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法院拍賣房產,最多能降百分之幾
如果抄法院拍賣房產,最多不一定能降襲百分之幾。在法拍屋出售時,需要按市價出售,以拍賣形式進行,以價高者得為主。
法院拍賣房屋,也簡稱法拍屋,香港地區稱銀主盤,指的是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
當債務人(業主)無力履行按揭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而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而在過程中遭到拍賣的房屋就是所謂的法拍屋或銀主盤。
法拍屋不一定是從銀行查封而來,私人查封也有;只是房屋的金額太大,每間房子又都有向銀行借錢,銀行借錢出去時,都有辦理設定抵押權,拍賣時銀行有優先受償之權,這就是強制查封的「執行名義」之一,稱為拍賣抵押物。銀行會根據按揭條款,以及相關民事法律規定,向法庭申請沒收物業後所出售的物業。
B. 被法院拍賣的房產價格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一般情自況下流程:
1、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搜索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處理,再次委託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對房屋的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拍賣。我的補充::08關於價格的確定:一般是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C. 法院流拍房產降價依據標准
流拍賣後可降兩次價,即三次流拍,可兩次降價再拍。
每次降價不得低於原保留價的20%。
有司法拍賣房的一個拍賣價的辦法執行的,具體名稱不記得了。
D. 房子被法院拍賣,最低價有規定嗎
法院拍賣會進行鑒定,相對會低於市價成交。
E. 假如一套原價80萬的房子 被法院拍賣 最終能拍到多少錢
關於拍賣次數的規定,動產拍賣兩次,不動產拍賣三次;也規定了確定保底底價的標准,每一次降價不得降低超過前次保留價的20%,也就是說第一次拍賣的財產比如評估價是一百萬元的話,你可以以80萬元作為保底價拍賣,如果叫價在80萬元以下的視為無效;第二次拍賣時候,也可以在前一次80萬基礎上再下調不高於20%,也就是64萬元,64萬元再流拍還可以在64萬元基礎上再下調20%,成52.8萬元。動產只拍賣兩次,如果按照變賣價處理,變賣最後價格不得低於市場價的二分之一。還有一個規定,拍賣財產上的優先權的消滅,買受人買取的是沒有負擔的標的物,還有其他的有關規定。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並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這個很難說,一半代理公司是千分之三,如果是開發公司自售的有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當然我還見過拿千分之八的職業顧問,能到百分點的一半都是策劃總監或者銷售總監,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地區不同、企業不同比例都是不一樣的,這個很容易計算啊,給你定的提成比例是多少,千分之一就是:80萬X0.001=800,一次類推,當然我在北京還看到過拿緝膽光感叱啡癸拾含漿萬分之幾的提點的,不能一概而論,但公式都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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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法院拍賣房產最底可以打幾折
最低可以打64折。
法院拍賣房產流拍的,可降價拍賣兩次。每次降價幅度不得低於上次流拍價的80%。
即1*80%*80%=0.64,所以最低可打64折。
G. 法院房屋拍賣降價新規定!
沒有新規定。
還是按原規定執行的。
可執行三次拍賣,降價兩次,每次降價幅度不得高於上次拍賣保留價的20%。
H. 法院拍賣房產第一次降多少
按網路拍賣規定,第一次拍賣不成,第二次要降價,但不大於評估價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