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稅如何繳納
房產來稅在房產所在源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並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餘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准備。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許成為第三個徵收房產稅的城市。
2. 買房子要交稅嗎怎麼交的
一、買房子要交稅嗎
買房子是要繳稅的,具體情況分買新房和二手房,購買二手房交稅更多。
1、新房房稅項:契稅、公修基金、印花稅等
2、二手房:契稅、個稅、營業稅(未滿5年的)、交易手續費、轉移登記費 、國土工本費 5塊、權證費、中介費 如果要按揭的還有 抵押登記費 、評估費、按揭服務費等。
3、土地出讓金一般為總房款的1%,在購房改房或類似這樣的房產的時候進行交納,並且只需要交納一次,如果以後你再賣房,則買方不再需要交納。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目前一般按照每本房權證收取5元的政策來收取,但是在有些地方印花稅可以獲得暫免。
二、什麼情況下要交房產稅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4、房產稅的納稅人包括:
(一)產權屬國家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三)產權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3. 買新房何時繳房產稅
房產稅納稅時間:
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專自行屬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 新房房產稅什麼時候交 房產稅是一年一交嗎
根據《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8號)的相關規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這里「建成」的概念應理解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為「固定資產」科目,或者實際投入使用。
2.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所謂「驗收手續」,應當是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手續,也就是常說的「質檢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臨時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企業停產後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征免。企業撤銷後,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可暫不徵收房產稅。對撤銷後,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征稅單位使用的,應從使用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5.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的房屋,在辦理驗收手續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簽訂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時間或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6.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權屬轉移」或者取得「權屬證書」,成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焦點。如果在沒取得「權屬證書」前進行裝修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已將房屋(鑰匙)交給購買人,購買人並未使用的,是否屬於「交付使用」呢?對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1)從開發商的角度而言,簽訂了購買合同,將房屋的使用權(鑰匙)交給購買者時即為交付使用。無論購買人是否使用、是否裝修、是否辦理「權屬證書」,都應從開發商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納稅。
(2)如果購買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中約定了交付使用時間,應以合同約定時間為准。但由於開發商原因未能如期履行的,應以實際交付使用權(鑰匙)的時間為准。
(3)如果購買人在確定購買房屋時委託開發商進行裝修,並統一結算價款,這時對購置人未發生納稅義務,待裝修完成交付使用時確定納稅義務發生。
5. 新房房產稅要交多少
房產稅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5)新房房產稅怎麼繳納擴展閱讀
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
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徵收標准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6. 公司的房子如何交房產稅
企業房產稅和個人房產稅大體上略有相似,主要是在稅務的計算方法上不同。
企業房產稅簡而言之也就是對企業房產的產權人徵收的財產稅。
企業房產稅的徵收對象以及相關的計算方法如下:
1、徵收對象:
房產稅規定的征稅范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這里所說的城市,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難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准,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2、納稅人:
按照規定,房產稅的納稅人是產權所有人。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應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即上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均為房產稅的納稅人。
企業房產稅計算方法:
1、 從價計征算:房產余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 從租計征算:從租計征算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稅率:
1、 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