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裡面有沒有約定咯!!!
如果買的是期房,就從房屋交付使用的那一天算起,90天內為版正常辦理產權證權(即房屋權屬證書)的時間。超過這個時間,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買的是現房,起算日期就從簽訂合同的那一天開始。
2. 期房房產證一般多久下來
交房以後一般半年左右就下來了,有的地方政府突顯辦事效率,會在接房時就給辦好。要到購房人手中,就得把銀行貸款還完,要不還押在銀行。
3. 買期房什麼時候給房產證
期房的購房者也應在房屋交付使用(開發商交鑰匙的時間)後90日內取得房產證,否則,開發商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北京期房多久下房產證擴展閱讀:
商品房買賣的要求: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對於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
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
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並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4. 期房交房後多久能辦下房產證
基本上的期房會在你交房後的半年至一年之間通知您去做不動產權證,每個地方可回能會有所不一樣答。 作證件的時候,如果您是一次性付款會比按揭貸款的證件下來快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每個地方都會有所不一樣,您要問您買房的開發商是就好的)
5. 期房什麼時候能拿到房產證
期房什麼時候能拿到房產證;期房也要開發商具備以下條件, 就能在3-6個月拿版房產證權的。。。
因為需要開發商的各種國土手續齊全、開發立項、規劃報批、施工圖審、修建手續、報建、預售等等,的手續辦理齊備。
還需要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環保設施驗收合格。
這些完善後,才具備辦理房產證的條件,在辦理房產證開始後,還需要3-6個才能拿到房證。
6. 買期房多長時間拿到房產證,買新房的流程
國家《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開發商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另外,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買期房定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在買期房時要要求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對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有無被抵押做出明示;要求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承諾在簽訂「補充協議」後不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抵押;約定好若開發商違反以上承諾的違約責任。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變化不得使套內實測面積占銷售面積的比例低於某個百分比。
2.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3.開發商大多以小區規劃的改變經過了規劃部門的同意為由,拒絕承擔責任。你無法阻止開發商改變小區規劃,你所能做到的就是爭取在「補充協議」中訂立這樣一個條款:如果開發商改變小區規劃,你將獲得哪些權利。所以,「補充協議」在針對開發商改變小區規劃進行設計時,獲得開發商更多的賠償金,應作為爭取的首要目標。
7. 買的期房什麼時候可以拿房產證
契稅和大修基金交了之後大概365個工作日可以拿到。
8. 買期房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國家《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內自商容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