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沒下來怎麼過戶
一、無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辦理過戶的,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事情。
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由於目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房產證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話,那將無權處理該房屋,同樣的也就無權享受到該房屋所帶來的相關利益,也就是說,如果將來萬一該房屋需要拆遷,那自己將無法得到補償。
同時,如果只簽訂合同,並不能保證最終的結果,如果賣方反悔,同樣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尤其是在已經付款的情況下,風險較大。
當然,實際中有部分交易者會採取這樣的方式,簽訂協議之後並進行公證,協議中把相關的過戶時間等也進行約定。但這仍然取決於雙方的誠信。所以最好選購已經取得房產證的房屋。
二、對於可以辦理出房產證,但暫時還未辦理出房產證的房子過戶的話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實踐中,開發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
三、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1)房產證沒辦怎麼過戶擴展閱讀:
沒辦房產證過戶的後果:
(一)只公證不過戶對買房人來說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轉售,買方人的利益將無法保證。
(二)另外,公證機構應該根據房產證的所有權而不是根據買賣合同來做公證,如果雙方發生糾紛走訴訟程序,其公證效力也將受質疑。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㈡ 沒房產證的房子該怎樣過戶
總結: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項目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更換。開發商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的合同,並且將老的購房合同回收即可。正在還房貸但是還沒有交房的,可以直接通過更名來過戶,但是這種情況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1、交了首付款但還沒有辦按揭,開發商還沒到房管局備案,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項目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更換。
注意事項: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㈢ 房產證沒辦之前怎麼過戶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原因如下: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回屋的合法所有權,答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2、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3、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事情。
對於可以辦理出房產證,但暫時還未辦理出房產證的房子過戶的話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