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同城市的二套房要交房產稅嗎
是這樣的情況,首次購房在90平米以下契稅只交1%,90平米以上140以下交2版0以上3%。契稅只要交易就會權產生。
個人所得稅是不滿5年才產生的稅費。
營業稅是140以上不滿5年成交價5.7%。
你所說的稅收是地方政府的政策。有的地方會有,有的地方沒有。
剛剛我說的幾個稅收,每個地方的政策也不一樣。就現在的市場來說,全國應該不會統一徵收二套房屋的房產稅,不會你爸爸可以把一套繼承過戶到你的名下,費用很少,和過戶的性質不一樣。
所以你現在不會擔心二套購房的政策。
只要你所在城市房價不是高的離譜,他就沒事,房價太高他的泡沫太大要使它的含金量變高就會出現一些相對應的政策,記住相對應。
比如北京、上海、南京、珠江、杭州等一線和省會二線城市打擊會嚴點。
㈡ 多個城市擁有房子也要交房產稅嗎
要交過戶稅的
一般房產過戶有三種方法可以使用,具體如下:
1、贈與過戶專:如果這套房產屬以後不需要再次買賣,那麼就選擇贈與比較好,這樣只需要繳納:契稅:3%的房款、測繪費:1.36元/平米、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內、公證費:0.3%的房款。不過這個過戶再以後需要交易房產時需要繳納個稅20%的房款。
2、交易過戶:如果該房產還會賣出去的話,那麼你就選擇交易過戶比較好,交易過戶只需要繳納契稅1.5%、測繪費:1.36元/平米、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內、個稅1%,營業稅差價的5.5%。如果以原價過戶可以不要繳納個稅。
3、繼承過戶:需要所有的直系繼承人填寫放棄繼承權的協議書,然後進行公證,公證過後和贈與過戶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時費用也和贈與過戶一樣,一般使用該方法是在原房主離世後。望採納
㈢ 普通百姓在兩個不用省份各有一套房產要交房產稅嗎
只要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超過一套以上.必須交房產稅.如果有錢就可以任性.
㈣ 廣東同一企業在不同地區的房產可以選擇在其中一個地點一並繳納房產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專的稅務機關徵收。房產不屬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分別繳納房產稅,因此不能選擇其中一個地點匯總繳納房產稅。
㈤ 兩套房子買在不同省市,怎樣徵收房產稅
兩套房子買在不同省市,
不會徵收房產稅的,
現在房產稅只有上海和重慶在徵收的啊
其他地方都沒有的啊
㈥ 一個人在兩個不同的城市各有一套房產,屬於徵收第二套房產稅的范圍嗎
目前針對的事一個城市。
房地產稅不是突如其來的,這幾年國家早就在很多城回市試點,包括與之配答套的諸如不動產登記就是為了房產稅的全面到來而准備的。
計稅依據:
1、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2、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6)分別在兩個省的房子如何交房產稅擴展閱讀:
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㈦ 異地房產稅:房產在哪兒就在哪兒繳納
企業在異地建固定資產,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一、房產稅的納稅以為發生時間: 1、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生產經營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購置存量房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商品房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產稅的納稅地點: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三、賬務處理: 房產是企、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必不可少的,因而納稅人會涉及房產稅。房產稅在「管理費用」賬戶核算,與企業所得稅存在直接關系;同時與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及印花稅一樣
㈧ 率先試點的2個城市告訴你:房產稅能怎麼交
2010年以來,房產稅一直是業內外熱議的焦點,先是4月17日新「國十條」公布後,傳出上海版調控細則可能試行房產稅,由此房產稅的話題重新延續兩會後的熱度,隨後的5月31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再度引發業內猜測。之後,國家發改委官員表態,房產稅改革推進暫無總體安排,但發改委支持地方進行試點和實驗。
多地已具備條件
湖南省稅務部門相關負責人在上述會議上表示,曾做過一個調研,發現房價高的原因之一是,大部分稅收集中在開發環節。如果後移到銷售和保有環節,不僅對於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有好處,還能克服地方稅收過於依賴房地產業的現狀。
財政部有關人士也表示,作為地方稅重要組成部分,房產稅的主要作用在於調節收入分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如此重要的稅種,其配套方案的制定至關重要。地方稅種實行「收支兩條線」,如果將房產稅用於其他方面,將無法達到預期目的。同時,房產稅的推出,勢必伴隨著其他稅種的合並。有分析認為,這些因素正是房產稅試點一再推後的原因。
至於產權確認、統計口徑、稅率等技術問題,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經過近7年的實踐,很多地方已具備了這些條件。
「不讓試點城市吃虧」
對於試點城市來說,房產稅試點帶來的利大還是弊大,曾引起不少爭論。
據了解,在已經遞交房產稅試點方案的上海,有反對者認為,試點將增加企業和居民負擔,並在短期內推高房價,削弱上海的「城市競爭力」。
「城市競爭力是一個很虛的概念,但不少地方都看重這一點。」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北京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也在上述會議上表示,房產稅推出後,老百姓從無稅養房,變成納稅養房,可能短時間內難以接受。
「不會讓試點城市太虧,會有一定的配套措施。」上述有關人士則表示,全國范圍內推行試點的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但他並未透露具體試點城市。
此前,在傳聞的試點城市中,上海、重慶、武漢等被提及,但有關部門遲遲未予公開。外界則普遍認為,上海最有可能先吃「螃蟹」。
據了解,在上海提交的房產稅試點方案中,稅率初定在0.5%~0.8%,略低於經營性物業的稅率。但房產稅徵收是否會「照顧」自住型需求和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尚不明確。
有消息稱,杭州有望成為繼上海、重慶之後,第3個試點向住宅徵收房產稅的城市。這再次把杭州推向了房產稅試點城市的風口浪尖記者向稅務部門求證後了解到,杭州是否列入試點實際上至今仍不明確。
深圳、廣州入圍房產稅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2012年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地產業內分析預測,深圳、廣州有望接棒上海、重慶,入圍第二批試點房產稅改革的城市名單。 本地戶籍: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戶籍:新購
計稅價格:交易價格70%,以後按評估價
稅率:0.6%低於平均價格2倍的0.4%
免稅額:人均60平(含60)
第二套購入後一年內第一套賣出,退稅 (試點的區域為主城九區,包括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含北部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種情形需要繳納房產稅:
1.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存量增量都收,認定標準是: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牆、無連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幹部居住在單位提供的獨棟別墅里,由於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就不需要交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檔房還是低檔房,都得繳稅。
稅率:平均價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統一都是0.5%。
免稅面積:2011年1月28日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第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不予扣除免稅面積: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應稅住房不予扣除;納稅人家庭擁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應稅住房不予扣除。
據重慶市地稅局相關人員確認,將從 2011年10月1日起對主城區內符合要求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重慶因此成為國內首個對存量住房開征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城市。
重慶存量獨棟別墅主要分布在重慶市主城除沙坪壩、大渡口外的區域,其中以北部新區分布的獨棟別墅為最多。預計首批應稅的存量房為3400套。
重慶市房產管理部門測算,2012年重慶主城交易的應稅住房將接近萬套,加上存量獨棟住房,初步測算這些房產在確權登記後應繳納房產稅逾億元人民幣。
日前,中國社科院發布報告建議,對我國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產稅,此觀點在社會上引發爭議。有地產專家表示,該建議指標偏簡單,建議提高納稅紅線,並按照不同地區的特點增加指標。也有專家稱,單靠房產稅很難平抑房價。(廣州日報2012年11月29日)
重慶、上海2011年1月28日啟動房產稅試點改革以來,雖然要更大范圍內推廣房產稅改革的消息從未間斷,但並沒有付諸實施。這與增值稅改革不到1年,就推廣到全國12個省(區、市)形成鮮明對比。
一方面這說明對房產稅改革還有爭議,難以達成共識,高層在決策方面較為謹慎;另一方面也說明重慶、上海的試點方案並沒有完全達到改革的初衷,政策設計需要進一步優化和提升。
不過,隨著黨的十八大報告再次吹響深化改革的號角,推進房產稅改革的呼聲再次出現。特別是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撰文提出進一步推進房產稅試點改革之後,中國社科院就發布了人均40平方米為線徵收房產稅的建議報告,讓人們感覺到房產稅改革將要提速。
首先,公平納稅環境考量房產稅改革。深入推進房產稅改革,一是必須依賴公平的納稅環境,因為房產稅需要公民依法自覺納稅。如果沒有公平的納稅環境作支撐,貿然推進房產稅改革就會引發納稅人不滿。這就是房產稅難以深入推進、實現普遍徵收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是房產稅改革本身要促進社會公平。中國社科院人均40平方米納稅標准線提出後,網民爭議的一個焦點就是缺乏公平性。不容置疑的是,房產稅改革需要的這種公平環境並不存在。比如官員財產的不透明問題,很多官員擁有多套房產,但是這些房產在產權部門登記在不同人的名下,在徵收房產稅時很難核實征稅。相反,普通公民辛辛苦苦賺錢購買住房自住,其房產卻要納稅,這樣房產稅改革就會形成新的不公。
因為現行《憲法》和《立法法》明確規定,涉及公民私有財產的稅收法律必須由全國人大立法實施。但是房產稅改革方面並沒有啟動立法程序,所有的改革消息均來自相關行政職能機關,重慶上海試點也是在行政部門的主導下進行的。
㈨ 房產稅如何繳納
房產來稅在房產所在源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並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餘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准備。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許成為第三個徵收房產稅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