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政府如何控制房價虛漲趨勢
宏觀調控
㈡ 為使房價能夠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價位,政府可以採取哪些調控措施
政府和農來民商量好,把源大米的價格調到100元一斤,其中95%政府所得,2.5%盈利,2.5%成本,政府允諾大米只能從農民手中買,百姓不得從國外買,也不能自己種,但發現從國外買也只不過3元一斤,自己種的話2.5元一斤,百姓詢問為何其它地方雜這么便宜,曰:我國耕地面積少,剛需人群多,有人投機倒賣,人工工資原材料漲價,丈母娘說男方家庭沒有百斤大米不能娶自己女兒,方正說了一大堆借口,真正的原因政府拿了95%的好處,大米是必需品,再貴也要吃飯,現房子和大米是一個道理,那些專家學者拿了好處,千方百計想轉移百姓的視線,借口是什麼呢?炒房者,丈母娘,通脹,人工材料上漲,外匯,供求關系,真當老百姓都是弱智,為何會調控,是因為人民怨聲四起,在不秀一下,政,權要沒了,他現在開,發,商的利潤逼出來,最多到30%,這是死線,知道建安成本才多少嗎?20%.其它的錢都誰哪去了?
㈢ 政府如何抑制房價的/
中央政府現在的做法是:
首先,慢慢收緊銀行信貸(最近的加息和提專高准備金率就屬是,當然也有收縮流動性的意思),並逐步提高房地產行業信貸門檻,從而來約束房地產行業良性發展。
其次,強力推進公租房和保障房建設,對商品房市場進行分流,暫時減少剛性需求,進而抑制商品房價格因需求過快上漲。(同時也是保障民生的舉措)
最後,提高住房保有階段的成本,即積極准備開征房產稅,以抑制投資保值需求。同時與保障房政策相結合,既有效的抑制了投資保值需求,又解決了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因為增加的房產保有階段成本肯定會轉移到租房者身上,而保障房的廉價租金會拉低商品房租憑價格,也就增加了商品房保有者的成本,抑制投資需求)
總結政府調整房價的方法就是:抑制投資、投機、保值增值需求;逐步分流、緩解剛性需求,從而平穩房價,讓房價實現軟著陸。
中央政策是好的,但施行起來效果怎樣,還需要地方政府配合。目前房價還不存下降的可能,因為地方政府的利益糾結。
㈣ 政府抑制房價的措施
抑制房價,一是提高供給,而是降低消費,這兩項目前效果不大,因為受到的干擾因回素太多,而且答需求的旺盛遠遠超出供給,這使得無論採取什麼樣的柔性措施都無效,房地產開發商仍然會蜂擁開發,就算把房價飆到天上去,也不可能使得供需平衡。
首先要做的事情是
1.政府停止一切地皮買賣
2.提高房貸利率
抑制房價,長期可以從降低行業利潤率著手。
1.提高行業成本,劃定行業工人工資的下限,提高開發成本
2.規定房產價格,這價格不能從房產開發成本角度考慮,而應從城市收入角度計算,給他定死價格上限。
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抑制房價,調節好供需。
政府為何不這么做?不要相信「刺激經濟,保增長」一類的廢話。
經濟學家的所謂利用房地產拉動內需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房地產拉動的只是投資,而不是內需。
地方政府收入的很大一部分都來自房地產買賣,不從源頭上杜絕,就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
㈤ 政府調控房價有哪些手段
政府調控房價的手段:
中央銀行應當管好流動性,收回超過經濟實際增長因而屬於過度增長的貨幣。同時提高銀行存款利率,更不要讓CPI超過存款利率;
改善社會投資環境,規范和加強對股市的監管,使上市公司真正成為股東的公司,體現股東的利益和權利,給股東以應有的回報,讓社會有更多的可靠的投資渠道;
改革現行國家的財政稅收體制,實現事權與財政的匹配,應當讓地方政府享有更多的財力辦事,減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對超過當地平均住房面積的住宅及物業征稅,使之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遏制和打擊炒房和投機;
以上對策與措施,可能更多的要由中央政府主導和制定,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執行和實施,如果沒有國家統一的房地產政策和調控目標,僅靠地方政府的自覺行動,房價調控是難以成功的。
㈥ 政府怎樣調控房價
最近,住建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在近半個月的時間里,緊鑼密鼓地出台了若干房地產調控政策:從「營業稅徵收2改5」,到「國四條」,再到「拿地首付不低於50%」,從「5年內普通住房轉讓差額徵收營業稅」再到「督辦全國18宗房地產閑置土地」,調控之聲不絕於耳。 但是,相關調控措施可能適得其反,因為,這些措施不僅未能解決根本問題,還滋生出了新的問題——這也是被以往房地產調控後的效果證明了的,幾乎每次房地產調控過後, 房價 都會出現新一輪報復性上漲。 12月23日,在接受央視《今日觀察》采訪時,我提出了兩點建議(播出時只播了第一條): 一是對現行分稅制進行調整。分稅制改革以後,地方政府的財權減少了,事權反而在增加。地方政府不僅要 發展 經濟,還要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公共產品,但它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困擾。目前,地方政府基本上就是通過土地出讓金、房地產相關稅費收入來填補這個資金缺口的。所以說從利益驅動方面來看,地方政府是沒有任何動力去抑制 房價 的。道理非常簡單, 房價 上漲,才能拉動地價上漲,地價上漲,地方政府才能獲得更多的土地出讓收入。無論房地產調控措施多 么 嚴厲,最終都要靠地方政府來落實,由於受制於利益因素,地方政府在執行房地產調控 房價 只會陽奉陰違。因此,要從根源上來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對分稅制進行調整,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只有在它的財權得到保障的情況下,才可能真正地落實抑制 房價 上漲的措施。 二是改變現行的官員政績考核標准。現在主要以GDP來考核幹部政績,地方官員為了獲得更高的GDP增速,更有動力推高地價、 房價 ,以提升其進行基本建設投資的能力,推高GDP,獲得更多、更好的升遷機會。只要這種畸形的幹部政績考核標准不改變,地方官員推動 房價 上漲的動力就永遠不會減弱。GDP只是量化經濟活動的一個指標,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在追求民眾幸福指數的提高而非GDP,我國的許多官員本末倒置,在畸形的考核制度下,把GDP當成了唯一的追求目標。試想,在這種考核標准下,哪一位官員能夠真正關心民生呢?因此,現在必須盡快調整對官員的考核標准。 由於這兩條建議,在目前並不受到重視,那 么 ,就必然導致越調控 房價 越漲的畸形結局。 以土地「重拳」為例。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部等五部委出台《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開發商以後拿地時,「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如果開發商拖欠價款,不得參與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此舉被媒體稱為「房市調控第一拳」。 開發商囤地、炒地的目的,在於獲取增值收益。即使讓開發商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他仍然可以囤積土地,坐等土地升值。也就是說,開發商囤積土地的源動力不在於他是分幾次拿的地,而在於他可以分享升值帶來的暴利——這種暴利甚至超過他搞房地產開發獲取的收益。中國的許多開發商並不建房而只炒地,也源於此。 其實,打擊囤地並不需要另出「重拳」,只需嚴格執法即可。我國早在1994年7月公布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就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0 %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此後,國家又陸續出台類似的法律法規,但是,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越來越多,而囤積土地的現象卻有增無減,囤積土地者有恃無恐,原因在於法律與土地一 樣 「閑置」。如果嚴格執法,沒有一個開發商敢囤積土地,道理非常簡單,囤積兩年後不僅不能享受增值收益,連地也重新被政府收回了。這個賬開發商都會算。 開發商為何敢囤積土地呢?因為地方政府縱容。 那 么 ,地方政府為何縱容開發商囤積土地呢? 利益使然。 地方政府如果嚴格執法,對囤積的開發商進行處罰,開發商爭相拿地的積極性就會降低,地價就會跟著下來,地方政府的收益就會減少。為了謀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慢慢拿出土地進行拍賣,開發商高價拿地後坐享升值之利,雙方都有好處,互惠互利,就形成了一種利益共同體。在這種情況下,讓地方政府去處罰與自己處在同一戰壕中的囤地者,是非常不現實的。所以,但見法規紛飛,就是不見囤地者減少。 房地產調控的重拳,應該打在供應上。通過嚴格執法,迫使開發商按照規定開發,建造成房屋供應到市場。如果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開發商原本有限的資金大部分用到拿地方面,提前確保了政府出讓土地的收益安全,卻可能使開發商因資金緊張,開發進度進一步降低。 而且,在「地王」不斷涌現的大背景下,動輒上億元的土地,沒有實力的開發商根本沒有競爭力,在首次繳款比例提高後,這些開發商被淘汰出局,進一步減少了房屋供應能力——小的開發商是這個市場的必要補充。同時,行業的壟斷性加強, 房價 會進一步上漲——中國油價高於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就是壟斷導致的必然結果。如今,這種壟斷正在快速向房地產領域蔓延。 另一方面,許多供應到市場中的商品房被炒房者囤積起來,人為減少了市場供應,是催生 房價 上漲的一個重要原因。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增加了流動成本,而這些成本在房屋供應不能增加的情況下,很容易轉嫁到民眾身上。而且,流動性的降低,也會導致房屋實際供應量的下降。 顯然,這些重拳並不能真正抑制 房價 的上漲,原因在於,這些重拳都首先在悄悄確保政府的收益不減少,高 房價 是地方政府、開發商、銀行、炒房者利益共同推動的結果,作為獲取主要收益的一個主體,地方政府必須帶頭壓低地價,才能夠理直氣壯地擠壓房產商的暴利,否則,在各方利益都不減少的情況下,出台的任何希望 房價 下跌的措施,都將成為空談。 房市調控重拳必須打到點子上,那就是,打到利益上,打到供應環節上,否則,花拳綉腿耍得再好看也難有效果,更有可能, 房價 還被「重拳」打得越來越高。 後記: 我對避開根源的調控措施抑制 房價 已經不抱任何幻想。 《通貨膨脹早已在我們身邊(兼談 房價 )》一文是我對未來 房價 趨勢 走勢最明確的分析: 在綜合這些年的大量數據及政策信息後,我得出結論:政府能夠容忍的中國 房價 的最大跌幅應在 20 %以內,時間應在 10 個月以內。超出這個極限,政府就必然出台救房地產的政策。 20 08年, 房價 剛剛步入下跌軌道不久,系列房地產救市政策的出台就是最好的證明。 因此,除非有能夠替代房地產解決地方政府財政缺口的產業, 房價 雖然會有調整,但在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的推動下,大 趨勢 仍是上漲,會一直上漲到即使在任何推動力量下也不能再上漲為止,即崩盤為止。 當下中國最大的問題是,開發商等強勢既得利益集團的勢力越來越強大,他們已經能夠直接影響一些政策的出台。公眾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權力部門的高官(對政策出台有決定作用)與開發商勾肩搭背在一起,宛如同志。在這種情況下,官商勾結之網如何能夠打開呢?誰來打開呢? 我認為: 房價 是長是跌已經是人們現在關注以及爭論的一個焦點,我覺得每次在出台一些政策後,雖然市場是有些暫時的低迷,但是過後會有個報復性的上漲,從08年就是,當人們還覺得08年底09年初 房價 會降到個能接受的價位的時候,不曾想 房價 在不經意間就起來了,而且是報復性的上漲,讓人還沒有回過神來就已經跟不上腳步了,很多人都後悔沒有在年底年初的時候把握住機會,所以我想不管是一時的調整能下來多少,長遠看 房價 還是要漲的,只能自己去把握機會了
㈦ 談談我國政府如何抑制城市過高房價
宏觀調控房價的唯一辦法:利用利率杠桿。
㈧ 誰知道[轉載]政府採取哪些措施——才能抑制房價
1、堅定不移地加大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
2、強化土地資源管理,辨證認識「以地生財」。通過土地資源供應量的調整,控制商品房價格的不合理上漲。要根據住房市場的需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應量和各類用地的供應比例,控制一些城市過高的地價。要堅決制止高檔住宅的盲目開發和大規模建設,防止出現新的積壓。
3、加強和完善宏觀監測體系。
4、全面研究住房稅、費政策,通過稅收杠桿促進低價位住房的建設和消費。
5、加強輿論宣傳的引導。房地產屬於特殊產品,宣傳是需要的,但要防止不負責任的非正常炒作。申奧和入世對我國房地產市場會有一定的影響,但也不要過分誇大,因為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主要還是靠內需,靠百姓買房,老百姓的購買能力不會因申奧成功、入世成功大幅度提高。
㈨ 政府真的能把房價控制到合理價位嗎
都誤解了,政府說的是將房價上漲控制在合理范圍,或許不中聽,但是事實是在政府的控制下房價也許不會過快上漲,而不是降到一個什麼價位。
㈩ 政府如何抑制房價上漲
只要樹立為民思想,放棄土地財政,打擊炒房者,徵收多套房屋的房產稅,立馬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