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位分配的集資房,離婚時該如何分割
一、集資房是指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
二、離婚集資房要分為兩種情況。
A.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是指取得房產證的集資房。此類房屋在離婚分割時,需要按照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分割。下面列舉幾種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的情況:
1、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房怎麼分割?
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2、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房怎麼分割?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
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4、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如何分割?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法官會按照實際情況判決哪方擁有房子,獲得房產的一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上面四種情況是離婚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怎麼分的簡單解答,對於未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在離婚分割時就比較麻煩了。
B、未取得產權的集資房,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沒有取得房產證,且雙方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也就是說,未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法院不會判決房子歸誰。只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歸誰居住。在實際生活中,也有一種辦法可以分割集資房。那就是雙方競價,誰出的最多,誰就取得集資房的使用權,並給另一方補償即可。
❷ 離婚案中的房產如何評估價格
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公信力會高一些。評估價格是當前市場二手房的價格。裝修納入房子價格,按現在同類裝修進而折舊得出。家電算動產,不納入內。
❸ 要離婚了,單位集資房怎麼分
1.婚前財產一般屬於個人財產,你不能分;2.婚後購買的房屋財產一般屬於共同財產,要共分;3.分割財產時法院也會考慮具體情況,你應該可以適當多分。
❹ 離婚分割房子怎樣確定房子價值
根據對司法方抄面的的了解,整理出以下內容,以供參考:
在離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產時,並非以購房時的價值為准,一般是以房產現值作為分割的依據。
房價的市值一般由當事人雙方估價後達成一致的意見;若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通常是由原告申請向法院評估,並預交評估費用,再由法院委託相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作價,以該評估報告作為分割的標准。
評估報告的有效期一般是從3個月到6個月不等。評估的費用,則是在判決離婚後,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分擔。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雙方對財產價值有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競價、作價、評估、拍賣等形式來確定和處理財產,處理財產時應貫徹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不是必須委託中介機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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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離婚時如果共有一處在建集資房(尚未辦理房產證),如何進行評估或公證
可估算在內,多退少補,讓法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