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工業用地的土地年限是50年;
教育、版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權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土地年限是50年;
旅遊、商業、娛樂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土地到期後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並對業主進行補償;或是繳納土地出讓金,進行土地使用年限延續。
B.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工業用地的土地年限是版50年;
教育、科技、文權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土地年限是50年;
旅遊、商業、娛樂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土地到期後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並對業主進行補償;或是繳納土地出讓金,進行土地使用年限延續。
C. 房地產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回起。工業用地答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D. "房產產權年限到期後該怎麼辦
您好!搜狐焦點為您解疑答惑!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可參照一下三點:
1、續費續期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續期,但目前國家尚未出台土地到期後的具體實行辦法。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2、國家給予賠償
如果房屋到期後不申請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沒有被批準的情況,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依附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則會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
3、危房拆遷補償
房屋產權到期後或者是還未到期便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或者是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准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從法律上來看,房子產權到期後房屋所有人可以選擇申請續期。但是從現有政策上來看,你的房子並非永遠是你的。所以在產權年限即將到期之前,還得早做准備,以免在國家要求回收土地使用權時措手不及。
E. 買的房子一般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到期了一般房子是怎麼處理的謝謝
在我國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產權為70年,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是自動續期的。
根據《中回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答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5)房產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F.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抄可以自動續期。
1、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不超過30年的期限。
3、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房產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G. 商品住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到期後怎麼辦
商品房使用年限意味著我們對房子的使用期限,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是否意味著房子就不是我們購房者的了呢?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以後怎麼辦,如何面對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成為房屋產權短的購房者們作為關心的問題。
我國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長?為什麼會有40年和70年兩種說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到期之後土地會不會被國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麼土地上附著的房屋怎麼辦?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土地氛圍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種。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為我們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不屬於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實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類型包括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這里所說的40年和7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後開始計算的40年和70年。
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才開始開發。而這裡面耽誤的兩三年或者十幾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裡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呢?關於此問題,目前還沒有執行的實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之後續期的問題不用擔心,但是,目前尚無關於續期的細則,是免費續期還是收費續期,收費標準是什麼,都沒有定論。而商業用地屆滿之後的續期,則無明確的規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1-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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