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的時候,中介為什麼要做低房價
引導你聯系他們,同時獲得你的電話。
B. 購買二手房中介做低房價避稅有風險嗎
評估做低--跟首付能力掛鉤;延遲過戶--存在一定風險;變更買受人--自己權衡,看客觀事實和發展,沒標准答案。
C. 你問我答:房產中介做低房價避稅有哪些風險
一:買家負擔加重而違約
二:出售房屋稅負加重
三:賣家面臨處罰
四:無法通過「評估關」
D. 做低房價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有效的條件是: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回力;
(2)意思表示真實答;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3.低價房價的合同只要不違反以上條件,就有效;
4.低價房合同如違反市場規定,則自始至終無效。
E. 房產中介做低房價避稅有哪些風險
1、以租待售——房價變化一方吃虧。目前以租待售是2年期內售房者最普遍採用的避稅方式,雖然這可以充分利用售房者的房屋資源,避免空置損失,但一旦房價在租期大漲,房主因此毀約不再出售房屋,租了幾個月的買主的利益將受到損失,反之亦然。
2、不過戶先公證——公證效力受質疑。只公證不過戶對買房人來說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的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而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者轉售,買方人的利益將無法保證。
另外,公證機構應該根據房產證的所有權而不是根據買賣合同來做公證,如果雙方發生糾紛走訴訟程序,其公證效力也將受到質疑。
3、把交易價格「做低」——對買房人再次交易不利。高價買賣低價報稅屬於虛假交易,雖然買賣雙方都可以從中占點小便宜,但一旦買房人再次將房子轉讓時,將面臨著兩個問題:
一是由於買入價低,房屋出售時估值也會相應降低;
二是由於買入價低,再次賣出和買入價之間的差額就會比較大,再次繳稅時也會相應多繳。
4、找物業改底單——合同效力將失去。改了底單就等於改了原來的購房合同,重新簽了一個新合同。原來合同的有效性將失去,而新合同也成了瑕疵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買賣雙方都將面臨權益無法保證的問題。
(5)中介要做低房價怎麼辦擴展閱讀
合理避稅方法一
高價房要延遲繳稅
對個人在2017年6月1日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單價超過9432元/平方米、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符合新普通住房標准二手房的,可以等到8月31日後再按房價的1.5%繳納契稅,而在8月31日前就要按3%的稅率繳納了。
合理避稅方法二
超大房須按期繳稅
對個人在20176月1日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單價低於9432元/平方米、面積卻在140平方米以上二手房的,就要抓緊在8月31日前按房價的1.5%繳納契稅,拖到8月31日後就要按3%的稅率繳納契稅了。
F. 中介做低房價怎樣投訴
買家的期望買價與賣家的期望買價總有價差。 房產中介為了促成交易,會對買家把業專主的開屬價抬高,讓買家慢慢接受更高的買價,同樣,會對賣家把買家願意買的價報低,讓賣家慢慢接受更低的賣價。這是房產中介常用的方法。很正常。
G. 你好, 我現在剛簽了套房子,簽約時中介說做低房價,房子實際價格是75萬,做低到50萬,買賣合同上是50萬.
你這是二手房吧。
首先,合同簽訂價格必須得房產交易中心評估通過,才能核稅。如果版不通過,就必須由權專業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價格後,按評估價格繳納稅費,所以簽多少沒用,甚至於實際成交價也不夠權威。
第2,關於你定金的問題,就要看你們協議具體內容了,是否約定了履約條件,如果約定了,就要看你和中介哪方是違約方。。不過就我估計,中介肯定已經規避了相關的法律風險,畢竟他們很清楚這裡面的事情。所以如果你不買了想全額拿回定金的可能性很小,打官司的話需要讓律師仔細看你們雙方的合同以及採集一些其它證據,再由律師告訴你勝訴的可能性。這個事件不復雜,律師看了相關證據判斷基本不會錯。不過就算勝訴,律師費也不少,畢竟你的合同標的金額比較大。
所以你有3個選擇
第一,繳納稅費,履行合同,吃虧只能自己認了。
第二,尋找律師咨詢,決定是否起訴
第三,找中介商議,損失一點錢以拿回定金。
題外話:你把定金繳給中介本身就已經嚴重違反常識了,定金是應該繳給業主的。糾紛也只存在於你和業主之間。至於中介只有在交易成功後才能拿到中介費。
H. 房價做低有哪些壞處
做低房價是做陰陽合同,即真實的成交價格與備案的價格不一致。做低房價是備案合同價低於真實成交價,由於銀行貸款是根據成交價格的一定成數審批的。但是做低房價有一定的價格限制。
做低房價對買家本次交易少交部分契稅。但做低房價對你以後賣房的話如果選差額營業稅的話就要多交稅了,關鍵看你是買的什麼房子。
現在很多二手房交易中,上下家為了避免多繳稅,會聽取中介做低合同價的辦法,市場上很多人都是這么操作的。這算是陽合同。上下家應該在事先已經在中介處簽訂過一份陰合同,這個份合同的房子價錢才是真正的成交價。這樣做的前提是,必須在過戶前確定上下家已經達成協議,沒有一方會反悔進而導致糾紛。
賣房的時候做低合同有一定風險,所以你要另外和買家簽一份合同,標明真實房價,並且讓他把差價先給你再過戶。買房的時候盡量不要做低房價,否則將來置換的時候,差額營業稅會更加多。
做低房價的做法對買賣雙方都存在風險,如買家雖可在契稅上節省一些開支,但是日後轉讓時,卻有可能會被徵收更多的稅費;賣家也有可能面臨無法及時收到房款的尷尬情形。搜索
1、買家負擔加重而違約
合同價以外的部分,都應以現金方式支付,這會加大買家的負擔,由此可能會造成違約並承擔責任。購房者一般會根據手中的資金量,以及自己的工資收入來確定住宅的總價,但如果碰到做低房價的情形,而被要求支付更多的現金時,往往會面臨資金短缺的困境。
2、出售房屋稅負加重
可以肯定的是,做低房價會加重日後轉讓住宅時的稅賦負擔。做低房價買家看似是沾了不小的,但買家有可能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3、賣家面臨處罰
做低房價其實是一種逃稅行為,一旦被查處,肯定會面臨相應的處罰。此外賣家還面臨著無法及時收到房款的風險。協議的效力到底有多大,往往取決於買賣雙方。萬一有買家「假戲真做」,那麼這對賣家來說,將會遭遇噩夢,追討起來不但耗時,還會耗費巨大精力。
4、無法通過「評估關」
做低房價,還會面臨無法通過「評估關」的風險,這將會引發連鎖反應,並導致交易中斷,甚至引起糾紛。
現在房產交易都已建立評估系統。該系統的主要功能是評判合同價是否合理,並防止交易雙方逃稅。二手房交易房源在繳稅過戶之前,都必須經由評估系統審核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的成交房源可能被退件,並由指定評估公司重新估價,而後按照評估價納稅。
I. 你好, 我現在剛簽了套房子,簽約時中介說做低房價,房子實際價格是170萬,做低到138萬,買賣合同上是138
這個合同對買房的沒有影響,只對賣房的不利!
稅費是按中介給你做的版最低價交的,也就是網簽的權價格!他們應該有兩份合同,一份是真合同,一份是交稅用的!
如果你要想放心點的話,可以把相關的費用列舉出來,讓他們給你簽字!除了書面的費用,其他費用一律不承擔~
J. 如何做低房價
只要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抄金對財政依賴不改變,那麼降價只是個噱頭。因為地產商已經綁架了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現在就像一個龐大的建築公司,整個中國就是一個建築工地。這樣才能保住GDP保住GDP 你陞官就沒問題,官報住了你的待遇保住了,只要紀委不來找你,你世卿世祿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