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與房屋中介簽的合同違約怎麼辦
違反合約的,要按合同約定向合同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要回賠償答合同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房產中介合同的違約,首先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要賠償房產中介的中介費損失,損失包括為促成房產交易而支出的費用以及預期的中介費損失等。
❷ 房產交易違約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關於二手房合同中的違約金問題,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上限數專額,但不超過實際屬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具體賠償標准有:1、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一般以合同約定為准;2、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❸ 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後買方想違約怎麼辦
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後,買方想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以可參閱《合同法》的如下規定處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3)房產交易違約怎麼辦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義務要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同時規定,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費者可以跟開發商協商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是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什麼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果你現在的處境符合這種情況,你可以通知對方,告知不能履行合同。這時候可能會免除部分和全部的責任。
計算方法
(一)違約責任取決於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且約定優先。
所以,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並明確違約金具體數額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如: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程度分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按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違約金過高的也可以請求減少賠償金額。
(二)退房違約金的協議
1、關於開發商是否支付違約金以及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問題,要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相應條款,一般在該合同中都會有明確約定,那麼您可依據本合同及開發商違約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支付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
2、至於退房協議的條款約定,沒有統一格式,應一次性將雙方權利義務約定清楚,並約定如果在退房過程中開發商未按照協議履行退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這樣對您的權益可以實現有效保護。
3、綜上,開發商在第一次違約時,應支付您違反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如在今後退款的過程中出現違約情形,仍需向您支付違約金。
❹ 房產買賣違約怎麼辦
你完全不需要履行違約金,因為你們的交易已經成功了,如果沒有打過官司,這2萬元律師費也可以不用交。
❺ 房產交易賣方如果違約怎麼辦
現在也不能確定對方是否違約,預期違約的認定也很嚴格。更不用說涉嫌詐騙了。
若是他違約,那麼就是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來。
❻ 房地產商違約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內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容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擔保法》第89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所以按你的情況,主要還是得看辦不下房產的原因究竟是否可以歸責於開發商,如果能歸責於他,則他應賠你雙倍的定金,如不能歸責於他,返還你的定金+定金數額的同期銀行利息即可。從你買房的角度來說,如果你很想要這套房,可以要求換房而不是退房。但其辦不下房產的原因你要了解清楚,如果所有的都辦不到房產證你是得慎重考慮,風險極大,退房會更保險一些。
❼ 購房合同違約怎麼辦,如何處理
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應選擇正規的營業執照齊全的中介公司來簽署購房合同,並注意一下六個要點:
第一: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核實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出現。
房產也是騙子的重要目標,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也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找人卻又無法找到當初簽約的那個人了。因此,業內人士稱,二手房購置必須確保簽約主體是合法房主,有權進行房屋的買賣。
第二:合同上明確標明房屋基本情況和付款時間。
對買主來說,合同中必須註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和戶型。這些信息須按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業內人士稱,尤其是建築面積,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真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這些都需註明。對賣方來說,最重要的是標明付款時間,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註明。不能模糊的口頭約定。
第三:合同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
二手房因為是處於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說水電,煤氣,還有物業,暖氣,有線電視等,這些費用有些是預付費的,有些是年終結算的,這些費用如何交接,什麼時候交接都必須有個明確的規定,省得購房後才發現問題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第四: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和房屋過戶期間因為各種原因雙方都存在違約的變數,不少人購房時基本就只注意房款,過戶等問題,而忽略了違約的可能性,因此購房合同必須要寫清楚各種違約的負責主體,違約的賠償具體數目等,這樣才能有效約束違約行為。所以必須在正規的中介公司簽署正式的購房合同,合同中對違約情況有所陳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一時無法確定,這些可以在後來確定時增加附加條款,寫清楚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約定,這樣可以避免後期的一些麻煩。
第五: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麼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麼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第六:購買二手房,房子的現狀須在合同上加以註明。
房屋應是現狀銷售,以看房的情況為准,合同上必須寫清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有哪些,包括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等基本設施。大多數購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時候去看的房,在這過程中誤以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現狀,包括屋內的家電傢具,合同中雙方必須約定好是否留存傢具家電,必須有所註明。以免引起糾紛。
總結:二手房購房,因為房源相對來說比較單一,所以必須針對房屋本身的特點進行合同撰寫,盡量將買賣雙方需要保護的權益都寫入合同,這樣才能比較可靠的保障購房的利益,減少買賣過程中的變數和麻煩。
❽ 法讀房產:房屋交易屢現違約現象,該怎麼辦
起訴對方,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專.違約金:屬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