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婚超過8年後買的房子,離婚時怎麼分;
離婚後,房子應先歸男方所有,待女方補齊自己應承擔自己的房貸比例後,再應有雙方共同支配。
❷ 新婚姻法頒布前,夫妻已婚8年以上,其一方婚前所購的房產,現在是否是雙方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作出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你的述說可以推出,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已經在舊的法律的調整下成為你們的共同財產。如果現在離婚,那就按照共同財產分配。
❸ 婚前房產,結婚8年後是否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
不會變
過去有過房屋經過8年即視為共同財產的規定,但已經取消了。現在是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❹ 新婚姻法頒布前,夫妻已婚8年以上,其一方婚前所購的房產,現在是否是雙方共同所有
對於婚前的房子、房產,無論結婚多少年,一方婚前的房子、房產永遠還是屬於一方所有,並不能自動地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也就無權進行分割。
199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6條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在2001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公布後,以前的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有抵觸就自然失效了,就得以新的司法解釋規定為准。
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❺ 婚前房產結婚八年後離婚房產怎麼分
離婚處理婚前買的房產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沒有約定則按當時的出資比例。(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後還貸。在法律上有規定,婚前買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該首付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分割。
❻ 新婚姻法出台之前過8年的房產現在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於婚前的房子、房產,無論結婚多少年,一方婚前的房子、房產永遠還是屬於一方所有,並不能自動地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也就無權進行分割。
199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6條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在2001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公布後,以前的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有抵觸就自然失效了,就得以新的司法解釋規定為准。
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來源找法網:網頁鏈接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❼ 結婚八年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第一套房屋跟女方沒有關系,因為是男方婚前財產
第二套如果有百分比,按照百分比分,沒有,就對半分
❽ 夫妻結婚8年以上,現在要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首先.你親母親和父親共同買的房屋,在你母親去世後就應當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由你和父親享受,如果你弟弟是你父親和你生母所生,那他也有繼承的權利.否則不行.你後母是沒有資格分享的.
而對於之後後母和你父親的房屋就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他們共同支配和分享.
而對於你說的怎麼可以將損失降到最低,那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只是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對於雙方中有疾病,生活困難的一方,在分割財產中,法院會傾向於弱者.更或者是有證據證明其中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過錯,那麼在分割的時候法院會偏向於沒有過錯的一方.
綜上.具體還需要結合實際.以上僅為個人觀點
❾ 夫妻雙方結婚8年以上財產房產怎麼分配
財產各一半
可以去網路搜索啊 比問題要得到的多
祝你找到你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