服務公司對小區內擅自改變房屋性質的現象有進行勸阻、制止和向行業主管部門、規劃局報告的職能。
❷ 海淀區的住房要改變住房用途為經營性用途,應該去街道辦事處還是住建委具體流程是什麼有辦事指南最好~
這個事情你只能去住建委,街道是沒這個職能的
不過房屋性質在土地規劃時候就已經制定好了,不是那麼容易變更的。如果打算用住宅開辦公司之類的,還不如組個寫字樓方便省事
❸ 住宅一樓能改商鋪嗎或者能改造租商戶嗎
不能!若是沒有找麻煩的你可以出租,但要知道:出租房屋需要產權齊全、租房者不能改變房權證上的用途、還需要備案;若不能做到這些,萬一租房者惹出事來就麻煩了~
❹ 住宅改商用房有哪些法律依據
一、政策依據
現有依據是國辦發〔2008〕111號文件。也就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四)放寬市場准入。...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二、相關法律、法規
必須明確說明,「住改商」並不是無條件的,住宅業主在改變住宅用途時不能隨意而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相關法律、法規沒有相應的禁止性規定。二是「住宅商用」必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利害關系的業主不僅指「同幢樓房裡其他的業主」,也包括「其他樓房裡受到影響的業主」。這是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充分尊重相鄰權的具體表現。如果相關的業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沒有禁止,也不能將住宅改作商用。上述兩個條件必須是同時具備的,缺一不可。經歸納,住宅改商用房主要涉及如下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法》第五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未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有利害關系的業主請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業主以多數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其行為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築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110 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
5、《國家工商總局關於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
(二)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
二、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股東(出資人)或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承諾,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並已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三、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登記時,股東(出資人)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個體i商戶);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企業(公司)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蓋章、個體工商戶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蓋章或簽字。
四、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已向登記機關承諾遵守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和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而實際上並未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和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屬於提交虛假材料的行為。
❺ 我是商戶店面要拆遷房東不給補償款怎麼辦
一、如果所租住的房屋被拆遷,租客應在規定的期限完成搬遷,但要保留相關的證據,以便搬出之後同拆遷人及房東協商相關的補償事宜。二、 如果確實因為承租的房屋拆遷導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賃使用的,出租人應當對承租人的裝修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償,或者直接要求拆遷人支付搬家補助費等損失。三、對於房屋可能被拆遷的信息,房東應該告知承租人。因為這直接關繫到雙方合同的簽訂,關繫到承租者的利益,並且屬於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是不允許進行出租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范圍確定後,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三)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該條為強制性規定,因此按《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為無效合同。房東不僅要把房屋可能將要被拆遷的信息告知承租人,而且一旦明確拆遷范圍,再進行出租,則屬於違法出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此外,承租人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積極主動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四、租客遇到拆遷,如何有效維權 1、可以選擇解除租賃協議,獲得相關補償。在公房承租中房屋拆遷時,如果承租人與房屋產權人達成協議,解除租賃合同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不再給予承租人補償。 2、如果不解除租賃協議,在產權置換的情況下,可以重新訂立租賃合同。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沒有進行產權置換,承租人可以要求支付相關的費用:第一,搬遷補助費。按照建築面積或合作規定進行計算。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包括:設備搬遷,安裝費用;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第二,停產停業損失(主要針對的是經營性用房)。按照建築面積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用。
❻ 住宅樓是否可以做商戶
嚴格的說是不可以的,關於住改商,需要業主委員會進行討論投票來專確定,也許主管部門的許可。但屬是由於業委會與主管部門的監督缺失,這種情況很普遍。如果臨近的業主受到干擾,他們是可以以相鄰權侵權為由向法院起訴的。
❼ 舉報居民樓改商服找哪個部門和電話號碼
一、經營行為,由工商局管理。
目前國家鼓勵創業,已經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放寬登記條件,住宅也可以作為經營場所。但在工商登記時,必須要有社區提供的不擾民證明,才能頒發營業執照。
二、受影響住戶有權提出要求。
依據《物權法》第77條的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三、住宅改作商用,需要在遵守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獲得鄰里認可。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未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有利害關系的業主請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住宅樓內的商戶如果嚴重影響了其他住戶的生活,住戶可以先找經營者溝通,或向小區物業、社區反映,協調解決,必要時可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對於小區里的商戶噪音擾民,街道或社區接到投訴後,一般都會派工作人員進行協調解決,對於嚴重擾民的,需要居民撥打110報警求助。同時,如果是無照經營的,可以向工商、消防、環保部門投訴。
❽ 住宅一樓能改商鋪嗎或者能改造租商戶嗎
你好!
不能!若是沒有找麻煩的你可以出租,但要知道:出租房屋需要產權齊全、租房者不能改變房權證上的用途、還需要備案;若不能做到這些,萬一租房者惹出事來就麻煩了~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❾ 為了把我們趕出去,私自提高物業費,拒絕給商戶賣電.請問這些有法律依據告物業公司嗎
物業費的確定是由《前期物業合同》與《物業合同》中確定的,突然提高物業費沒關系,也別與物業人員做口舌之爭。
第一,找他要物業合同看,為什麼漲了這么多?都涵蓋了什麼?
第二,如果對方以你們是租戶為由不給看,或者其他理由不給看,你們就說那我們得去房管局物業辦去問問了,物業合同是公開的,不給看?到物業辦就能讓他們整改。
另外,為什麼是物業負責賣電?如果是商住兩用的,則不用跟物業簽什麼擾民條約(商用就肯定也允許擾民),但是擾民條約如果是經業主大會授權的,則必須要簽(具體內容最好仔細看看)。如果是住宅就非常麻煩了,要按照下面這則條款自己去鄰居家簽《同意書》。同意書的內容要看你跟鄰居是這么協商的。但願是商住兩用房,住宅的,太!麻煩。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有利害關系的業主」需要解釋一下,樓上、樓下、旁邊以及受影響的所有鄰居,比如你在5樓經營,你的客人上樓是電梯的話就要本棟全體業主都同意,因為佔用電梯了,如果他們爬樓,就要1-4層的都同意,因為涉及擾民了。如果晚上熄燈較晚,燈光又過於明亮的,屋裡是要拉窗簾的,不能讓對面樓的受影響。
最後,物業不賣電也是要看物業合同的,看他有沒有被授予這方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