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明確記載了夫妻雙方各自份額離婚時該如何分割
房產證明確夫妻來雙方共同擁有的,是自屬於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離婚是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法院裁定,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房產證上寫的按份共有離婚怎麼算擴展閱讀: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❷ 夫妻婚後買房先是共同共有以後又改為按份共有離婚時怎麼分
無論你領怎麼還無論誰還?離婚以後。都是平分的。只要是婚後買房。無論到什麼時候離婚都是平分。
❸ 房產證上的按份共有是不是默認為夫妻雙方各佔50%
只要結婚證上的日期是比房產證的日期早的話,這個房子肯定算夫妻雙方共有了!!具體的看下面: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前已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屋歸購房人所有、屬其個人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以婚後收入清償的,應當認定為以共同財產清償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由擁有房屋一方以其個人財產將婚姻期間償還的全部貸款的一半補償返還給另一方,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二、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後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屋歸夫妻雙方共有、屬共同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也轉為共同債務。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還款,其未明確表示歸共同所有的,應屬其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先以房子的價值補償歸還該款,雙方再對房屋進行分配。三、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登記在雙方方名下該房屋歸夫妻雙方共有、屬共同財產。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行為,應認定為明示放棄個人所有,轉為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轉化為共同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也轉為共同債務。在離婚時,雙方直接對房屋進行分配,雙方互不補償;但可以考慮一方對房屋取得貢獻較大,適當多分。四、夫妻雙方婚前都出資購買房屋,婚前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屋歸登記一方所有、屬其個人財產。另一方的購房出資,未明確表示歸共同所有的,仍屬其個人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以婚後收入清償的,應當認定為以共同財產清償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由擁有房屋一方補償返還給另一方支付的購房出資款以及婚姻期間償還的全部貸款的一半,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五、夫妻雙方婚前都出資購買房屋,婚後登記在一方名下,或登記在雙方名下該房屋歸夫妻雙方共有、屬共同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也轉為共同債務。在離婚時,雙方直接對房屋進行分配,雙方互不補償。六、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該增值收益歸共同所有,屬共同財產。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七、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若非借貸,即為贈與。若產權證登記在雙方名下或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有,父母無權對房屋主張所有權。若產權證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前的,沒有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則為贈與其本人子女,房屋歸其子女所有;產權證在婚後,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其本人子女的,視為贈與雙方,房屋歸雙方所有。八、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房屋,並已房屋權屬登記的該房屋歸雙方所有,屬雙方共同財產。無論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的名下,房屋所有權人都是夫妻雙方。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房屋,離婚時尚未權屬登記的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若離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該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屬共同財產;若離婚後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歸一方所有,屬其個人財產,剩餘未償還的按揭貸款,也屬其個人債務。取得房屋一方有義務補償返還另一方因購買房屋而在婚姻期間支付的一半的購房款。十、夫妻共有房屋的價值及歸屬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因此,你的問題關鍵是結婚證上的日期和房產證上的日期的先後問題,決定房屋是否夫妻共有
❹ 房屋產權證父母及夫妻按份共有, 離婚 如何分割
而按份共有的房產往往登記為××產權份額×%,×××產權份額×%。在一起離婚訴訟中,對方當事人提出房屋產權是按照男方70%,女方30%的比例登記,因此根據物權公示原則,雙方對房產的分割也應當按照比例進行。離婚 當事人吳某知道後著急的不得了,立即找到沈潔律師,告知原由,原來吳某和丈夫結婚後,丈夫是私企業主收入較多,自己收入較少,所以家庭中所有的財產多數登記在丈夫名下,包括房產也僅僅登記了30%給吳某,另外吳某和丈夫沒有書面夫妻財產約定。 接到委託後,沈潔律師給當事人吃了一顆定心丸,夫妻共同擁有的房產不以房產產權證登記為准,而是以夫妻雙方是否對產權有書面協議約定為准。比如說有的房產證上僅僅登記為一方所有,但是房產是婚後取得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仍需要均分。但是雙方如果已經有書面約定明確該房屋的產權比例歸誰所有的,就要按照該夫妻約定來處理,而不是均分了。離婚 產權登記的份額起到物權對外公示的作用,如果雙方不是夫妻還可以起到確定物權份額的法律效力,但如果雙方是夫妻,夫妻對財產的約定是一種協定,也就是債的關系(這里的債不是債務的意思,是法律上相對於物權的債權),不能用物權比例替代債的約定。沈潔律師再舉例闡述:如果夫妻雙方產權證上登記為70%和30%的,那麼按本案例中的情況,男方的70%物權系婚後取得,因此雙方均分為35%,女方30%的物權系婚後取得,因此雙方均分為15%,合計仍各自為50%,如果認為產權證上的登記就是夫妻約定的話,那麼會出來很荒謬的結論:婚後購置的房產產權登記為夫妻一方的(相當於另一方為0%),反而在離婚時候可以分得50%,產權證上有登記比例的,反而比沒有登記的獲得的少。用歸謬法再次證明了我們的觀點。離婚協議書註:本文談的系夫妻雙方沒有其他書面約定。
❺ 婚後買房,合同上寫明份額,離婚後如何分配。
夫妻買房寫明按份共有,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欺詐等版情形,權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在離婚時,房屋依照合同約定的份額由雙方進行分配。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❻ 離婚析產後房子產權是我一個人的,為什麼新產權證上的共有情況寫著按份共有
這只是證書的格式而已,按份共有是指按證書上所有人的人數來分份,既然證書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那麼所有份額都是你的。
❼ 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按份共有,一方是佔90%,一方佔10%。離婚後
既然這么約定了,離婚時基本就會按照這個比例來分割。
❽ 房屋產權證父母及夫妻按份共有, 離婚 如何分割
父母的屬於父母的,夫妻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協商解決。使用置換,錢買賣等。
謝謝你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