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財政導致高房價坑害的是房奴對嗎
具體要看看房價漲還是跌。如果一直漲,房奴的房子是資產。如果跌了,就是負債。中國內現在蓋了太多的容房子了,市場並沒有那麼多居住需求,導致房價必然會跌,房價一跌,有房人的資產會縮水。簡單來說就是,你剛買了房子,房價就跌了,你說你苦不苦。
我國房價未來是一定會穩定的,首先沒有上漲空間了,蓋那麼多房子,那麼多庫存擠壓,消化起來需要一些時間。跌的話,是不可能的,因為跌了有房子的就哭了。所以,未來肯定要減少土地供給,尤其是那些庫存多的地方不能再繼續蓋了,改拆就拆,該收房就收房,不再大水漫改,而是增加精準投入。維持房價長期穩定。
B. 劉尚希:土地財政是高房價的罪魁禍首嗎
土地財政是一種現實狀態,其本身無所謂好與不好 所謂土地財政,是指地方政府從土地開發及其相關領域所獲得的稅收收入和公共產權收入,並且在近幾年房價高漲的情況下,這兩塊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不斷提高的一種現實情況。現在,國內對於地方財政的看法多是從貶義的角度出發,認為土地財政不好,應該取消土地財政。其實,對於土地財政,我們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評價,土地財政本身是一種現實狀態,其本身無所謂好與不好。 我國憲法規定,城鎮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就應由政府來獲得相應的土地收入,這是一種公共產權收入,這是土地的國家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 不過,我國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並沒有得到切實有效地管理。現在財政部已經規定,土地收入要納入預算管理。我認為,這不僅要納入預算,還應該增加土地收入使用的透明度,要讓老百姓都知道這部分財政收入的具體用途。如果這部分收入,能夠用來改善老百姓的住房狀況、改善基礎設施、改善民生,那麼老百姓肯定會滿意。 土地財政與高房價沒有必然聯系 房價是各種因素決定的,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不是單一的地方政府的賣地行為造成的。例如,上海土地財政所佔比重就相對較低,但是上海的房價依然很高,所以房價與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並沒有直接的聯系。 對於地方政府的賣地行為也要進行客觀分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轉讓土地,是必然之選。如果回歸到計劃經濟時期的無償行政劃撥的使用方式,則可能會誘發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等種種問題,更加不可取。尤其是面對著市場上數量眾多的開發商,如果直接劃撥,無償供房地產商使用,那麼,在房地產市場需求旺盛的情況下,不會降低房價,而只會增加房地產商的利潤空間。 實際上,房價穩定,不大起大落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個表現,說明房地產市場很興旺。這對拉動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增加財政收入,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如果房價過快地上漲,超出了老百姓的購買力,則會影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對當地的經濟發展也非常不利。那麼如何實現房價的相對平穩呢?這就涉及到一個各方利益調整的問題。不同的經濟主體,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發表各自的見解。應該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發表看法,也是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一個社會,不論是作為自然人、個人、居民,還是作為企業、單位、法人,都應該有一個社會責任,都不能一味地、不顧一切地去追求個人利益。這就要求政府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實現各方的共贏。 過分依賴土地財政,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 地方政府過於依賴房地產開發所帶來的財政收入,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因為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波動的,具有階段性,不可能持續地高速增長。今年,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樓市新政,調整房地產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的財政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沖擊。但是,房地產的健康發展事關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我認為盡管樓市新政可能會使地方財政的收入受到影響,但是各地政府仍然要積極配合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不能夠僅著眼於本地的當前利益。 對於樓市新政可能對地方財政所造成的影響,我們應客觀、全面的看待。我國目前各地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程度不同,有的依賴程度較大,有的則不然,對此不能一概而論。而且,我國當前各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主要被用於地方的經濟投資上了,用於社會性的支出很少。因此,即使土地收入減少了,不會影響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對於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並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而是更多地對地方政府的投資產生一定的抑制性作用。不過,很多地方政府的投資項目,往往是一些對當地發展不甚必要的、或者是過高標準的項目,這些投資項目少做一些,反而更有利於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 調整經濟結構,獲得可靠稅源,是地方財政轉型的關鍵 土地財政的發展與我國城市化、城鎮化的進程密切相關。從長期來看,只要城市化的進程沒有停止,就會存在著土地財政現象。當然,各地城市化的進程不同,其土地財政色彩也就不同。一般來說,城市化程度已經較高的地區,土地財政特徵已經不明顯;而城市化程度較低或仍在快速擴張的地區,土地財政的特徵就很鮮明。例如,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的地區,其地方土地財政特徵已經大大弱化,而一些經濟發展相對較慢的中、西部地區,其土地財政特徵就十分明顯。 土地財政具有波動性、不穩定性,長期看具有不可持續性,因此,地方政府只有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結構,獲取穩定的稅源,才是長久之計,這是擺在首位的。只有經濟結構更加合理了、不過分依賴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才能帶動地方經濟的均衡發展,才能真正獲得可靠穩定持久的稅源。財政收入來源於經濟增長,如果地方有了一個合理的經濟結構,那麼發展就可持續了,財政收入也就可持續了。反之,發展不可持續,財政自然不可持續。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政府過分依賴於房地產來帶動地方的經濟發展、帶動地方的就業,這樣就存在很大風險,對當地的經濟增長、社會穩定以及財政都具有很大風險。因此,面對當前的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地方政府要未雨綢繆,通過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布局,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換來實現財政的穩健和可持續性。(劉尚希 作者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C. 眾所周知,價值是商品里凝結的人類無差別的勞動。那麼現在中國房價那麼高,與其本身所具有的價值相符嗎
首先,需要明確兩個概念,「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而商品價值的大小就是「價值量」。所謂「無差別」,是指不管商品的使用價值多麼千姿百態,不管生產商品所使用的工具、材料以及生產方式、方法多麼千差萬別,它們有一點是相同的,即都耗費了人類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簡言之,這個無差別是要撇開勞動的具體形式(如使用的工具等等),還原為同一的人類勞動力的消耗,即體力和腦力在生產上的支出。而衡量這種無差別勞動大小(商品價值大小)的天然尺度是勞動時間。由此可知不同種類的商品,。。。
很多人都認為開發商都是些借著政策發不義之財的奸商,可是,事實上,開發商在全國性的房價上漲風潮中一直處於一個很尷尬的地位。一方面,他們要冒著巨大的風險來面對一天比一天高的土地成本和政策成本,忍受著政府和政府官員的盤剝;另一方面,還要忍受著消費者的各種指責,當著黑心肝的代言人。我在做第一個房地產項目時,除了地價,我們要交六十四項行政性收費。我和莫小平在核算成本,她深有感慨地說,如果這些收費減少一半,中國的房價至少降三分之一。為了少交或者免交某些費用,開發商必須想方設法拉關系走後門。我一直認為房價過高最大的問題,在於開發商對政府官員的行賄賄行為由買房者承擔。而國家對房屋價格的控制事實上是加大了稅收,但是高稅收最後轉嫁到了購房者身上。中國最大的房地產商是誰?各級政府,它們利用手裡的土地批租,然後再向房地產商收取各種名目繁多的費用,等房子建好了,賣出了它們還要向房地產商和購房者收稅。房地產商有風險,可是,各級政府那是包賺不賠啊。其實房地產也是風險投資項目,只是和股票等玩意相比,它不會一夜之間讓你血本無歸而已。
作為一個房地產開發商,我真希望中國各級政府的官員不要自從數據去分析GDP的增加,而是從當地普通家庭的年收入和當地的房價的比例去看。我一直想問他們一句話,你們政府認為用一個普通家庭20-30年的全部收入去換一套只能用幾十年的房子,正常嗎?一套房子,首付掏空了上代人的積蓄,分期付款讓這代人沒有什麼積蓄,這是哪個國家能幹出來的事情?可是這奇妙的事情就發生在社會主義的中國。房產只是眾多產業中的一個,但卻掏空了人們大量積蓄和未來收入。房價當然與開發商有直接關系,可是,那更多的是一種無奈。提高房價,使他們為了抵禦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不得不做的自我保護。資金是有成本的,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做生意是需要流動資金的,沒有流動資金,再大的企業也無法運作。所以對於開發商來說,他們更關注的是現金流,房子漲了當然好,可以賺得額外的利潤,但是,你要明白一個樓盤的銷售時間越長,對開發商本身越不利,只有傻瓜才會捂盤惜售,那要捂到什麼時候才是個頭?企業及時套現才是正路。開發商必須遵循生意規則,你如果硬要開發商要有良心,不能漲價,那我要說,這話你跟中國政府說最好。誰控制了土地,誰就控制了房價。所以,中國的房價不是控制在開發商手裡而是控制在政府手裡的,只是這個道理一般人不明白。囤積土地是需要巨額資金的,就像生意人所說的壓貨,你能壓多少貨?賣幾十年?對有實力的房地產開發商來說,適當壓一兩塊土地,保證公司開發的延續性,節約運營成本是完全必要的,壓多了,誰有那麼大的資金?有這個能力的只有政府!
房地產行業的大部分利潤都被收到政府的口袋去了,尤其是在現在以拍賣拿地的現狀下更是如此。說個最簡單的,某城市的地王,44億的標價,土地面積1.3709萬平方米,容積率4.8,總建築面積6.58萬平方米,樓面價就是6萬多。也就是說,房子還沒建,政府就已經揣到自己口袋這么多錢了。國土局為什麼那麼容易出貪官,受賄原因全是那紅線內外一米,或者容積率那零點幾的小數!很多朋友都以為,開發商是想咋建就咋建,可是事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國家政策在那裡呢,土地競拍就是一把刀,容積率又是二把刀,直接就限制了房屋總量的提高。地價是樓價構成中的一個主要因素,它的高低決定了房地產市場的走向。所以,一道政府搞房地產市場所謂的宏觀調控我就發笑,他們不是少收點地價,而是加稅,你說,這不是更加推動房價高企嗎?
經常有朋友問我,一個平方米的房子的成本有多少?我告訴他,其實,直接成本很小,比如我這個項目,建築成本大概在1850-2500之間。包括:土建,裝飾,園林,水電!土建是指毛坯大概1200元m2,包括地下室和基礎;裝飾部分80元/m2,包括外牆磚,入戶門,欄桿和鋁合金窗等;園林大概550元/m2;水電大概250元/m2,包括電纜,智能安裝,及室外排水設施。 其實,要算房子的成本還要加上營銷成本、財務成本、各種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等。 就說,那容積率吧,我要不是通過卿至泰把它提高了,就原來批的1.7,我根本賺不到什麼錢。
說到這里,我不免又要羅嗦幾句,說說什麼是容積率。容積率就是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可是,國家還有個規定,高層住宅容積率應不超過5,多層住宅應不超過3。嘿嘿,要是都按這個來,在考慮到光照指數,開發商根本賺不到錢。所以,大家就各顯神通提高容積率。關鍵是送多少錢。容積率相對真實的只有別墅。所以更加賣得死貴。放眼全國,無論哪裡,開發商和規劃局都在一起愚弄人民。當然其中的公關費很可觀,但與房價利潤相比實在是太劃算了。 正因為容積率是可以托關系修改的,所以,沒有哪個開發商會傻傻的按照既定好的容積率來開發。 我曾經跟卿至泰說過這樣的話:「麵粉漲價了,包子饅頭能不漲?」他笑了,我也笑了。
大家在罵房地產商黑心致使房價猛漲的時候,誰也沒有注意土地現價早已漲過房價的漲幅了。現在地方財政就是土地財政,地方政府拚命要賣土地賺錢,中央想控制都控制不了,你看現在全國各地哪個城市的城區面積都在不斷蔓延。房價的高低有無標准。答:房價乃政府能夠忍受的價格,房產現象只是中國政治經濟體系的一個表徵。 我有時覺得政府官員真的是很蠢,一塊地,如果作為住房用地來賣,那麼他所得到的稅收只有賣房那麼一次的稅收,而一套房子可用年限至少有4-50年,甚至70年也就是說政府這4-50年就收這么一次稅。但如果作為工業用地,做廠房,做企業,那麼政府可以年年向企業商家收稅,所以對於政府來說賣地建房是下下策的方法。但是,為什麼他們還要買呢?因為一個地方的一屆領導做多干五年,他做事只管這五年自己的財政收入,至於五年以後,他都不知道調到什麼地方去了,所以,一屆又一屆政府是只管現在不管將來啊!
現在最搞笑的還是那個招掛拍制度。據說這個制度是向香港學習的,可是人家那是民主社會,法律多健全啊?可是在內地,這制度一出台就為政府官員游戲法律提供了更多的空間。沒實行這個制度以前買土地,一般只需要出個10來萬撐死100來萬忽悠賄賂一下國土局的實權人士乃至一把手,那麼土地譬如說本來價值1000萬的土地,一把手銀子撈足大筆一揮也許2,300萬就搞到手了,反正都是公家的地。而現在呢?實行的正規的招拍掛,一般人就不大敢便宜賣了,你要敢這樣做,不是下台也得雙規,官員們心裡也是有點忌憚的。
那麼,價值1000萬的土地可能就的掏出1500萬銀子才能擺得平,即使你有關系後台夠硬那麼最少也得7、800萬才能堵上眾人的嘴巴。因為能夠搞房地產資質,能拿到土地的老闆哪個是沒有後台的,哪個是後台不硬的?你以關系拿到了,那我拿不到我可以利用我的關系在後面捅你一刀還可以名正言順的把你身後的後台給拉下馬。所以土地這塊上多出來的價格是誰來承擔?當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開發商不可能善良到自掏腰包,當然的把房價抬上去。 制度是決定資源分配的根本原則,可笑某些人還在寄希望於宏觀調控,根本的原則不調,怎麼調都是空調!
我問過一個規劃局長,「作為一個規劃局的局長,你從你的角度說說,政府能不能暫時不賣地?」
他笑著說:「不賣地,哪裡來錢養活那些公務員?」 在房地產行業,對於地產商追求高回報大家不能有過多指責,因為逐利是企業的本能。大家應該關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個別貪官不顧國家的一系列制度規范,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他們憑什麼濫用公權利?用公權利牟利呢?在地方政府政績觀的支配下,特別是一些官員在金錢誘惑下,都能想出應對、變通的對策。
比如說:招拍掛制度,很輕易地就被地方政府架空,當做擺設。另一方面,對於土地的違法行為,恫嚇的多,實際上處理過軟。國家確實處理了一批土地違法者,但是,輕描淡寫地給省級幹部、主管領導一個處分,起不了太大作用。一些受處分的領導幹部,不但毫發無損,有些官帽子還越戴越大呢。 以前我只是一個搞建築的,現在做上了房地產,干什麼吆喝什麼,我現在就不得不研究國家關於房地產的有關政策,就不能不千方百計地和對我有用的各級部門官員打交道。
作為一個做房地產的商人,我的腦子里一直有一個聲音:「一套房子會壓垮中國。」 為什麼這么講?因為我開始加入房地產行業的時候,正值香港經歷亞洲金融風暴不久,香港很多老百姓正經歷負資產的風暴。什麼是負資產呢?我現在簡單說一下:房價一旦提高,你要它降那是非常困難的,為什麼?因為銀行跟房價捆在一起呢,房價一旦升高,你買房子,如果你要做貸款,是不是要以市值做貸款?肯定不是拿凈值做貸款吧?得,這就出現了問題,一旦房價大幅度下跌,就像97、98年的香港,遇到到亞洲金融危機,當時100萬的房子只剩40萬的價值,可是你的貸款是七成,也就是,這時候你借了銀行70萬,可是房子現在的價值只有40萬!現在,你把房子賣掉還給銀行,你還欠銀行30萬,這時候,你應該怎麼做呢?你應該不還了,把房子給銀行算了,我何必再賠30萬呢。可是,香港老百姓當時並沒有把房子給銀行,為什麼?因為香港有很完整的信用體系,你一旦把房子給銀行,你的信用就完了,以後你找工作、創業、納稅甚至生活都會出現問題,你不能擁有私家車,不能到高級消費場所等等。所以,香港老百姓沒有辦法,只好硬抗著。
可是,中國大陸就不同啦,因為沒有完整的信用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如果出現了負資產,老百姓立刻就會把房子扔給銀行,那時候,比亞洲金融風暴和美國次貸危機的金融風暴馬上就席捲全國,中國經濟馬上就到退三十年。 所以,很多朋友總寄希望於宏觀調控,認為國家出了重拳房地產價格就會降下來,可是,你不明白,中央可明白宏觀調控政策所帶來的金融風險以及把金融機構搭上去的銀行風險呢。 再說,各地方政府能讓房價下來嗎?房價一下來,GDP立刻就降好多個百分點,政績怎麼算?稅收怎麼收?地方財政怎麼來錢?銀行壞賬是不是又要超過國際標准若干個百分點?
但是,不宏觀調控好不好?也不行,那就是第二個日本泡沫。二者泡沫就會造成經濟過熱,物價上漲,通貨膨脹,企業運營成本提高。所以,還要調控,而調控的主要手段就是緊縮銀根,提高利率,而這樣的做法作打得一個惡果就是叫製造業賺不到錢,使得製造業老闆把錢從製造業抽出來投入股市、房市從而使泡沫越來越大。
這不是似乎進入了一個怪圈?永遠也解決不了問題?老百姓就要坐等災難的到來而無能為力?其實有辦法,這辦法就是讓這房價高企的始作俑者放棄對房價的操控。
大家知道,房地產項目,立項到開工,一直到峻工驗收合格包括期間的銷售等等環節,每一個環節都有政府的影子,就連最後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那本來應該是個類似市場之類的東西吧?那也是國土局下屬的事業單位。
大家知道只要有政府影子的地方就一定有濫用職權,而濫用職權就意味著腐敗,而這樣也就提高了交易成本。所以,讓政府推出這些所謂的監管,或者減少監管,或者公開監管,都會讓房地產市場減少腐敗,減少成本,最主要的就是那麼行政性的收費項目能不能取消呢?我就不明白一件事,在房地產項目的建設過程中你收了建築公司的稅、驗收合格以後你又收了房地產公司的稅、交易過程中你又收了房地產公司和買房者雙方的稅,這些稅不就是用來支付你那些行政機構的費用的嗎?你政府為什麼還要重新再收一遍呢?
D. 中國的房價那麼貴,除了土地財政,還有哪些原因
還有老岳母的要求提高了房價。開發商就是利用這點,老爸工地蓋房,老媽要求女婿買房!什麼時候是個頭?
E. 土地財政與高房價有必然的聯系嗎
一、土地財政與高房價沒有必然聯系。
房價是各種因素決定的,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不是單一的地方政府的賣地行為造成的。例如,上海土地財政所佔比重就相對較低,但是上海的房價依然很高,所以房價與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並沒有直接的聯系。
對於地方政府的賣地行為也要進行客觀分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轉讓土地,是必然之選。如果回歸到計劃經濟時期的無償行政劃撥的使用方式,則可能會誘發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等種種問題,更加不可取。尤其是面對著市場上數量眾多的開發商,如果直接劃撥,無償供房地產商使用,那麼,在房地產市場需求旺盛的情況下,不會降低房價,而只會增加房地產商的利潤空間。
實際上,房價穩定,不大起大落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一個表現,說明房地產市場很興旺。這對拉動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增加財政收入,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如果房價過快地上漲,超出了老百姓的購買力,則會影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對當地的經濟發展也非常不利。那麼如何實現房價的相對平穩呢?這就涉及到一個各方利益調整的問題。不同的經濟主體,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發表各自的見解。應該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發表看法,也是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一個社會,不論是作為自然人、個人、居民,還是作為企業、單位、法人,都應該有一個社會責任,都不能一味地、不顧一切地去追求個人利益。這就要求政府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實現各方的共贏。
二、「高地價」導致「高房價」?這是因果關系沒搞明白的錯誤觀點。
那麼這種論調有沒有道理呢?我們認為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錯誤說法
要頭腦清醒地認識到,是高房價導致了「地皇」,而不是「地皇」導致了高房價。正因為房地產開發商從高房價中賺了錢,他才有實力去買地;眾多的開發商賺了錢,就有實力去參加競拍,即競爭性地買地。
這個因果關系要搞清楚,因為有了開發商捨得一擲萬金的買地行為,才有了「地皇」這個「果」。換句話,開發商從經營中賺錢在先,高價買地的行為在後。
因此,得出這樣的結論,盡管土地價格高導致開發商成本上升,土地價格高決不是房價瘋漲的主要原因。恰恰相反,房價瘋漲是「地皇」頻現的主要原因。
咱們可以舉個例子。如果北京的開發商以樓面價每平米一萬元拿到了土地,所有建設成本攤下來是每平米五千元,總成本一萬五,他會不會就賣每平兩萬?此時就算賣兩萬開發商也不少賺,他有百分之三十多的利潤啊。可是因為種種原因(
F. 請問抑制土地財政是否意味著抑制房價
鉛筆經濟研究社 陳青藍
為了抑制房地產「泡沫」,政府可算是操碎了心。先後出台了121號文件、國六條、新六條、緊縮銀根和緊縮信貸等宏觀調控手段。然而遺憾的是,至今這些調控措施依然沒有取得預期效果。於是,很多學者和老百姓認為,是地方政府在土地轉讓過程中牟取暴利的行為導致了房價的暴漲。
一個「好消息」是:近來,飽受詬病的「土地財政」似乎將會淡出。據報道,國土資源部《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已基本修訂完成,年內可正式下發。該文件規定,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將在財政部系統中設立「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專賬」,按照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地方政府不得作為當期收入安排使用。同時,土地出讓金總額的15%必須用於農地復墾和土地整理開發。
一、土地財政的根源是地方政府事權大財權小
所謂土地財政,簡單地說就是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以土地出讓金為主。一個地方的政府依靠賣地來維持,這大概是中國轉型期才有的特殊現象。
對於「土地財政」出現的原因,學界普遍的共識是,分稅制改革後地方政府事權過大而財權過小,是誘發地方政府挖掘土地財政潛力的主要因素。根據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方案,大約70%的稅收劃歸中央財政,地方稅收大約只佔30%。中央政府縮減了地方政府的財權,卻沒有相應縮減地方政府的事權。這種財權明顯小於事權的狀況造成地方政府入不敷出。尤其是在涉及民生的各種支出項目,地方支出是中央的數倍,甚至十幾倍。地方政府為了應付開支,只能在稅收之外尋找收入途徑。土地出讓金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生財之道。
土地財政在過去的十年中彌補了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地方政府能有足夠的激勵源源不斷的供應土地,促進了房地產的發展。但地方政府在土地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嚴重的違規行為、腐敗尋租行為、破壞環境、拆遷過程中侵犯農民權益的行為,似乎證明了:地方政府嚴重依賴土地財政,嚴重扭曲了地方政府的治理行為。
二、中央收回地權並不能抑制房價上漲
我們無法知道國土資源部出台《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為了抑制土地轉讓過程中發生的違規、腐敗、違法行為的話,那麼我們說,違法、違規行為完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解決,完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如果目標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讓城市居民能夠住得起房的話,那麼可以說這項改革是南轅北轍,目標錯誤,最終只能走向其目標的反面。
因為,擴大中央政府部門的土地管理權,固然可以控制建設用地增長的勢頭,抑制投資過熱,但市場價格由供求關系決定,控制土地供應,就會使得市場土地供應不足,從而減少住房供應,推動房價上漲。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我想國土資源部並不會不清楚這一點。因此,他們的目的顯然不是抑制房價上漲,而是相反。
三、這項改革的真實目的就是中央意圖分享土地收益
那麼他們的真實目的是什麼呢?由於設計政策的是國土資源部,在目前與土地有關的收入的分配格局中,地方政府享有全部土地出讓金收入,中央政府只能分享「兩稅一費」,數額較小。因此,他們出台的改革方案自然會側重於重新分配土地管理權力,擴大中央政府部門的土地管理許可權,調整中央與地方的土地收益分配,增加中央政府可支配的土地收益。
,對整個國家建構良好的市場經濟體系實際上是有害的。土地收益分配調整應當慎之又慎,簡單地縮小地方政府土地收益份額,很可能誘發地方政府在制度外另尋財路,亂收費、亂攤派將會更加嚴重,這又將對我國的企業乃至個人的生存環境造成負面的影響,影響到整個經濟的活力。
G. 土地財政的房價
根據《通知》,國土部要求各省級政府要以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的市、縣(含獨立於設區市本級的區)為調查單元開展調查,調查完成後,以紙質和電子方式逐級匯總相關數據。國土部還將選擇部分城市進行實地調研。國土部此次的《通知》也關注到了地方土地儲備機構「收支」問題。在一份表格中,地方政府就需要填報土地儲備資金來源(土地出讓收入、貸款等),土地儲備資金支出(前期開發、拆遷補償等),以及資金結余等內容。總之,表面上,《通知》試圖「全面了解目前各地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和運行情況,研究分析當前土地儲備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土地儲備相關制度建設的政策建議和措施」。據國土部總體監測數據,全國土地出讓總收入逐年高漲,2006年為7000億元左右,2007年受到樓市過熱影響,當年土地出讓收入高達13000億元,2008年又因樓市下行而回落至9600億元。
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之命脈在於土地出讓收入,因為這種模式,推高了地價並造出了一個個地王,同時又反作用房價,形成新的房地產泡沫。遠超出實體經濟發展速度的房地產泡沫對整個中國的經濟和金融都或將產生致命毒害,社會就業。在這種禍害緊密相依的情境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模式必須作為焦點和切入點進行深度解剖思考,以獲得一種既提振經濟,又防止房地產極度泡沫的新經濟增長模式。必須應對的2010年的中國經濟「悖境」,這或許是這次國土部緊急調研背後的深意吧。
土地財政因其大量賣地,一般會使土地的價格降低從而降低房價。但是由於政府大量發行鈔票抵消了其推動地價降低的趨勢。
H. 房價上漲跟什麼有關,我想不到!
房價上漲的最大動力就是地價的不斷上漲,這些年地價的上漲幅度決定了房價的回漲幅,在房價的構成答中,地價是排第一的,而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又推動地價不斷上漲,也就是說,土地財政才是房價上漲的最大因素。另一個方面,炒房客也是造成房價上漲的重要因素。
I. 土地財政:歷史、邏輯和抉擇 讀後感
趙燕菁:抄土地財政:歷史、邏輯與抉擇
作者:廈門市規劃局局長趙燕菁(原中國城市規劃設計院總設計師、Cardiff University PHD)
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這一獨特的制度,使得土 地成為中國地方政府巨大且不斷增值的信用來 源。不同於西方國家抵押稅收發行市政債券的 做法,中國土地收益的本質,就是通過出售土地未來的增值(70年),為城市公共服務的一 次性投資融資。
改革就是一系列選擇。但真正改變歷史的選擇,當時並不一定看得清楚。「土地財政」就是 如此。從誕生到形成,它並沒有一個完整的設 計,甚至「土地財政」這一名詞,也是後來才想 出來的。但正是這個來路不清、沒人負責甚至 沒有嚴格定義的「土地財政」,前所未有地改變 了中國城市的面貌,成為全球經濟成功與問題 的根源。
「土地財政」是否可以持續?是否還能改進?還是必須全盤放棄?乃是攸關國家命運的重大抉擇。由於「土地財政」被「房價」、「腐敗」、「泡沫」等敏感的社會話題所綁架,摒棄「土地財政」,幾乎成為學界和輿論界一邊倒的共識。本應客觀、專業的學術討論,演變成了指責「土地財政」的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