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發商違規超備案價售樓,如何處理
商品房的實際成抄交價格是不得襲高於備案價格的屬於嚴重違規,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對違規房企有關方面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您如果發現這種情況,可以向房管局投訴,投訴熱線12345。
⑵ 房價太高了可以投訴嗎
這是政府與開發商演的雙環,百姓配合鼓掌,備好錢包,國家的收入關鍵靠房價,旅遊。
⑶ 房子售價高於備案價而無法備案怎麼辦
定價權在房產開發公司,但是如果調整就必須重新備案,不備案就是非法的。你可以協商處理。如果確定對方沒有重新備案就擅自漲價,你可以起訴。
⑷ 超過備案價銷售是屬於違法行為
您好,對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各種價格違法行為,依據《價版格法》、《價格違法行為權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⑸ 房屋實際銷售價能高於備案價嗎 有辦法解決以便宜些嗎
不可以。如果商品房售價超過備案價,可以直接跟房管部門反映的,超過備案價,合同是無效的。
一般情形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內容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為合法有效。但是購房者可以前往房產管理部門投訴開發商違反相關價格備案規定。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前需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證件,以確保該房屋買賣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合同法》第52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會導致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管理性強制性規范,合同並當然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5條規定:「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繫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穩定。
人民法院應當很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很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目前我國關於商品房價格調控,政府指導定價的各類通知,意見,未形成法律,行政法規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⑹ 開發商賣的房子價格高於在物價局的備案價,我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嗎
如果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格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但開發商的每個價內格,你很難完全掌握,容現在還要求商品房價格進行一價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來的。
但通常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需要在賬務和房產局備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價局進行舉報,將一些明顯高於備案價的情況告訴物價執法部門。
網簽價格是在房屋管理局系統上面備案和公示的價格,不得低於區域的最低過戶指導價,最高可以到達合同價的90%-95%。
⑺ 房產銷售價格高於備案價怎麼處理
你說的應該是商品房來的銷售價格高於自物價局備案的價格對吧?我們市是這樣的,房產銷售的價格以整幢樓的所有價格代數和為0,如果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格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但開發商的每個價格,你很難完全掌握,現在還要求商品房價格進行一價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來的。但通常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需要在賬務和房產局備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價局進行舉報,將一些明顯高於備案價的情況告訴物價執法部門。
⑻ 房價高於備案價怎麼要回多交的錢
一般要不回,開發商一般會以別的名義把備案價的差價讓你交,例專如精裝費、設備費等亂七八屬糟的名義,合同上不顯示這些費用。很多城市你看上的房子都是超出備案價的,除非偏遠郊區。一般銷售會跟你說為什麼 讓你額外付這個錢,你交的時候額外多交錢你不問問嗎?我買房的時候也是同樣,跟我說超出備案價了,差價不能貸款必須首付多交,我知道不合理,但是好房子都超,便宜的我也看不上。還有一種情況是銷售隱瞞了情況就讓你多交,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交的這些錢你可以提供交錢的憑證用法律手段維護你的權益。
⑼ 費,房價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備案價怎麼辦
你去當地房管局把發票和個人房產證給他們看下 如果你覺得價格有 誤差,你應該最先和當地派出所聯系,專還有這家老闆是誰你可以去 法院起訴,要是沒有誤屬差那就沒什麼事,最好事先調查下手續的費 用是否屬實,免得到時候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