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樣的企業需要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房產來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依自據房產價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人徵收的一種稅。房產稅的納稅人是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產權屬於國家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屬於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和個人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國有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單位面積為計稅標准,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其納稅人是:凡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具體規定如下: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2.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
3.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㈡ 小企業每年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怎麼計算的
1、首先明確的是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繳納跟企業大小沒有關系。
2、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使用證所標明的土地面積(假設是10000平方米),乘以當地規定的稅額,這個稅額由當地的地稅部門公告(假設稅額為5元/平方米),則每年應該繳納的土地使用稅為10000*5=50000元。
3、房產稅常用的分為2種:經營自用的和出租的。
(1)經營自用的房產稅用財務賬面上的房產原值(假設10000元)扣掉10%~30%的減除比例(假設為30%)後乘以1.2%的稅率。也就是:10000*(1-30%)*1.2%=84元/年
(2)出租的房產稅用租金收入(假設10000元)*12%。也就是:10000*12%=1200元/年
房產稅還有幾種情況,如地下建築物等的房產稅,但很難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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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稅年稅率為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凈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為6元;稅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稅額=5760/12=480(元)(即:(600000×0.8×0.012)/12)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即:(300×2+60×15×3)/12)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480
應交稅金——應交車船使用稅 275
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750
㈢ 什麼情況下要交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徵收范圍:
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
征稅范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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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准;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准。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㈣ 企業為什麼要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因為該公司擁有的房產和土地使用權而交納的.
房產稅是以內房屋為征容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記稅余值和租金收入為記稅依據,向房產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而土地使用稅則是指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
㈤ 企業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按什麼標准繳納
外資企業不繳納房產稅,但是要繳納城市房地產稅,稅率和內資的房產稅是一樣的。
關於土地使用稅也是一樣的,雖然不繳納土地使用稅,但是要繳納另外一種費用,稅率也是差不多的。
說白了,就是也要征。
㈥ 每個公司都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文號
國發[1986]90號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實際是公司在用,所以不符合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的條件,屬於營業用房產,所以應當交納房產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文號
財稅地[1986]8號七,關於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其他單位的房產,如何徵收房產稅?
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具體徵收辦法: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㈦ 企業購置住宅房產需要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嗎
企業購置住宅房產需要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1、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2、納稅單位新建、擴建、翻建的房屋,從建成驗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未辦驗收手續而已經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其房產價格尚未入帳的,可先按基建計劃價格計算征稅,等工程驗收結算後,再按入帳後的價格進行調整,並辦理稅款的退補手續。
3、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都需要繳納。
1、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2、納稅單位新建、擴建、翻建的房屋,從建成驗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未辦驗收手續而已經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其房產價格尚未入帳的,可先按基建計劃價格計算征稅,等工程驗收結算後,再按入帳後的價格進行調整,並辦理稅款的退補手續。
3、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㈧ 地使用稅企業什麼情況下交納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第三條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三)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四)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五)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六)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貴公司客運業務按簡易辦法計算增值稅,如轉讓房產根據上述政策分別不同情況繳納增值稅。
㈨ 什麼企業可以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由於測繪抄表是登記部襲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㈩ 2017年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減免有哪些規定
房產稅的減免規定:
個人所有非營運用的房產可以享受免稅,企業創辦的用於自用各類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以及醫院可以享受到免稅;
經過房屋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一致鑒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產,經市縣政府批准可以免徵房產稅,對於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力量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可以暫免房產稅;
對於房產稅的減免主要還是針對企業或者個人在房產使用上對於社會所做的貢獻為主要依據,既做到有法可依,也做到公正平等。對於能夠享受到房產稅減免的個人和企業,做出了自己的義務。
也相應的減少了稅收的負擔,在每個年度終結,需要申請減免的企業要提出書面的申請,提交經營狀況以及相關證明,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予以減免。綜合來說,企業和個人可享受的房產稅減免可以依照相應的規定進行免徵或者減征,充分保證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是國家對納稅人的保護。
土地使用稅減免規定: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均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些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於免稅范圍;
市政街道、廣場、綠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為發展農、林、牧、漁業生產和鼓勵整治土地,改造廢地,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納城鎮土地使用稅5至10年,具體免稅期限由各地自定。
為體現國家產業傾斜政策,支持重點產業的發展,國家對核能、電力、煤炭等能源開發用地,民航、港口、鐵路等交通設施用地和水利設施用地特點,劃分了征免稅界限,給予了政策性減免照顧。除上述免稅規定外,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因難,需要定期減免稅的,由省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批,或審核後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二、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並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並後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三、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分立後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四、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對其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五、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於房地產轉移任意一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形。
六、企業改制重組後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時,應以改制前取得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作為該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扣除。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經省級以上(含省級)國土管理部門批准,國家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的,再轉讓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並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時。
應以該宗土地作價入股時省級以上(含省級)國土管理部門批準的評估價格,作為該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扣除。辦理納稅申報時,企業應提供該宗土地作價入股時省級以上(含省級)國土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和批準的評估價格,不能提供批准文件和批準的評估價格的,不得扣除。
七、企業在申請享受上述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房地產轉移雙方營業執照、改制重組協議或等效文件,相關房地產權屬和價值證明、轉讓方改制重組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地價款的憑據(復印件)等書面材料。
八、本通知所稱不改變原企業投資主體、投資主體相同,是指企業改制重組前後出資人不發生變動,出資人的出資比例可以發生變動;投資主體存續,是指原企業出資人必須存在於改制重組後的企業,出資人的出資比例可以發生變動。
九、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