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產權人和共有權人的區別
1、產權比例不同
產權人和共有人直接的區別在於產權比例,產權人為100%,共有人是沒有產權比例的,但產權人和共有人具有對該房產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2、擁有所有權的人不同
產權人指的是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而共有人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相應的義務,共有的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
3、權力不同
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而共有權人同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人和有什麼房產擴展閱讀:
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
「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按份共有需要做份額公證,下來的房本會標注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❷ 房產代理人與房產中介有什麼區別
讓我來給你介紹一下復:房屋制代理公司和房屋經紀公司都屬於中介形式,只是操作方法不一樣。
首先您對房產買賣操作不是很精通,不太了解其中的門道和技巧。如果您走代理公司,顧名思義,就是代理公司和你簽代理合同,代理您出售房產,給您舉個例子,您的房子50平米,代理合同賣100萬,如果代理公司賣了110萬,剩下10萬就是他們的,從中可以吃差價。優點:無需您費心,節省您的時間,精力等。缺點:買賣過程對您不是很透明,操作中很有多弊端。
房產經紀公司:(房地產中介)這種公司多,競爭激烈,他們在中間起到買賣居間服務,為您房子找到買家,從買家賺取中介費。建議您在賣房過程中挑選1-3家公司就可以,如果您選擇多了,會有惡性競爭!
(補充,我說的非常清楚了,走中介賣方更適合交易回報性,操作流暢性)
❸ 房產證上名字所有人和共有人的區別
房產證上名字所有人和共有人的區別?
房產證上面的持證人和共有人享受內的權利容是一樣,主要共有以下權利:
享受權利
1、所有權
房地產所有權是房地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財產的權利。房地產所有人可以對其所擁有的房產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並可以排除他人對於其財產違背意願的干涉,它是一種最充分、最完整的財產權或物權。
2、佔有權
房地產佔有權是指依法對房地產進行實際支配和控制的權利。房地產佔有可分為所有權人佔有和非所有人勸人佔有。
3、用益權
包括以下五類:(1)房地產使用權(2)房地產開發經營權(3)地上權(4)地役權(5)房地產典權
4、處分權
包括以下五類:(1)房地產出售權(2)房地產租賃權(3)房地產繼承權(4)房地產贈與權(5)房地產抵押權
❹ 個人房產的所有人和共有人有什麼區別啊
所有的共有人都是所有人,標準的稱謂叫所有權人.如果共有人之間沒有約定各自所佔產權比例,那麼,產權就由各共有人平分.
❺ 房屋的產權人和共有人有什麼區別
產權人∶指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
產權共有人∶是指多人對某一財產共同擁有所有權。
一、權益不同∶
1、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
2、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二、承擔義務不同∶
房屋共有人∶
1、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2、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房屋產權人∶
1、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5)人和有什麼房產擴展閱讀:
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❻ 什麼是產權人和房屋共有人產權人和共有人有哪些區別
房子的產權人和房子的共有人,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也有著一定的區別和差異。版下面我們就來詳細權解析一下,房屋產權人和共有人到底有哪些差異?
房屋產權人,即產權所有人(也就是產權擁有者),法律上認定的是財產(動產與不動產)登記的合法擁有者。
房屋共有人,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證人和共有人。持證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權證由誰來持有。無論房屋是單獨所有還是共有都只有一個產權證,所以要有個持證人。共有房屋的每一個所有權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證人只有一個。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麼處置該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時到場簽字。
產權人和共有權人本質的區別在於產權比例,產權人為100%,共有權人的產權在房產證的附記中註明各自的權利比例,在以後出售中,可以按照該比例分得售後的款項。共有權人只有待該房產的所有人均同意的情況下,方可抵押,換句話說共有權人沒有單獨處置房產的權利。
了解了房屋產權人和共有人的區別。可以看出,在涉及到房屋買賣的時候,一定要弄明白房屋的產權歸屬,謹慎買賣。
❼ 產權人和共有人的區別
產權人指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產權共有人是指多人對某一財產共同擁有所有權。
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
《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❽ 產權人和房屋所有人有什麼區別
產權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房屋產權人,即代表產權所有人(也就是產權擁有者),法律上認定的是財產(動產與不動產)登記的合法擁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戶主」。
2、權利不同。
產權人包括擁有房屋一切權利,同時還包含房屋地契的權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擁有權,沒有地契權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產權證上為一人,也應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3、戶口關聯性不同。
產權人是指該戶的戶主,與房屋無關,可以既是戶主又是房屋產權擁有者,也可以不是戶主,卻是房屋產權擁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戶主。打個比方,如果戶主改成你女兒,產權還是你的,房管局網上還是顯示是你的房子.
(8)人和有什麼房產擴展閱讀:
房產證的登記產權人不一定是房屋所有人,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的外在表現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證據效力,該房屋到底屬於誰,還要看該房屋的實際出資人是誰、誰對該房屋一直佔有使用等情況來綜合判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該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的外在表現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證據效力。被告若能提供反證,證明爭議房屋的登記的產權人與實際產權人不一致的,應以實際情況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