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產指的是什麼
二房網認為,房地抄產是襲指土地、建築物及固著在土地、建築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其附帶的各種權益。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又被稱為不動產。
房地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來自二房網)
⑵ 房地產主要指的是什麼
房地產是指土地來、建築物及固著自在土地、建築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其附帶的各種權益。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⑶ 房產權利人是指什麼
這個詞有很多種可能。我國物權法定,物權分為自物權(狹義的物權)和他物權,所回有權屬於典型答的自物權,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不動產物權既有所有權,還有地役權(用益物權)、抵押權(擔保物權)等。房產屬於不動產,還可以設立其他的權利,比如居住權(要到民法典正式施行以後才有)。所有這些權利的所有人,都可以成為房產權利人。
⑷ 什麼是房地號
房地號是指這個房子所在的地皮的編號,也就是產權證的序列號。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力的惟一合法憑證。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起30天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頒發房地產權證,即大產證。 對新建商品房,法律規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請小產證。小產證即將房地產開發商取得大產證的房地產分割以後,由購房者取得的房地產權證。
填寫說明
(一) 權屬人:權屬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填寫其法定名稱;權屬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填寫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二) 身份證號碼:權屬人為自然人的,填寫其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現軍人填寫其軍官證、士兵證號碼。旅居國外的中國籍人士,填寫其中國護照號。港、澳、台居民填寫其所在地區的身份證件號碼。外國籍人士填寫其所在國身份證件文件號碼。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外,其他證件號碼前加註證件名稱,如:軍官證、中國護照、香港身份證等。
(三) 國籍:中國籍人士填「中國」(含港、澳、台居民和旅居國外者)。外國籍人士填寫該國的中文名稱。
(四) 房屋所有權來源:填寫新建、購買、贈予、繼承、劃撥、交換、析產、分割、合並、接管、裁決11種。
⑸ 房產名稱是什麼
房產名稱一般是指房產的具體地址,以公安局公布的房產具體行政地址為准。《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其中的「經常居住地」應當理解為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並有長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遷出後,尚未遷入另一地,又無經常居住地的,仍應以原戶籍所在地為住所。
(5)房產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原告、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房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不能提供證明文件的,提交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通知書》和房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表》。
⑹ 房屋來源指的是什麼
房屋產權的來源:
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並、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
1、購買方式是*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
2、分割與合並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並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
3、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
4、變更是指業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只要業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
5、交換一般是指徵用補償。
6、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
房屋產權來源下的過戶:
1、來源是自建的房屋
需要賣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原來的建房成本發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2、來源是購買的房屋
需要賣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3、來源是繼承的房屋
賣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公證書、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4、來源是離婚的房屋
原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房權證、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原契稅單、個稅單、營業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5、來源是法院拍賣的房屋
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拍賣書、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6、來源房改福利房
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單位證明、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