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房產契稅。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內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容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徵:
(1)徵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征稅,契稅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稅又帶有規費性質,這是契稅不同於其他稅收的主要特點。
(2)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課征一次性契稅。
(3)契稅採用比例稅率,即在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稅人依一定比例的稅率課征。
㈡ 買房子要交的契稅是什麼稅
1、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判定為是需要繳納的,當然也專有具體繳納的標准屬,繳納的標準是房屋出售總價的1%。也可以是房屋現在出售的總價減去初購房屋時的總價的差額的百分之二十繳納。2、營業稅。營業稅繳納的標準是房屋出售總價的百分之五點五繳納。房屋產權的年限達到五年的,可以免徵這一部分的稅收。3、印花稅。這一部分的繳納是由買賣雙方各自繳納的,繳納的標准一樣,都是房屋總價的0.05%。4、土地稅。房屋產權年限達到五年的標準的,不交納土地稅。沒有達到標准年限的繳納的標準是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一。
㈢ 什麼是房屋契稅
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回,即1.5-2.5%。買答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徵收標准為:普通住宅1.5%,高檔住宅3%全部由買方承擔。 地方規定,住房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這3個條件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標准,長春市規定:實際成交價不高於本地段土地住房交易價格的1倍)。
2011年9月1日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通知顯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㈣ 房子契稅是什麼意思
房子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一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100稅率版征稅(房權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契稅是國家收的。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4)房產的契稅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㈤ 契稅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交契稅
契稅在房產交易稅費的一種,在房產的所有權轉移的時候,產權承受方需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利率的財產稅。為什麼要交契稅:國家通過徵收契稅,調節社會經濟分配結構,積累地方經濟建設資金。
在房產交易過程中,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權的買賣、贈與或者是交換都需要承受方繳納契稅。徵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征稅,契稅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納稅人應當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條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契稅徵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㈥ 房產契稅發票是什麼樣的
是像平時買貨物一樣的發票,樣式和大小都差不多,上面寫著契稅完稅證明的,由地方稅務局出具的。一般金額是房產總價的1%至3%左右。
給住戶那聯是紅色的辦證聯是藍色的,是一張張薄薄的發票(一般為紅色的),標題寫著很大的:契稅完稅證。
房產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6)房產的契稅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1.徵收范圍及納稅人。主要是對個人和私營單位購買、承典、承受贈與或交換的房屋徵收契稅。
2.稅率。1997年4月23日,我國頒布了新的《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契稅稅率為3%~5%。具體契稅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率范圍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契稅暫時減半徵收。
內容
契稅是在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時,向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因此,契稅應由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繳納,且稅率等政策對商品房、二手房「一視同仁」。
個人轉移房屋所有權應繳納契稅的范圍包括: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轉移的,視同房屋買賣或房屋贈與徵收契稅:
(1)以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2)以房屋權屬抵債;
(3)以獲獎方式承受房屋權屬;
(4)以預購方式或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權屬。
凡1997年10月1日以後簽訂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的,均屬契稅納稅人,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起效時間
為納稅人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稅人因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徵契稅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用途的當天。
契稅納稅環節是在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憑證之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
納稅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規定,我省契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徵收機關申報並繳納契稅。
計稅依據
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時的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須先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稅價格)。
對於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格的,或者所交換的房屋價格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的,以徵收機關委託評估機構根據同一時點、同類地區、同類房屋市場價格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
稅額計算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交納契稅
4、房屋附屬設施徵收契稅的依據:
(1)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土確定的適用稅率徵收契稅;如與房屋統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
㈦ 房產稅與契稅有什麼區別
1、征稅對象不同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徵收的一種稅收。
2、發布時間不同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契稅,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台商投資企業,應當依法繳納契稅。
3、徵收范圍不同
房產稅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4、稅收形式不同
房產稅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契稅,是指對契約徵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
5、稅種不同
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