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哈爾濱市集體戶口,在哈爾濱市買房子,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沒有任何要求,屬於戶口平遷,我就是這樣遷的,我本是外地戶口,上大學以後落在人才中心,就屬於哈市集體戶口,在哈爾濱買了房子以後把集體戶口遷出來,直接遷入房子所在地戶口,花7塊錢的戶口本工本費就可以了,我是下午去的,10分鍾就完事了
⑵ 哈爾濱集體戶口怎樣申請經濟住房
申請審批需具抄體條件 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達到法定晚婚年齡以上的未婚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單身人員、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年收入在4萬元(含4萬元)以下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
2.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入伍的老軍人;
3.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
4.現住房面積低於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准70%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
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准按《哈爾濱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貫徹<黑龍江省城鎮居民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哈房改組字
⑶ 集體戶口遷移戶口申請書範本
根據申請書的一般格式,寫清楚戶口遷移理由即可,格式可以參照如下:
戶口專遷移申請書屬
XXXXX派出所:
本人XXX,XX歲,戶籍所在地為XXXXXXXXXXXXXX轄區XX路XX號,身份證編碼:XXXXXXXXXXXXXXXXXX;配偶(姓名)XXX,戶籍所在地為XXXXXXXXXXXXXX轄區XX路XX號,身份證編碼:XXXXXXXXXXXXXXXXXX;夫妻雙方於XXXX年X月XX日在XXXX民政(局)登記結婚,為了增進夫妻感情,利於工作和生活的和諧,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13條的相關規定,特申請將本人的戶口遷入到配偶的戶口所在地落戶,望貴所的工作人員審核後,早日批准為盼!
此致!
申請人(簽名並捺手印):XXX
申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⑷ 如何將集體戶口遷到房子上
第一步,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開具遷出證明;
第二步,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具體規定如下:
一、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擴展材料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參考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網路-戶口遷移
⑸ 哈爾濱集體戶口怎麼遷出
您好,不知道您 遷到哪裡?如果是省內,可以直接拿著你的集體戶口頁或戶口本版到落戶地派權出所辦理相關落戶手續,不用再到集體戶口管理的人才或單位,如果是省外的,需要您持本人戶口到落戶地派出所申請戶口准遷證。然後把戶口和准遷證拿到哈爾濱這邊的集體戶口管理的人才或單位辦理遷出手續。最終取得戶口遷移證。
⑹ 如何將我的戶口從集體戶口中遷出至自己房產所在地
你屬於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遷移,遷移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回位證明;擬遷答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買賣)合同原件(留存復印件);不動產銷售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⑺ 如何將集體戶口遷到房子上
將集體戶口遷到房子上具體方法: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4、如果房產是本人的,拿著本人身份證、房產證、集體戶本人頁原件,去房產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即可辦理。
5、如果房產不是本人的,要房主的同意證明(具體要什麼證明材料、格式等,建議咨詢一下所在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加上上述的各項證件。
6、辦理都是沒有費用的,當時辦理,當時拿本。為避免多次往返,建議還是去一次房產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咨詢一下的最好。戶口與房產所在地不在一處的。看房產所在地具體的戶口管理政策,屬於戶口遷入問題。這個就比較復雜,看各城市的政策。
辦理戶口遷移證流程:
先由戶口遷移辦理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過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審核,符合遷移條件的,報上一級分(市)縣局審批,審批後出具《准予遷入證明》。
當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到原戶口所在地下戶,由遷出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當事人再憑《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到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上戶。
⑻ 原集體戶口,現已買房,戶口遷到自己房子里,具體流程如何
辦理購房戶口遷移手續如下:
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或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受理,縣級以上(含)公安機關負責審批(受理、審批機關由市級公安機關確定)。其中屬同一市(指市區或縣級市)、縣范圍內遷移,且不發生戶口性質變化的,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
申報材料:
1、本人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及共同居住直系親屬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微機信息卡);
3、直系親屬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與申請人系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
4、夫妻隨遷需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證明;
5、女性年滿18周歲未滿50周歲的,由原戶籍所在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本人申請;
7、現居住地居委會居住情況證明。
(8)哈爾濱市集體戶口遷移到住宅申請擴展閱讀
江蘇戶口遷移事項:
江蘇省內居民在本省范圍內戶口遷移,只要在遷入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審批後,公安機關在線開具電子准遷證、遷移證,並在公安信息系統內部流轉,不再交給申請人。這就意味著,申請人不用在遷入地和原戶籍地之間兩頭跑,只要在遷入地一次辦理手續就能實現戶口遷移,大大節省了辦理時間和往返兩個城市的費用。
⑼ 如何將集體戶口轉入房產名下
1、持有房產證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入。
2、上述派出所同意之後會內給您一個准遷證。
3、您拿這個這容個准遷證到你戶籍所在地(集體戶口掛靠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4、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遷入單。
5、你再拿這個遷入單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6、如果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不同意遷入,則無法遷入的。
⑽ 集體戶口轉到住宅所在地
把戶口轉到房子需要准備的手續:
1. 必須已經在此商品房居住;
2. 申請填寫《投資、購房落戶、申請表》;
3. 戶藉證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
4.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遷入人員16周歲以上都需復印件);
5.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6. 《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房屋所有權證書》在銀行抵押,需到銀行復印蓋該部門印章;
7. 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合同需有「大連市房地產交易所商品房管理專用章」沒有專用章的請到房地產交易所補蓋);
8. 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9. 系法定結婚年齡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部門出具);
10.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12. 契稅完稅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3. 如果貸款需到物業復印首付款發票;
14. 如果貸款需到銀行出具目前已還款額證明;
15. 如果貸款已還清的需出具銀行證明;
16. 如果貸款列印貸款還款明細;
17. 兩個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標證明(到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
18. 出生證及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19. 遷入人員的(小孩除外)工資收入證明;
買房落戶辦理程序: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准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憑《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准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原籍下戶
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准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至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