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沒下來怎麼過戶
一、無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辦理過戶的,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事情。
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由於目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房產證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話,那將無權處理該房屋,同樣的也就無權享受到該房屋所帶來的相關利益,也就是說,如果將來萬一該房屋需要拆遷,那自己將無法得到補償。
同時,如果只簽訂合同,並不能保證最終的結果,如果賣方反悔,同樣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尤其是在已經付款的情況下,風險較大。
當然,實際中有部分交易者會採取這樣的方式,簽訂協議之後並進行公證,協議中把相關的過戶時間等也進行約定。但這仍然取決於雙方的誠信。所以最好選購已經取得房產證的房屋。
二、對於可以辦理出房產證,但暫時還未辦理出房產證的房子過戶的話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實踐中,開發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
三、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1)房產證沒辦下來怎麼轉讓擴展閱讀:
沒辦房產證過戶的後果:
(一)只公證不過戶對買房人來說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轉售,買方人的利益將無法保證。
(二)另外,公證機構應該根據房產證的所有權而不是根據買賣合同來做公證,如果雙方發生糾紛走訴訟程序,其公證效力也將受質疑。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Ⅱ 房子房產證還沒辦下來 有人要買 怎麼交易
房產證沒辦下來,交易時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是指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這是比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二、正在還房貸的房子
這種情況相對復雜,風險也高,這是因為如果賣方還在還房貸,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交易房屋,賣方應當還清銀行貸款將房子解壓,並辦理房屋注銷手續,之後再由買方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重新在房管局備案。
當然,此種情況必須徵得開發商同意才可辦理,並且此途徑不受法律保護,並不提倡,交易的風險很大。比較穩妥的交易方式是建議買賣雙方等房產證下來後再進行交易過戶,這樣可以避免房產交易中各種風險,但相對繳納的稅費較多。
解決辦法:
一、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雙方可以先簽一份協議,約定首付款項,以及過戶時間(房產證下來就立即過戶),預付首付款,然後就是等了。等到房產證下來再辦理過戶,先過房產證,出新證當天再過戶土地證,過戶後再交付尾款。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因此建議: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除非是信得過的朋友,能夠知根知底。
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3、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准,同時也要有心理准備,明白風險的存在。
4、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准,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
二、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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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房產交易起來風險還是很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准,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
如果實在是不得不在這種情況下交易,還是得遒守以上幾點建議,購房者在房產證下來之前盡可能少交購房款,要明確拿到房產證日期,並且約定違約金標准、查清房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比如是否被司法部門查封、是否被設立了抵押、其建築規劃是否合法等情況下,再付另外大部分房款。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網路
Ⅲ 房產證沒辦之前怎麼過戶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原因如下: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回屋的合法所有權,答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2、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3、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事情。
對於可以辦理出房產證,但暫時還未辦理出房產證的房子過戶的話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
Ⅳ 按揭房沒辦房產證如何轉讓
按揭貸款中的房子,還未拿到房產證轉讓方法:
1、買方一次性付款,還清銀行的按揭貸款 ,終止原借款合同 , 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使得房屋上不存在其他任何權利障礙,然後由二手房所有權人與二手房購買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在一次性付清銀行按揭款的情況下,為了 防範風險,買方最好與賣方約定直接將買房款支付到按揭貸款銀行的還款賬戶上。
2、轉按揭貸款購買二手房。即買方也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購買二手房, 買方既可以向賣方原按揭貸款銀行申請轉按揭,也可以向其他銀行申請轉按揭。
按揭二手房轉讓除了要繳納一般二手房交易的 契稅、印花稅、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外,在「轉按揭」過程中,還涉及到銀行的按揭轉讓傭金、抵押擔保費、評估費、 保險費、律師見證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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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轉按揭的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准);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
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
7、銀行復審通過後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
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並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Ⅳ (急!!)房子已經交付但是未辦理房產證,如何轉讓
首付款好說,現在規定必須交的是20%,如果你身邊有多餘的錢的話,那多交點也不吃虧,畢竟貸款少了利息也少了!
要是去公證的話,你就不能給全款。先給一部分,從銀行打錢,留好存根(很重要的),然後同時去做法律公證,這樣好點,但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你朋友可以隨時撤銷公證!你朋友可能不會騙你這錢,但幾年以後或者房產證下來以後,這房子漲價了,賣別人能賣100萬,你給他只能給80萬,那他把你給的部分房款還給你之後再撤銷公證,你是沒有辦法的!因為在房產證面前,法律不保護公證書!
還有一種辦法是改底單!(只適用於你朋友買的新房),就是找到開發商,然後交點錢去改底單。底單的意思是說:我看好了新樓盤買下了,開發商會給我開一張底單證明我已交完錢(法律上底單比房產證管用!),等這棟小區都賣完了,開發商就拿著所有新住戶的名字或身份證明交到房管局,然後房管局再把名字輸到房子里,比如XXX,美麗小區1號樓2單元203,這才是房產證的產生過程。但開發商不是說賣了你一個人的房子就把你送到房管局的,他得等樓盤賣出去多少以上,而送到房管局之後也不是說立馬就能給你辦出來的(你也知道中國政府的辦事效率),所以中間存在個時間差,也就是為什麼房產證辦下來都得一年或更長。你可以先去開發商那問,如果還沒交上去的話,那就趕緊改底單,改完底單這房子才有保證,但改底單開發商一定會多收你錢,因為從法律上來說,改底單是違法的。(這就牽扯到行賄受賄的問題了),所以這個辦法也不是萬無一失的!
最好的就是等房產證下來以後,你再跟你朋友去過戶,這樣是最安全的!
Ⅵ 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怎麼過戶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原因如下: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內合法所有權,可依容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2、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3、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事情。
對於可以辦理出房產證,但暫時還未辦理出房產證的房子過戶的話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
Ⅶ 房產證沒辦下來的房子可以轉讓嗎
房產證沒辦下來的房子可以轉讓的: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沒下來時房產是不允許轉讓的;
但在其特定的兩種情況下是可以的;
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時,賣方已經具備對該房屋進行登記領取房產證的條件,未領取只是因為賣方未去辦理或尚在辦理過程中;
此種情況下,房屋轉讓合同應認定為有效。也就是說,雖然沒有房產證,但是只要該房屋符合取得房產證的法定條件的話,就是可以轉讓的。轉讓以後,可以再按照程序補辦房產證;
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時,賣方還不具備對該房屋進行登記領取房產證的條件,辦理登記領證手續尚存在一定障礙;
此種情況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中有關合同效力補正的規定,在起訴前賣方已經登記領取房產證或者已經具備辦理登記領取房產證條件的,可以認定轉讓合同有效。否則,房屋轉讓合同認定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