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在銀行抵押~有什麼辦法可以提住房公積金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抄理條襲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B. 已抵押貸款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只要符合要求來就可以,就算是自還有貸款沒有還完畢,也是可以的;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一定條件的,必須連續繳納滿一年才是可以的;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託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一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託銀行審批;
望採納
C. 個人對房產證抵押貸款後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
可以,已購房產憑產權證及完稅憑證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
D. 房子做抵押,公積金可不可以取出來
提取公積金只能是買房後拿購房合同或貸款合同提取公積金,不能拿現有房產抵押提取公積金。
E. 房地產抵押貸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嗎
可以
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內;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容,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需要准備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
3.購房首付款發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表原件。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
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F. 房本抵押了怎麼提取公積金 – 安居客房產問答
一手房提取:
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公積金提取印件;
購房發票的原回件及復印件;
公積答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二手房提取:
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G. 我用房產做抵房產抵押貸款 10萬元然後我想提取公積金怎麼提
貸款是貸款,借貸者若是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提前公積金的要求就可以,有相關的身份證明等。
H. 我用房產證到銀行做抵押貸款能提取公積金嗎
用房產證到銀行做抵押抄貸款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般公積金的提取是需要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需要滿足以下情形之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布通知: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I. 抵押給了銀行,怎麼拿房產證原件去提取全部的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內賬戶內的存容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