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產,該怎麼判斷是消防審核還是消防備案
公安部令第119號《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里有明確的規定。各消防審批網站也有相關說明。摘錄一下:
」一、審批事項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許可審批
二、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
(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三、審核范圍
(一)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下列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1.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2.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3.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4.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5.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6.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1.設有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2.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3.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
4.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5.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6.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四、申報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以上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1)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沒有規定的;
(2)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
(3)擬採用國際標准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附件:公安部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建設單位依法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所提供的消防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本要求。
1、一般要求
(1)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表,重點反映依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設計的內容。
(2)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排:
①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日期。
②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③設計文件目錄。
④設計說明書
⑤設計圖紙。
2、新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1)設計說明書
①工程設計依據。包括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採用的主要標准(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有關部門對本工程批準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②建設規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③總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築規模的總建築面積、建築佔地面積、建築高度以及劇院、體育場館等場所的座位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廠房、倉庫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等。
④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⑤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⑥總平面。包括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位置,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況,建築物、構築物滿足防火間距的情況,功能分區,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階式),人流和車流的組織、出入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設計技術條件。
⑦建築、結構。包括建築面積、建築層數、層高和總高,建築防火類別、耐火等級和結構選型,建築物構件的構造及燃燒性能、耐火極限,建築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築的功能分區、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建築的安全疏散、消防電梯以及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的布局,防火防煙分區的劃分等。
⑧建築電氣
a.消防電源、配電線路及電器裝置。包括消防電源供電負荷等級確定、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選擇及敷設方式、備用電源性能要求及啟動方式;變、配、發電站的位置、數量、容量及設備技術條件和選型要求;消防技術標准有要求的導線、電纜、母干線的材質、型號和敷設方式,以及配電設備、燈具的選型、安裝方式;消防應急照明的照度值、電源型式、燈具配置、線路選擇及敷設方式、控制方式、持續時間;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部位、照度、供電時間等。
b.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護等級的確定及系統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確定,火災探測器、報警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控制台(櫃)等設備的選擇,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要求,控制邏輯關系及控制顯示要求,概述火災應急廣播、火災警報裝置及消防通信,概述電氣火災報警,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供給方式,接地及接地電阻要求,傳輸、控制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應急照明的聯動控制方式等;當有智能化系統集成要求時,應說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子系統的介面方式及聯動關系。
⑨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a.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的水壓;採用天然水源時,應說明水源的水質及供水能力、取水設施;採用消防水池供水時,應說明消防水池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補水量的確定,取水設施及其技術保障措施。
b.消防水泵房。包括設置位置、結構型式、耐火等級、設備選型、數量、主要性能參數、運行要求。
c.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標准及一次滅火用水量、總用水量的確定,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統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
d.室內消火栓系統。包括室內消火栓的設置場所、用水量的確定,室內消防給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統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設置位置及技術保障措施。
e.滅火設施。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各類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原則、設計參數、系統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設備選擇等予以說明。
⑩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包括設置防排煙的區域及方式,防排煙系統送風量、排煙量的確定,防排煙系統及設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
⑾熱能動力。包括室內燃料系統的種類、管路設計及敷設方式、燃氣用具安裝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統的設計說明;鍋爐型式、規格、台數及其燃料系統等鍋爐房設計說明;氣體站房、柴油發電機房、氣體瓶組站等其他動力站房的設計說明。
(2)設計圖紙
①總平面
(1)區域位置圖(用地紅線圖)
(2)規劃總平面圖: 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築物及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間距;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等。
2、建築、結構
(1) 平面圖: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配件,平面布置,房間功能和面積,安全疏散樓梯、走道,消防電梯,平面或空間的防火、防煙分區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圖: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築構件的可見部分;屋頂及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牆)、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
(3)剖面圖:應准確、清楚的標示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築檐口或女兒牆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築電氣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圖。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圖,各層報警系統設置平面圖。
4、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消防給水總平面圖。
(2)各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圖。;
(4) 其他滅火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5、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
(1)防煙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2)排煙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6、熱能動力
(1)鍋爐房設備平面布置圖。
(2)其他動力站房平面布置圖。
3、改建、內裝修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1)設計說明書
①工程設計依據。包括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採用的主要標准(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②建設規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③改建或裝修設計的面積等指標。
④工程原已設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等。
⑤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⑥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⑦裝修專業。包括原工程用途、分類和耐火等級等概況以及本工程概況;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功能分區、平面布局以及對原工程改建情況;裝修各部位採用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除用文字說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達。
(2)裝修專業設計圖紙
①建築平面圖:原工程總平面圖和平面圖;本工程平面圖,平面或空間的防火、防煙分區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②裝修圖紙:應體現工程各部位頂棚、牆面、地面、隔斷的裝修材料以及固定傢具、裝飾織物、其他裝飾材料的選用,可採用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節點詳圖表示。
五、審批流程
行政服務中心消防窗口受理→承辦人審核→技術復核→負責人審批→送達
六、審批時限
20個工作日(需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審批期限為30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准及依據
無
八、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的權利
1.消防設計審核結果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2.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不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消防設計審核結果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60日內向所屬公安機關或者同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所在地縣、市或者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要求查閱消防設計審核結果、監督檢查記錄,或者復制有關資料;
4.公民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消防設計審核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可以批評、控告、舉報、投訴。
(二)承擔的義務
1.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2.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並委託監理;
3.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4.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裝修材料;
5.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組織施工。
6.申請人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7.申請人不得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8.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已經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不在「設計審核」范圍內的工程,就是「消防設計備案」了,手續簡化,內容要求差不多的。
② 什麼情況需要進行消防備案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須知
一、備案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二、備案范圍
除《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詳細內容附後)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7日內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備案。
三、備案方式
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7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消防設計備案,或者報送紙質備案表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錄入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
四、資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5日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如果涉及是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沒有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或者擬採用國際標准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建設單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網上備案服務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推出的便民服務措施之一,申請人須確保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請勿虛報、重報,或填報、發布其它無關信息。對在本站發布不良信息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將依法嚴肅處理。
③ 消防工程從備案到驗收有時間限制嗎
沒有的,這個一般是審核圖紙備案的時候到驗收的時間段,根據國家規定的公安部119號文件是沒有規定具體時間限制的。只是驗收的時候需要填寫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的,一般竣工後7天內進行消防備案 。
根據
第二十四條 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④ 請問消防備案抽查什麼時候開始的謝謝!
消防設計備案抽查及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是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消防法及公安部第106號令所規定開始的。
一般的工程只要抽查抽查就行了,但是既然是抽查,有可能被抽中,如抽中的話,應當按照審核(或驗收)的手續一樣辦理。
⑤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在什麼時候
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⑥ 什麼叫消防備案
這個是驗收的是第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2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1.5萬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1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公共建築;
(四)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二十四條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⑦ 什麼情況需要進行消防備案
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的項目
①、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商場、飯店、賓館、市場;
②、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客運車站的候車室、民用機場的 航站樓、客運碼頭的候船廳;
③、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公共展覽館、會堂,體育場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④、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寺廟、教堂、食堂、圖書館、影劇院、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公共圖書館閱覽室,大學教學樓、醫院門診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加工車間等的;
⑤、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老年人找了設施、醫院病房樓、福利院,幼兒園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中、小學校的集體宿舍、食堂,圖書館、教學樓,人員密集的企業員工集體宿舍;
⑥、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以及酒吧等具有娛樂功能的咖啡廳、茶館、餐館等。
需要消防設計和驗收的特殊建設工程,
① 、設有上面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
② 、電信樓、郵政樓、國家機關辦公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電力調度樓、檔案樓;
③、上面非特殊工程的規定外,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或建築的單體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
④、建築高度超過54米的一類高層住宅;
⑤、大型發電廠、城市內的公共軌道交通、超市內的隧道工程,地區變以上的變配電工程;
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供應站、充裝站、調壓站、專用車站、碼頭等。
⑧ 建築工程消防備案應從何時開始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進行備案
⑨ 建築物什麼時候開始需要消防驗收的
樓主問題問的不地道!
你是要問什麼時候開始有消防驗收呢還是什麼時候開始做消防驗收!
什麼時候開始有消防驗收,這個好些年了,要查一下建築行業的歷史了!
但建築的消防驗收我是知道的!
(我把你當施工單位敘說)
標準的程序是,沒開始建的時候同建設單位到消防部門備案,領消防的一套資料!
開始建了,按設計圖紙和消防部門給的文件精神認真的做!
建築物完成前,要把消火栓,滅火器等一類消防部門認為很重要的消防器材送到消防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送檢。
建築物完成了,具備初驗但沒有初驗的時候,如果你的資料齊全,把這些東西全部交到甲方手裡,完事!
注意這里 我多次講消防部門,這是重點!!
至於消防驗收能不能通過,只要你資料齊全,你就不要過問了!
因為現在建築物竣工前,沒有消防部門驗收認可,請不要擅自到質監部門上報竣工驗收資料!報也白報,除非關繫到位!
⑩ 在房地產開發中,消防部門一般是什麼時候介入
主要是兩方面:
1、圖紙出來之後,報送當地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
2、竣工之後的驗收或備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