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拍賣成交後多久可以拿到錢
法院拍賣成交後十日內可以拿到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規定:
第二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於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後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1)房產被拍賣後多久可以拿到租金擴展閱讀:
司法拍賣的前提
司法拍賣:分法院強制拍賣和法院委託清算管理人再進行程序上的破產企業拍賣兩種。
1、破產企業拍賣:是企業資不抵債或其他經營方式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企業撤銷、倒閉,由法院組織清算管理人成立專門的破產企業清算組來委託有資質的拍賣企業或其他機構拍賣該標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規定,法院強制拍賣:是指由於債權人合法權益遭到被執行人的損害後,根據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向法院申請進行強制執行。
第一次拍賣(拍賣不動產,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
1、競買人應當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於拍賣日到場。
3、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② 法院拍賣房子已經成交,執行之後多久可以拿到多餘的錢
一、房子被房子成功拍賣後,一般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你就可以拿到執行款。
二、法院拍賣房產的程序:在拍賣前,會查封房屋,然後會有專業人士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只有確定房屋價值才能夠正式進入拍賣程序。接下來,就是真正進入拍賣環節了。
1、第1次拍賣(拍賣不動產,會在拍賣的十五日前進行公告)
⑴競買人應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一定的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房屋競買的,可以不預交該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會由人民法院來確定,但不能夠低於評估價或者是市價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應當於拍賣的五日之前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在拍賣日要到場。
⑶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是競買人的較高價格應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是其他執行債權人若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的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出抵債。
2、第2次拍賣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是競買人的較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應當於六十日內再次進行拍賣。
3、第三次拍賣
對於第2次拍賣仍未成功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的拍賣。
4、變賣
①、第三次拍賣未成功且申請執行人或者是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夠接受該不動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在第三次拍賣終結日起的七日內發出變賣的公告。
②、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內沒有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購買該財產的,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來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的措施,將該財產退還給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權轉移
不動產拍賣銷售或是抵債以後,不動產自拍賣銷售或是抵債裁定送達購買者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書,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辦理產權的過戶。
(2)房產被拍賣後多久可以拿到租金擴展閱讀
房子法院拍賣錢款處置:
一、取得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子相關材料,現場競買成功後,買受人應立即支付成交價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定金,並在拍賣行協助下與委託人簽訂拍賣房地產轉讓合同書。
二、買受人再支付全部價款後,憑轉讓合同書和相關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取得房地產權證。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四、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③ 法院拍賣房子已經成交,執行之後多久可以拿到多餘的錢 ,我是被執行人
您現在拿到錢了嗎 多長時間呢 我也有同樣的問題
④ 法院強制拍賣債務人的房產成交了後,債權人多久可以拿到錢
這個是沒有具體時限規定的。建議當事人向原做出判決的法院及時遞交申請,以保證相關的債權得以兌現。因為債務人有可能有多項負債或工資、稅款等欠費。
⑤ 法院拍賣房子已經成交,執行之後多久可以拿到多餘的錢 ,我是被執行人
法院拍賣房產後,需要支付債權人債務,並公示一個月後,才會將剩餘的款項給你。
⑥ 唯一房產己被法院拍賣,法院可給我多少年的房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⑦ 房子已經拍賣成功,已經向法院交房。多久可以拿到租房補償
申請成功只是擁有搖號得資格,需要參加搖號才行。這個參加搖號得時間要看你們地區人數和房源數的關系,如果房子充裕,分房指日可待,房子少要等到猴年馬月了。不過建設部規定了輪候期一般不超過5年。
在此基礎上,如果你有幸搖中了,還會有個公示。這個公示是搖號配租結果的公示一般不會超過3個月,如果是老房源可能一個星期就能入住,新房源就不一定了,各地公租房地點往往比較偏僻,市政配套往往都進展緩慢,一般兩三個月,也有極端案例公示後8個月才入住的,都已經跨年了。
⑧ 房子給法院拍賣成功後,多久我可以拿到剩下的錢
一、房子被房子成功拍賣後,一般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你就可以拿到執行款。
二、法院拍賣房產的程序:在拍賣前,會查封房屋,然後會有專業人士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只有確定房屋價值才能夠正式進入拍賣程序。接下來,就是真正進入拍賣環節了。
1、第1次拍賣(拍賣不動產,會在拍賣的十五日前進行公告)
⑴競買人應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一定的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房屋競買的,可以不預交該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會由人民法院來確定,但不能夠低於評估價或者是市價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應當於拍賣的五日之前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在拍賣日要到場。
⑶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是競買人的較高價格應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是其他執行債權人若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的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出抵債。
2、第2次拍賣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是競買人的較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應當於六十日內再次進行拍賣。
3、第三次拍賣
對於第2次拍賣仍未成功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的拍賣。
4、變賣
①、第三次拍賣未成功且申請執行人或者是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夠接受該不動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在第三次拍賣終結日起的七日內發出變賣的公告。
②、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內沒有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購買該財產的,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來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的措施,將該財產退還給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權轉移
不動產拍賣銷售或是抵債以後,不動產自拍賣銷售或是抵債裁定送達購買者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書,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辦理產權的過戶。
(8)房產被拍賣後多久可以拿到租金擴展閱讀
房子法院拍賣錢款處置:
一、取得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子相關材料,現場競買成功後,買受人應立即支付成交價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定金,並在拍賣行協助下與委託人簽訂拍賣房地產轉讓合同書。
二、買受人再支付全部價款後,憑轉讓合同書和相關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取得房地產權證。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四、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