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抵押給銀行了怎麼辦處理
評估價值然後拍賣,拍賣所得優先償還銀行,如有剩餘由法院分配
㈡ 抵押房產被查封,抵押權如何實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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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版比如個人住房權、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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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在銀行用抵押房產貸款,還不起了,被起訴到法院了,那麼法院先執行抵押房產還是先執行借款人和抵押人的資
首先會執行該抵押房產。如果抵押房產價值不夠償還債務,會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名下其他資產甚至是房產。
㈣ 請問:被執行房產抵押給兩個債權人,這兩個債權人如何分配該房產其法律依據是什麼
被執行人的房產抵押給了兩個債權人,如果被執行人無力還款,這兩個債權人共同分配該房產
㈤ 抵押的房產在執行拍賣期間,房產屬於誰保管,是法院還是銀行
抵押的房產在拍買前,由法院查封凍結,應該由法院保管,因為在此期間其它單位或個人沒有處置權。
抵押的房產在拍買前,由法院查封凍結,應該由法院保管,因為在此期間其它單位或個人沒有處置權。
㈥ 公司房產在二家銀行抵押,法院判決怎麼分配
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一人公司?公司破產沒有?抵押權是優先的,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如果沒有破產,則不適用參與分配。
㈦ 房產抵押給銀行法院二封和三封怎麼分配
法院可以查封已經被抵押的房產。依據為最高院有關執行問題若干規定第40條:「人內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容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㈧ 抵押銀行的房產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如果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了,法院仍可以進行執行,但應該先在拍版賣或變現權款中先行支付銀行的債權,剩下的款項才可以用來償還其它債權人的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40 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㈨ 房產執行拍賣後,欠款應如何分配
你們均分
法律抄依據 中華襲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七十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一百九十九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