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丈夫去世後,妻子獨立房產的繼承人都有哪些
首先要明確,妻子享有的這個房產是否有丈夫的份額,如果有,先要平分成兩份,也就版是妻子丈夫權各佔二分之一,丈夫死後,房子的二分之一是遺產,妻子孩子婆婆都是遺產繼承人,都有權利參與這二分之一的財產分割,現在可以討論妻子的繼承人是誰了,妻子只有獨生女一個繼承人,屬於妻子的二分之一,由獨生女繼承。婆婆只能繼承丈夫死後留下的二分之一份額中的三分之一。不知道這么說你是否能夠理解,祝您好運!
『貳』 丈夫去世妻子繼承房產賣房可以嗎
丈夫去世妻子繼承房產賣房可以嗎;妻子是不能獨自賣房的,這是不合法律規內定的。。。
因為住房是夫容妻共同產權,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產權在無遺囑前提下,應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如果妻子需要獨自獲得產權變賣的話,需要有繼承權三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放棄,並要需要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這樣妻子才能自行變賣。
『叄』 丈夫死了妻子可以全部繼承房產嗎
丈夫去世後,對於他留下的遺產,妻子、子女是有繼承權的,同時要注意丈夫的專父母也有繼承權。
根據《中屬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只有在沒有法律規定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或丈夫生前立有全部遺產由妻子繼承的合法遺囑時,丈夫死後, 財產全部由妻子繼承。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肆』 婚內房產,但登記在妻子名下,如果丈夫去世,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婚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配偶去世後,當事人可以先分得該房產的一半產權;
2,在配偶未留遺囑的前提下,剩下的一半產權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在其父母、配偶、子女之間,平均分配;
3,所有第一序位法定繼承人經過協商,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伍』 丈夫死亡妻子和子女對房產繼承和分割
房子屬於抄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襲首先妻子得一半,另一邊為丈夫的遺產,
沒有遺囑,那麼就按法定繼承,由他的父母,子女,配偶來共同繼承,
他要是沒有父母了,那麼就有妻子,兒子,3個女兒,5個人共同繼承,繼承份額應該是一樣的。
即,當初30萬的房,妻子有一半的權利15萬,另外一半15萬,這5人一人繼承3萬的份額。
最後所得份額,妻子18萬,兒子和3個女兒各3萬。
該房一直沒有分割,那麼就是這5人一直共同共有,現在要過戶,應當按現在的價值來分,應當給3個女兒一人補償5萬是合適的。
『陸』 丈夫先於妻子去世,妻子名下的房子如何繼承
繼承復相關手續如下:制
一、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二、上面所有人帶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規定。
費用有:
一、辦理遺產公證的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收取。
二、房管局過戶的稅費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柒』 丈夫去世,妻子繼承使用權房子,怎樣辦理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先分出一般是你的,另一半是遺產
繼承的是所有權,不是使用權,具體咨詢律師
你的問題表達不清楚
『捌』 丈夫去世,房產證是妻子名字,需要辦理繼承手續嗎
丈夫去世,房產證是妻子名字,如果是共有房產,是不能辦理繼承手續的。。回。
因為房答產是兩人共有房產,房產權屬夫妻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產權在無遺囑前提下,應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如果需要獨自獲得房產權的話,需要有繼承權三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放棄,並要需要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這樣你才能是屬個人房產權,你才有權處理房產的。
『玖』 老公死了妻子和孩子怎麼繼承房產
你好
如果房產證上來記載的源房屋所有權人是你父親單獨所有,該房產也是你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財產,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的份額,他去世了,剩下的所有繼承人只能主張繼承你父親所有的50%份額,你母親的50%份額是目前其他人繼承不了的。具體繼承的方式大概有:第一種,你母親放棄繼承,你父親的50%份額由其子女繼承,這樣的話,房屋最後的權屬情況是子女50%,你母親50%;第二種,你母親不放棄繼承,也要求繼承你父親的份額,那麼你母親的份額可能例如會達到75%,剩下的25%由子女繼承;第三種,你母親放棄繼承,同時將她所有的50%一並轉讓給子女,這樣的話,子女就擁有了房屋的100%產權,但是這種情況下,你母親50%份額的轉讓不能免稅(目前中國繼承房屋是免稅的),需要按照房屋交易來徵收相關稅費。
房屋繼承按照新的不動產登記條例,可以不辦理繼承公證,由全部繼承人去登記中心辦理即可。
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由繼承人持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繼承公證書、死亡證明等材料,去辦理房屋繼承。按照公證法的要求,房屋繼承公證需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
『拾』 丈夫死亡妻子子女如何繼承房產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內系存續期間所容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二、遺產作為繼承權的客體,它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所有財產和我國《繼承法》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遺產只限於被繼承人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在實際生活中,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往往是包含在夫妻共有財產或者家庭共有財產之中。因此,當被繼承人死亡時,有必要將包含在夫妻共有財產或家庭共有財產中的遺產分離出來。同時,在法定繼承中,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基於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的考慮,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