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應計入什麼科目
1、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稅金
貸:版應交稅權金——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金——房產稅
貸:應交稅金——車船稅
2、印花稅計提時(實收資本、合同、賬本)
借:管理費用——稅金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
3、印花稅隨著主營稅金計算的,計提時
借:主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
4、交稅時
借: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Ⅱ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從管理費用調到稅金及附加是哪個文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版金及附加」科目權,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文件依據:財會2016第22號。
Ⅲ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到底計入哪個管理費用還是稅金及附加。怎麼感覺題目里都有。很糊塗了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版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權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Ⅳ 房產稅以及車船稅是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還是管理費用
是的;樓主!
原會計制度規定: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稅會計制度規定是要計入管理費用的,所得稅費用就是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確定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1.
2013年1月1日執行的《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稅不計入「管理費用」中,而是做: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等、
2.繳稅時做: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
附:2221
應交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5602
管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其他費用。包括: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等)、業務招待費、研究費用、技術轉讓費、相關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財產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等費用。
小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5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負擔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相關稅費。
Ⅳ 為什麼每次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計入管理費用,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計
1.房產稅、車船稅等與企業產品不直接相關,純粹是「人頭稅」,不內管你營業不營業,都容得征,所以計入「管理費用」
2.。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是與營業相關的
例如營業額是0,這幾個稅就不需要交,因此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稻丁特訓804401818
Ⅵ 按規計算本月應交房產稅, 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 這個的會計分錄是
1.如果按月來計提的則源: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在支付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2.如果平時不計提,在支付時直接列入費用則: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Ⅶ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從管理費用調到稅金及附加是哪個文
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2016]22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會計處理,促進《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貫徹落實,我們制定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財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現對增值稅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一、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准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2.「銷項稅額抵減」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3.「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4.「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5.「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7.「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8.「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
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三)「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築服務、採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於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七)「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上述專欄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外的明細科目。
二、賬務處理
(一)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退貨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並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經稅務機關認證後,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3.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按規定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以後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4.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並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認證後,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采購等業務的賬務處理。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物資、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
6.購買方作為扣繳義務人的賬務處理。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境內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銷售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企業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當按應收或已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按規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早於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將相關銷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的,應將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時,應按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後的金額確認收入。
2.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企業發生稅法上視同銷售的行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制度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並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利潤分配」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3.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已確認收入,此後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的賬務處理。企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已確認收入,但因未產生營業稅納稅義務而未計提營業稅的,在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時,企業應在確認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同時沖減當期收入;已經計提營業稅且未繳納的,在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並根據調整後的收入計算確定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的金額,同時沖減收入。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三)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1.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抵扣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為核算納稅人出口貨物應收取的出口退稅款,設置「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銷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貸方反映實際收到的出口貨物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到的應退稅額。
1.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按規定退稅的,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額,借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收到出口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2.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在貨物出口銷售後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按規定計算的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在規定期限內,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不足以抵減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足部分按有關稅法規定給予退稅的,應在實際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五)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發生改變的賬務處理。
因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等,原已計入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或待認證進項稅額,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應付職工薪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或「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改變用途等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的,應按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經上述調整後,應按調整後的賬面價值在剩餘尚可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或攤銷。
一般納稅人購進時已全額計提進項稅額的貨物或服務等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對於結轉以後期間的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六)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月度終了,企業應當將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對於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對於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七)交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預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預繳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在預繳增值稅後,應直至納稅義務發生時方可從「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4.減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對於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八)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賬務處理。
納入營改增試點當月月初,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九)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十)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會計處理規定。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三、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列示
「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 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 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四、附則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中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應按本規定執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規定施行之間發生的交易由於本規定而影響資產、負債等金額的,應按本規定調整。《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2〕13號)及《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3〕24號)等原有關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Ⅷ 請問車船稅 印花稅,土地使用稅計入什麼科目,有的說是管理費用,有的說營業稅金及附加,有的說稅金及附
一、來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土地自使用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二、說明。
1、政策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自發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2、「稅金及附加」科目(損益類)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期末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Ⅸ 支付上月應交增值稅所得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怎麼做分錄
1、繳納上月的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繳納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借: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並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採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9)企業計提和繳納車船稅房產稅土地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分錄怎麼做擴展閱讀: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注意:營改增後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簡稱土地使用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後,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Ⅹ 請問車船稅 印花稅,土地使用稅計入什麼科目,有的說是管理費用,有的說營業稅金及附加,有的說稅金及附
印花稅不計提,支付時計入。另外,建議稅金及附加科目下設明細科目,方便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