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日期以什麼時間為准
也不是辦理過戶復的時候,也不是拿到制房證的時候.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這樣的.首先,雙方到場簽字,房管局受理.然後復審,最後終審.這個科室的工作就完了.然後交給打證科,打證科會根據時間先後來打房產證.所以你房產證的日期肯定是打證當天的日期.出來房產證後,由打證科交給發證科.然後你去領證,交稅.
㈡ 房產證五年是怎麼計算的,以哪個時間為准
房產證滿五年界定的起始點有兩個,二者可取其中最早的來界定:
1、取得產權證的時間;
2、契稅完稅證明的時間;
一、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172號對國稅發[2005]89號中的關於購房時間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明確 :
1、《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中註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
2、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3、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個人需持其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證明文書,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㈢ 房子產權以什麼日期為准
購房時間是由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專明屬的時間。當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哪個註明的時間早就選擇哪一個作為購房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薄由登記機構進行管理。由此條規定看出購房日期是以房地產管理部門中的不動產登記薄的登記為准。雖然說,通常購房人簽訂合同並且支付相應款項後,開發商要為購買人從初始登記中辦理變更到購買人的登記,而該變更登記就是在不動產登記薄中反映出來的。因此,可能會出現有些情況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確定了購房日期,但是從法律角度和嚴謹的全體視角來看待,購房日期的真正開始還是要根據購房人拿到房產證和房產證上的時間為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效力及其管理機構】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㈣ 期房的房產證日期是以什麼日期為准
房產證登記日期是購買房屋的那一天。
購房者在買房後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是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辦理房產證時需要開發商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否則開發商違約,業主拿產權證的時間會拖後。對於預售合同的購房人來說,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現房購房人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
但是對於貸款買房的購房者來說,辦理房產證的時間需要看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房產證的辦理首先以合同約定為准,需要查看合同內對此是如何約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規定的辦理時間,開發商應該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沒有房產證
1、交易受限的房子
對於交易受限的房子可能很多購房者還不太了解,比如說被抵押的房子和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其推出目的是解決民眾住房問題而不支持交易。如果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者想要上市交易的話,那麼也只能在購買經適房滿五年後,否則無法辦理房產證。因此,購買二手房之時,如果該房子是經適房,需查看是不是在交易限制期內。
2、小產權房
小產權的房屋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就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沒有國家頒發的正規房地產權證,只有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的證書,亦稱「鄉產權房」。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3、房屋驗收不合格
一般來說,開發商在樓盤竣工後都是需要經過相關部門來進行驗收的,如果樓盤驗收不合格的話,開發商需要整改,整改後依舊不合格的,無法將房交給購房者,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㈤ 房產證日期以什麼為准
以房產證上簽訂的當年當月當日,年號加70年,月日不變,比如2010年1月1日購買的房產證日期,到2O8O年1月1日為准。
㈥ 房產證上的登記日期以哪個為准
要看買的是期房還是現房。
㈦ 房產證的時間是以什麼時間為准
房產證的登記時間為准。
㈧ 房屋所有權以什麼時間為准
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為准。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內辦法》
第五條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容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物權法》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由此可見房屋所有權以不動產權屬證書獲取的時間為准。
(8)房產證時間以什麼為准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第三十一條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
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㈨ 購房日期是以購房合同還是以房產證為准
購房時間是由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當回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答致的。哪個註明的時間早就選擇哪一個作為購房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薄由登記機構進行管理。由此條規定看出購房日期是以房地產管理部門中的不動產登記薄的登記為准。雖然說,通常購房人簽訂合同並且支付相應款項後,開發商要為購買人從初始登記中辦理變更到購買人的登記,而該變更登記就是在不動產登記薄中反映出來的。因此,可能會出現有些情況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確定了購房日期,但是從法律角度和嚴謹的全體視角來看待,購房日期的真正開始還是要根據購房人拿到房產證和房產證上的時間為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效力及其管理機構】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