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買的房子已網簽,婚後辦房產證需要提供結婚證嗎
一、婚前按揭房產的分割中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算是購買了房產。
對於前者,答案很簡單,鑒於在通常情況下結婚需要進行登記才被視為合法婚姻,因此,夫妻雙方自大陸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對於後者,比較困擾,在購房一系列的過程中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後才進行按揭貸款,並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
有人認為,鑒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范疇,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取得《房產證》之日,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
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於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二、婚前個人所購房屋為個人財產已確定無疑,然而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償還的貸款,難道不會對房屋的所有權產生任何影響么?有人提出過這樣的觀點:在償還完所有銀行貸款前,應當將房產權分時段分割為婚前婚後兩部分,婚前個人支付的房價款獲得相應比例的婚前房產權益,這屬其個人財產;而婚後雙方共同償還銀行貸款獲得婚後房產權益,這部分是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弄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應當先弄清按揭購房各方的法律關系,即購房人、出賣人(如開發商)和貸款銀行三方的關系。簡單地說,購房者與開發商是房屋買賣關系,而購房人與銀行則是房款借貸關系。當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並在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手續、銀行將貸款金額劃入了開發商帳戶,同時也辦理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雙方都已經履行完了合同義務,雙方已經結束了購房合同的關系。在此之後,購房人向償還銀行借款的行為,屬於購房人與銀行因貸款行為而產生的債券債務行為,並不影響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如果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欠款的一方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2. 婚前買房的婚後辦的房產證為什麼要提供結婚證和對方身份證
需要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身份證來確定該套住房屬於家庭第幾套住房,由此來確定契稅稅率。
根據《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現就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並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並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按照便民、高效原則,房地產主管部門應按規定及時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惠申請限時辦結。
(四)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二、關於營業稅政策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於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本通知全部規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2/t20160219_1760645.html
3. 結婚前買房,結婚後辦房產證,需要結婚證嗎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4.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要帶結婚證嗎
如果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合同,買房子,登記了一位名字,住房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專
如果房產證寫了兩屬位名字,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購買,都是你倆共有財產,
看是否婚前購買住房,不看房產證,看購房合同,付款收據和結婚證時間對比。
5.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房產證還要結婚證復印件是怎麼回事
錢沒付清唄。以後你老婆跟你一樣也得還貸呀。
6. 結婚前買房,結婚後辦房產證,需要結婚證嗎房產證上只要我一個人的名字
如果只想是婚前個人財產,那就開單身證明,無需結婚證辦理自己署名的房產證
如果不考慮什麼婚前婚後財產的問題,去辦理房產證是會讓出示結婚證的
7. 婚前買房 婚後辦房產證為什麼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才能辦理
通常不需要的,可以拿購房合同時間和結婚證時間對比,要求按照一方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辦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進行產權登記。
三、契稅稅率及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為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四、注意事項:保證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各個憑證資料的內容一致性,認真核對,確保措辭﹑各項數據﹑日期等一致無誤。
房產證辦理所需材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8. 為什麼婚前買房婚後辦證需要結婚證和對方戶口本 這樣房產證下來有對
辦證的地方又不知道你結婚了,你說這個做什麼?
婚後辦房產證,不需要對方結婚證戶口本,你合同上面是神馬名字就是什麼名字。
對方想要加名字,需要你們雙方到場,你還要簽同意加名字的申明。
9.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要拿結婚證那還是婚前財產嗎
如果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合同,買房子,登記了一位名字,住房屬於登內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容
如果房產證寫了兩位名字,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購買,都是你倆共有財產,
看是否婚前購買住房,不看房產證,看購房合同,付款收據和結婚證時間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