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理由。高一政治考題
(1)商品的價格由價值決定,並受供求關系影響。房價上漲過快,導致住房嚴重版偏離自身價值,違權背了價值規律的要求。2)價格變動會影響人們的購買力,但對生活必需品影響較小。住房是人們的生活必需品,過高的房價超過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會嚴重影響中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3)價格變動對生產具有調節作用。過高的房價會引發房地產投資過熱,不利於房地產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B. 國家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理由是什麼
防止通覓膨脹。房價過快上漲一方面會引起熱錢大量流入,導致輸入型通脹。另一方面會誘導資本從製造業流向虛擬市場,導致實體經濟萎縮,失業率上升
C. 如何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出台那些政策,效果如何
是什麼
D. 如何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加大土地供給,推出3房以及以上的房產稅,利用信貸限制3房以及以上的商業貸款。
E. 高分在線等,關於國家出台的抑制房價過快增長的政策
國家連續出台新政 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適當增加中低價專位、中屬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使用效率。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
二要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切實防範各類住房按揭貸款風險。
三要加強市場監管。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完善土地招拍掛和商品房預售等制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
四要繼續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從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加大對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 住房問題是民生大問題。改革開放29年來,我國居民住房的條件有很大改善,城鄉居民住房面積人均超過27平方米,但是部分城市近些年來房價上漲過快,百姓望「房」興嘆。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廉租住房建設,改進和規范加強經濟適用房制度,將成為明年政府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難問題的有力舉措。
F. 運用經濟生活知識,結合材料分析國家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進行宏觀調控的現實意義
1)商品的價格由價值決定,並受供求關系影響。房價上漲過快,導致住房嚴重偏離自內身價值容,違背了價值規律的要求。(4分)(2)價格變動會影響人們的購買力,但對生活必需品影響較小。住房是人們的生活必需品,過高的房價超過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會嚴重影響中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4分)(3)價格變動對生產具有調節作用。過高的房價會引發房地產投資過熱,不利於房地產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4分)
G. 運用經濟常識回答我國政府為什麼要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1.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是我國生產回目。控制房價過快上漲答,實現居者有其屋,共享改革開放成果,也是貫徹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原則的要求。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徵是,實施科學的宏觀調控,市場不是萬能的,房地產市場具有自發性、盲目性、滯後性的缺陷,為保持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政府必須按照穩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給、加強市場監管、完善相關制度的原則,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
3.住房是關繫到每個人「安居樂業」的特殊商品,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有利於經濟結構的調整;有利於及時擠出房地產中的「泡沫」,減少金融市場的潛在風險;有利於鞏固和發展宏觀調控成果,保持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有利於減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國內資源利用率;有利於使投機者從中獲利減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的目標。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H. 請問2010年中國政府採取了哪些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國發〔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後,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 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並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范發展租賃市場。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一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統計部門要研究發布能夠反映不同區位、不同類型住房價格變動的信息。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I. 國家出台了哪些政治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採用的是什麼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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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的是什麼手段?抬高成本,越抬越高,老百姓買單。國家數據出來了,中國4月房價同比上漲12.8%。
國家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增值不是房增值,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也准備征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政府找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J. 2016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降首付、降息抄、降稅費襲
2016年樓市將會有哪些政策出台,以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
第一、 由於房價的過快上漲,此時嚴格執行樓市限購政策,2016年不會取消,防止限購政策取消之後外來需求進一步推升一線城市的房價。
第二、重新收緊高端樓盤預售許可證的審批,收緊高端樓盤備案(上海目前已經收緊)、收窄「330新政」的執行力度(比如二套房貸政策),調節市場成交結構,穩定房價。
第三、想方設法增加中小套型供應,從結構上調整一線城市成交均價走勢。
第四、 稅收政策調整,之前330新政的5年變2年對二手房影響很大,營業稅可以通過做平差價進一步避稅,甚至2年內交易的也可以做到免稅,這樣投資客開始入場,房價開始走高。因此,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極有可能會恢復到5年,也就是二手房交易滿5年才免徵營業稅,以此抑制投資性需求。
第五、調節土地市場價格走勢,比如採取類似「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的措施,防止土地「地王」頻現,防止由於地價過快上漲而導致的房價過快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