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規定-期限40年是 什麼意思,40年以後房子怎麼處理
40年產權年限的意思是說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房產到40年以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㈡ 40年產權房到期後怎麼辦
40和50年的房子產權到期後都可以續費。
房屋產權不同是因為土地專用途不同:居住用地屬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是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
㈢ 房子40年產權 40年之後怎麼辦
40年產權的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
1、根據我國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㈣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怎麼辦
不會。根據《物權法》,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立項不同,【使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你說的40年產權的是指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權;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
看看這張圖就明白了, 房屋產權年限啥意思。
圖:房屋產權年限啥意思
到期後怎麼辦?有法可依。大致可以歸納為:到期會自動續,補個差價就可以。但是,怎麼補,補多少,目前的《物權法》沒說,之後怎麼辦?輿論給出的解決方法主要有三種:
1) 重簽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
2) 國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築,對業主進行補償。
3) 國家回收土地,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有耐心可以看法條。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㈤ 買的房子產權40年 到期後怎麼辦
4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前,需要提前一年申請,經批准准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內支付土容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至於交多少錢的土地出讓金,按當時的政策去交錢 。
㈥ 房產到期40年後怎麼辦
《物權法》規定個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可自動續期,國土資源部出台文件(國土資廳函〔2016〕1712號),住宅到期後按「兩不一正常」政策執行,即:一、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二、不收取費用;三、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6)房產到40年以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70年到期後的處理辦法。
3月1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會見采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中外記者並回答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問題時說,中國有句古話:有恆產者有恆心。網民們實際上也是群眾,對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問題普遍關心可以
理解。國務院已經要求有關部門作了回應,就是可以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當然,也可能有人說,你們只是說,有法律保障嗎?我在這里強調,國務院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就不動產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政府網-李克強答中外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