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郎咸平:我們為什麼不能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的徵收:來
1、房產源稅徵收范圍:房產稅並不是對所有的房屋都征稅,而僅僅是對城鎮的商品房、經營性房屋征稅;
2、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既然是一種財產稅,那麼就是直接稅;
3、房產稅的徵收標准一般是從價計征或者從租計征;
4、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收。
『貳』 房產稅為什麼還沒推出來
第一,中國目前沒有一套標准化的房屋評估體系,想避稅就低評,回想貸款抵押就高評,這個是房答產稅徵收的基石,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很難全面開征;
第二,有一些房屋屬性很特殊,納稅主體難以界定,比如小產權房和軍房等,不完成確權工作,徵收很難進行;
第三,徵收成本過大,地方政府征稅意願不強,如上面所說,房產稅占財政收入比例太小,而徵收起來需要建立專門的部門負責,消耗的人力物力太大。
『叄』 為什麼還不實施房產稅政策
徵收房產稅有幾個問題:
1. 徵收房產稅會造成什麼影響?
2. 徵收房產稅損害的是誰的利益?
3. 怎麼徵收房產稅?
中國超發了大量人民幣,之所以沒有造成嚴重通貨膨脹,沒有對民生造成根本影響,是因為有個巨大的蓄水池吸收了這巨量超發的人民幣,這個蓄水池就是有嚴重泡沫的房產。就是因為房產的蓄水池功能,所以在沒有其它途徑消化這巨量的資金前,這個泡沫不能捅破。
徵收房產稅損害的是誰的利益?大部分人都不會幼稚到以為會損害的只有一套二套房產的工薪階層利益吧?影響最大的必然是房叔房姐們。
中國的城市房產空置率有多高,這個官方從來沒有正式的統計數據。是不能統計還是不想統計?反正沒人知道。一般的說法是30%。
房產稅首先影響房產的空置率。現在有幾百套房產的房叔房姐不在乎房產空置,因為沒有房產稅。而一旦有高額房產稅,他們還能空置嗎?
所以,如果徵收房產稅,必然有大量空置的房屋進入房產市場招租或者出售。這個會嚴重影響房屋租金,進而影響房屋售價。而且可能造成毀滅性的惡性循環。越是降價,市場觀望的人越多。。。那就有捅破房產泡沫的風險。
怎麼徵收房產稅?要徵收房產稅,首先要統計房產吧?這個就要揭開什麼人有多少房產了!房產又是家庭資產中最大的一塊。對體制內的某些集團來說,這和公開資產沒啥區別了。而公開公務員資產喊了多少年了?你看有人會實施嗎?這塊遮羞布誰敢揭?
從這幾點來說,在中國實施房產稅,根本不可能。
『肆』 為什麼中國不收房產稅
房地產市場規模比較大,地方ZF有很多路徑依賴,短期內要擺脫依賴可能不是很容易。房地產本身又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實際上,它無論是對經濟增長的走勢還是對金融風險而言,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
『伍』 中國房產稅會出嗎
對於個人住宅來說,房產遲早是會來的,但是對一般的老百姓來說沒有什麼作用,因為享受不到交房產稅的資格。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浪費就不會交稅。
『陸』 中國為何不推行房產稅
在推行抄。
房產稅襲是為中外各國政府廣為開征的古老的稅種。歐洲中世紀時,房產稅就成為封建君主斂財的一項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戶稅」、「灶稅」、「煙囪稅」等,這類房產稅大多以房屋的某種外部標志作為確定負擔的標准。中國古籍《周禮》上所稱「廛布」即為最初的房產稅。至唐代的間架稅、清代和中華民國時期的房捐,均屬房產稅性質。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政務院發布《全國稅政實施要則》(1950年)將房產稅列為開征的14個稅種之一。1951年8月政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將房產稅與地產稅合並為房地產稅。1973年簡化稅制,把對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徵收的城市房地產稅並入工商稅,保留稅種只對房管部門、個人、外國僑民、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徵收。1984年改革工商稅制,國家決定恢復徵收房地產稅,將房地產稅分為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兩個稅種。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國內單位和個人。
『柒』 中國到底有沒有開征房產稅
以後建議加收房抄屋空置稅襲,超過3個月的房子空置以後,應該由所在社區的不動產管理公司代為託管,並且按照政府要求繳納0.7%的空置費/年和0.2%/年的空置稅。
比如,沒有賣出去的房子或者某單位名義的房產在房子長時間空置以後,政府部門便要收取空置稅,這樣可以抑制房產泡沫和無序安插的房地產泛濫。
理論上中國應該有不是為了買房而買房的思維,這樣說,中國人買房是為了住沒有錯,但是,中國人買房並且一次性付稅,就無法保障中國一定意義上房地產的完全使用,加速經濟無序安插的倒推負面,就是你說的房產稅怎樣怎樣。或者說,中國現在的房地產尚未處於真正意義上的萌芽期,所謂的萌芽期,基礎上必須有立法的完善。 中國人一次性買房並且一次性付清所有稅款意義上是加重了中國房地產使用權的負擔,就是沒有解決使用權人在長期居住,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社會經濟規律以及科學發展的。
『捌』 國家為什麼不出房產稅
房產稅改革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出台房產稅改革方案,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研究實施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如下:
1、納稅人的范圍擴大。現行房產稅只對國內企業徵收,改革後,納稅人將擴大到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2、征稅范圍擴大。現行房產稅的征稅范圍只限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為了體現公平稅負,平等競爭的原則,改革後,房產稅的征稅范圍將擴大到農村。納稅人為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3、改變了計稅依據。現行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房產的價值和房租收入,採用租金為計稅依據的,稅負明顯高於按房屋價值計算的稅負,而且我國現行營業稅已有對租金征稅的規定,再按租金征稅有可能造成重復征。因此,改革後的房產稅採用了房產的評估價值為計稅依據。
4、調整了稅率。改革後的房產稅將採用幅度比例稅率,稅負與以前大體持平。實行幅度稅率可以便於地方根據本地實際靈活確定適用稅率。
5、擴大了地方的權力。房產稅是一個地方稅種,改革後將把房產稅稅率的具體確定權、實施細則的制定權和解釋權下放給地方,便於調動地方組織財政收入的積極性。
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研究實施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研究開征環境稅的方案。
(二)全面編制核心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加快形成覆蓋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統一、有機銜接的公共預算體系。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健全監督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財政風險防控機制。
(三)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核心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和使用管理制度。
『玖』 中國 房產稅為什麼不能實行
不能叫阻力,是上面還在評估老百姓能接受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