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限價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1、限價商品房和完全公開的由市場供需決定價格的商品房相比,限價商品版房在土地掛牌出讓時就權已被限定房屋價格、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理利潤進行測算後,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範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
2、土地出讓價格比一般商品房低,可能在信貸等其他環節有所優惠等等。概括而言,即「限定房價,以房價來定地價」。而限價商品房雖然名為商品房,表面上看與經濟適用房有所不同,實際上想真正實行,仍離不開政府扶持,限價商品房則主要是為了消除市場壟斷,同時防止房地產泡沫。
限價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明顯的區別就是在於前兩個字,一個是限價一個是普通商品房,這兩者的定義在價格上就做了區分。
3、購房人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後5年內不得轉讓所購住房
㈡ 賣房怎麼定房價 房地產開發商是如何定價的
首先,要設定一個整個項目的總銷,比如說一個50萬方的項目總銷要達到25億,這25億里回麵包括了所答有的費用及利潤,包括土地成本,建築成本,銷售期3年(自行設定)等等等等的運營成本,那麼整盤均價就為5000元,然後在算出階段推出所牽涉的階段均價,比如分三期推出,推出數量平均三份,那麼首期設為4500,二期5000,三期5000(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有了一期的均價再根據每棟樓的位置,樓層,朝向,戶型等因素做參考算出每套房子的單價,乘以面積算出總價。把每套房子的總價加起來要大於等於一期所估算的總銷。二期和三期的價格可以按照這個方式預估,得到的整盤總銷要大於等於目標總銷,那麼定價就基本完成了。而二期和三期因為推出日期較為遙遠,所以只是預估,未來會根據市場情況有所變化,但一般是高於預期,這樣將來的總銷才不至於會低於目標總銷。
㈢ 面對限價,開發商該如何應對,對購房者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面對限價對於購房者來說當然是好事兒啊,現在房價那麼貴,一個個都成為了房奴,老百姓掙錢不容易,基本的生活費都負擔不起了,更何況是房子啊。所以開發商也應該考慮。
㈣ 開發商超過政府限價賣房會受到什麼行政處罰
開發商要開發商品房,必須辦理五證,如果五證不全,開發商賣房是屬於違法的。五證不全的樓盤沒有保障,不能很好的維護購房者的權益。
1、對於實踐中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即出售商品房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但是在起訴前開發商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該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
2、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被認定無效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合同無效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因此,如果該預售商品房合同有關於解決爭議的約定,則人民法院應尊重該當事人約定的效力,將該約定作為處理當事人之間爭議的依據。
在合同無效且合同中並無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情況下,應進一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與此同時,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為了進一步解決實踐中如何處理無證預售商品房合同無效後的賠償損失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
在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應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即規定了針對開發商欺詐行為的懲罰性賠償。
至於開發商沒有欺詐或者故意隱瞞的情況,則應根據上述合同法的規定,進行法律適用,因此,如果人民法院能夠認定,開發商與購房人對於合同無效均有過錯,則應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判決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適用合同法的結果。
(4)房價限價開發商如何擴展閱讀:
五證不全該承擔的行政責任:
1、擅自改變項目土地用途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擅自建設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
開發商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建設,該建設工程依法應認定為違法建築,開發商因此將面臨被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建、罰款、甚至限期拆除、沒收建築等行政處罰。
3.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而擅自施工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建築法》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4.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違法預售商品房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罰。」開發商將面臨被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售、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等行政處罰。
㈤ 什麼是限價房價取消限價又是什麼意思,請通俗講下,因為實在理解不了,限制價格不好么為什麼要取消
限價,就是限制價格。
房子限價,則是在土地掛牌出讓時就已被限定房屋價格內,即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容理利潤進行測算後,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範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
房價取消限價,就是政府不再限定開發商商品房出售的價格。開發商可以自己自主決定每平方的出售價格是多少。
房子限價,是限制高房價的一種臨時性舉措,並不符合市場規律。雖然限價房可以幫助一些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但治理市場時,簡單採用一口價、一刀切的方式並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而且會帶來房子購買權不平等一系列新問題。所以,一些地區已經開始取消房子限價。
㈥ 你的房子是怎麼被開發商定價的
今天為大家總結一下,房地產商究竟是怎麼給房子定價的?什麼時侯買什麼樣的房子性價比高呢?
樓層
和樓層一樣,朝向也會影響到採光通風的問題。從採光上來說,同一個樓層,朝南的房間可能會常年陽光明媚,備受太陽恩寵,朝北的那個戶型可能就會長期陰陰沉沉。但是同樣朝北,東西戶型通常比中間戶型的光照更加溫和,可謂雨露均沾。所以中間朝南戶型的房價往往大於東西戶型,東西戶型朝陽的一面又大於朝北的一面。
對於通風效果來講,戶型朝向的決定性可能遠大於樓層影響,比如假如你的戶型正好是西北朝向,冬天的西北風可能會瘋狂的敲打你的窗戶??
位置
這個位置並不是說小區在整個城區所處的位置,而是說你的目標戶型在小區的位置,如果它鄰街而樓層較低,很可能在晚上會被噪音困擾;如果它鄰水、鄰湖,價格自然會高;如果它距離小區出口過遠??可能你的開發商承諾小區距離地鐵站五分鍾兌現了,而你走到小區門口卻要十分鍾??
時間
很多人都會郁悶,為什麼我看中了一套房子,過了幾天價格就變了,可能是高了,也可能是降了。這種忽高忽低的價格變化,讓很多買房業主摸不到頭腦,猶猶豫豫不知何時買入才合適。
這點確實是最令人困惑的,它不像樓層、朝向等因素那麼直觀,往往和樓盤的銷售計劃有關。每個房地產商在不同的階段都會有不同的銷售計劃,這些銷售計劃下發到每個置業顧問手裡,就變成了不同階段的業績考核。可能在考核初期,房價會稍微高一點,在接近考核末期或者是需要沖業績的時間點,房價可能就會因此降低來促成成交量。也有的時候,房地產商需要資金流快速流動,那麼房價就會在短時間內降低,相反,如果這個房地產商資金流周轉正常,不差錢,房價也可能居高不下。
在什麼時間買房最劃算,就需要看買房者的觀察力是否敏銳,信息是否高效快捷,選准一個合適的時間買入,往往會帶來意料不到的效果。
價格策略
一般沒有經驗的買房者常常會被房地產商或者置業顧問「套路」,這個「套路」並不是什麼惡意的事情,而是普遍存在於各行各業中。其實道理很簡單,在你買一件衣服時,你越表現的難以割捨,也越難殺下價錢,你越是表現的風輕雲淡,轉身就走,越容易被導購員挽留,然後降價。買房子也是一個道理,你對某個樓層、某個戶型越是表現出鍾愛,主動權越是難以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在看房子的時候最好隱藏一下自己的情緒,但也請注意,千萬千萬不要到處挑毛病,那樣會使置業顧問的心情不好,即使他手裡有低價,也不一定會給你,互相尊重,才能達成一筆好交易。
樓王
基本上每個小區都會選定一棟樓盤做樓王,樓王的位置,朝向,景觀,採光等方面可能都是最好的,價錢也自然是最高的。其實樓王除了上述優點以外,它還有一個難以察覺但十分重要的作用——價格標桿。樓王只有一棟,好的樓層和戶型更少,他並不見得能給開發商帶來巨大的利潤,但是通過其他樓棟和樓王之間的對比,卻往往能撬動購買者的心理杠桿,促成其他樓棟的交易快速達成。比如和樓王相近的一個樓棟,可能只是景觀上稍微差了一點,其他地方幾乎一樣好,價格卻差出來了很多,就會很容易造成一種其他樓棟很劃算的感覺。
其實,很難找到一個戶型在各個方面都百分百完美,每個人更是有自己的標准,上述許多因素也只能提供一個參考,在買房子的時候,更多的還是要看自己的喜歡,畢竟房子最終是自己住的,就像一雙鞋子,別人看好不好沒用,自己穿在腳上舒服才是最重要的,決不能「削足適履」。
來源:地產情報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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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房地產限價有什麼好處
限價的背景是市場火爆時,開發商以高於開發成本幾倍的價格銷售物業,獲得高額利潤。房地產投資客低價進高價出,獲得高額利潤,擾亂了市場,讓真正想買房的人買不起房,而越等房價越貴。
限價後,一個項目被限定了最高銷售價格,有效扼制了房價的不斷高企,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市場,保障了購房者的利益。
但是目前,市場原因,開發商不是想突破限價,而是在降價,限價也就毫無意義了。所以限價正逐漸被取消。
㈧ 政府對房產限價,開發商不開收居在業主同意的前提下多收了錢要承擔怎樣的法律
1、偷稅漏稅,未開具增值稅發票這一條妥妥的
2、加價銷售不知道你們當地是怎麼規定的
3、消費欺詐,這名頭你可以給掛
㈨ 普通商品房和限價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一、價格制定不同:
限價商品房和完全公開的由市場供需決定價格的商品房相比。
限價商品房在土地掛牌出讓時就已被限定房屋價格、建設標准和銷售對象,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理利潤進行測算後,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範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
二、土地出讓價格不同
土地出讓價格比一般商品房低,可能在信貸等其他環節有所優惠等等。概括而言,即「限定房價,以房價來定地價」。
而限價商品房雖然名為商品房,表面上看與經濟適用房有所不同,實際上想真正實行,仍離不開政府扶持,限價商品房則主要是為了消除市場壟斷,同時防止房地產泡沫。
三、范圍不同
商品房可分為內資內銷商品房、外資內銷商品房、高標准內銷商品房『外銷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凡是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限價房是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房戶型、面積和銷售價格等條件種類較少。
四、銷售方式不同
普通商品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推向市場的,並可以自由買賣交易的房屋都應該是一種商品。
限價商品房採取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以招標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業內稱為「雙競」原則,也就是高價拿地、低價賣房。
(9)房價限價開發商如何擴展閱讀
國家九部委《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中指出,「要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得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土地供應應在限套型、限房價基礎上,採取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以招標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
」其中提到的「限套型」、「限房價」的普通商品住房,被稱作「限價商品房」。
參考資料
網路-限價商品房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
㈩ 房價是由開發商定的嗎
房價由開發來商定,但是有源前提條件
1、區域單價;指的這個區域大范圍的房價大概是多少。你低了肯定虧,高了賣不出去
2、建安成本;指的是建築成本。包含(地價、稅金、建築材料單價、等等)
3、民眾承受能力;本來民眾大部分能承受5000,你來個5W,這房子肯定不能賣出去,是吧
4、政府最高限價;假如你建安成本是5000,你房價定到10W,那麼政府就會干預你的房價。
開發商大方向有這幾個來確定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