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房產的原值嗎
不是,是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兩者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1)房產稅原值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計稅依據的注意事項: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㈡ 房產稅的房產原值怎麼計算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回的房屋原價答。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的,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㈢ 房地產原值含什麼
房產原值包含相關配套設施:
相關的文件有兩個,規定了房產「配套設施」的定義,並進行了列舉。
《關於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1987)財稅地字第3號)第二條規定: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
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台等。
屬於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3)房產稅原值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房產原值的確定原則
規定房產原值的確定原則的文件有2個,《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008號)第十五條已經廢止。
現在有效的規定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第一大點。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
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注意,房屋原價必須按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確定,否則稅務機關有權調整或重新評估。
比如房屋已經建好投入使用,但不從「在建工程」結轉至「固定資產」,或者虛減對應的房屋會計科目金額,稅務機關有權調整或重新評估原值後計征房產稅。
注意事項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㈣ 請問應稅房產原值是什麼意思
按照《中華人民來共和國房產稅暫自行條例》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而新的政策提出了一個新概念,即「應稅房產原值」。具體為:
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確定計稅房產原值後,計算地下建築的房產稅方法與原計算方法一致。
舉例:某單位有單獨兩處應稅地下建築設施,分別為工業用途房產和非工業用途房產。房產原值分別為20萬元和30萬元。該省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同時規定:工業用途地下建築房產可以原價的5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商業和其他用途地下建築房產可以原價的7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則:
工業用途房產應納房產稅的稅額=20×50%×(1―30%)×1.2%=840(元)。
非工業用途房產應納房產稅的稅額=30×70%×(1―30%)×1.2%=1764(元)。
㈤ 「應稅房產原值」是什麼意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版值計算繳納。權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而新的政策提出了一個新概念,即「應稅房產原值」;
具體為;
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確定計稅房產原值後,計算地下建築的房產稅方法與原計算方法一致;
舉例:某單位有單獨兩處應稅地下建築設施,分別為工業用途房產和非工業用途房產。房產原值分別為20萬元和30萬元。該省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同時規定:工業用途地下建築房產可以原價的5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商業和其他用途地下建築房產可以原價的7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工業用途房產應納房產稅的稅額=20×50%×(1―30%)×1.2%=840(元);
非工業用途房產應納房產稅的稅額=30×70%×(1―30%)×1.2%=1764(元)。
㈥ 計算房產稅的房產原值如何確定
問題:我給一家企業做會計,涉及房產稅如何確定原值問題搞不懂,能給我說一下嗎?
答:財稅地[1986]8號文件第十五條規定: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的,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
吉稅四字[1988]75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台等。屬於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國稅發[2005]173號文件規定:關於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1)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採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2)對於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後不再計入房產原值。
提示:你可以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對你企業的房屋進行確認,正確繳納房產稅。
㈦ 房產稅原值包括哪些
房產原值中應包含契稅和預售合同交的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的國家稅版務總局的對權於房產稅鄉鎮土地運用稅有關疑問告訴》(財稅[2008]152號)第一條就是對根據房產的原值計稅的房產,不管是不是記載在管帳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依照房子原價計算交納房產稅。房子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管帳制度規則進行計算。
㈧ 房產稅原值包括哪些有知道的嗎
按照《中抄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而現行房產稅政策提出了「應稅房產原值」。具體為:
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㈨ 房產稅應稅原值是什麼意思
房產稅計稅原值是房產稅從價計征中的一個指標。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版房屋不可分割的各權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簡單來說即房產建造之初所花的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