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評估公司評估價格比市場價要低
因為評估公司評估的時候要考慮各種風險因素。
1.抵押價值減損因素
估價對象狀況和房地產市場狀況因時間變化對房地產抵押價值可能產生影響。估價委託人和估價報告使用方須密切關注估價對象自身狀況變化情況和所在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
(1)相關當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因正常或非正常使用、維護不善及不能獲得賠償的意外事故等使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發生一般損耗或嚴重減損。
(2)因社會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變化導致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系發生結構性或根本性變化進而使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發生減損。
(3)因相關法律法規變化而使抵押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不合適設定抵押,出現已抵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沒有大的變化而其抵押價值卻發生較大減損的情形。
2.信貸風險關注點
各項房地產調控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及關聯企業的財務風險、法律風險等,均可能導致房地產信貸風險,估價委託人和報告使用者須關注抵押期間可能產生的房地產信貸風險點。
(1)截至價值時點,估價對象不存在租賃權。在此提請金融機構注意: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如在租賃期內該抵押權實現,估價對象的處置價值將受到該租賃情況(租賃期限、租金水平等)的影響。
(2)截至價值時點,估價對象無抵押權未注銷。在此提請金融機構注意,房地產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當本次抵押權實現,如在本次抵押權設立前已登記有抵押權的,則需按照抵押登記的先後順序進行清償。
3.使用評估價值注意事項
(1)建議金融機構在估價人員調查的基礎上,更加詳盡的了解抵押物產權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同時關注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出具後至抵押登記之間,是否會出現法定優先受償權利。
(2)建議金融機構根據對本項目信貸風險的認識、調控手段和市場策略,綜合考慮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償債能力、貸款期限以及抵押物的變現能力、變現時可能發生的價格變動、變現稅費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抵押率。
(3)建議定期或房地產市場價格變化幅度較大時,或經濟環境有較大波動時對房地產抵押價值再次評估確認。
B. 房子評估價低,實際成交價高.相差很大有影響嗎
沒影響房地產評估本身有很多種評估法,評估機構應該採取評估值最高的兩種方法的平均值作版為房地產的評估價權格。該價格與你的成交價格可能有差距。評估價格低於市場價格是很正常的,因為那個評估是由銀行去做的,為了降低風險都是會比市場價低,因為到了拍賣的時候,肯定是賣不到市場的價格
C. 現在房產評估價一般都要比實際成交價要低嗎
100%是這樣。房產評估有一整套的評估方法,最主要的是折舊,還有銀行要規避風險。這些都會把房價拉低。
D. 抵押貸款時,房子評估價為什麼會低於合同價怎樣提高評估價
一、影響房屋評估的因素
市場價與評估價
市場價,是房屋在公開市場上的買賣價格。也就是說買家願意出售,賣家願意出售的真實價格。
評估價,是根據客觀條件對這個房屋市場價格的評估或者預測。
房屋評估價的客觀差異性
評估是一件非常專業且有難度的工作。這一點體現在房產上尤其明顯。
因為每一個房子在這個世界上都是唯一存在的。沒有哪個房子和另外一個是完全一樣的,就算再相似,也會有地理位置,樓層,方位,噪音等不同。每一套房屋的估價都沒有絕對的參考物。
評估價的滯後性
在房屋估價報告中,很重要的一個參考部分就是最近成交價對比。
一般,估價師會參考近六個月內在本區域相似房型的成交價來給出評估價。其實,這個參照值在如今的市場是有滯後性的。別說六個月了,一個月時間內的平均價位都可能上升10%了。
二、房屋評估價低的影響
銀行是按照評估機構給出的評估價來確定貸款額度的。比如你買了一個房子100萬,正常的借貸比例是7成,你的收入也夠貸7成,那就是貸70萬。如果銀行估價只有90萬,那就是按照90萬的7成貸63萬。簡單來說就是低估價低了,你能貸的金額就少了。
我們經常遇到這種情況,評估機構給出的價格比客戶當時的成交價還低不少。明明客戶買房子時,每平米花了1萬3,但評估價卻只有1萬每平,如果是100平米的房子,那麼客戶可貸的金額整整少了20萬,對於客戶來講,是非常不劃算的。
解決辦法:
在有些情況下,銀行會復審第三方機構給出的評估價,如果的確存在不合理現象,可以向銀行申請重新評估。你可以提供當時購買房屋的合同及發票給評估公司,他們也會以此作為參考給你一個合理的評估價。如果這家銀行的評估公司給出的價格明顯偏低的話,你可以選擇換一家銀行,進行二次評估。一般銀行都有自己合作的第三方評估機構,不同的機構給出的評估價會有不同,運氣好的話,也許會有一個很好的價格。
E. 房屋評估種的比准價是什麼 利用市場法做房屋評估後,為什麼評估後的房屋越差的房屋反倒比准價越高
通過對所選擇的市場交易案例分別進行情況修正、期日修正、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修正、使用權年期修正、容積率修正等因素調整後,即可得出待評估土地的試算比准價格。
編輯本段二、比准價格確定的方法
綜合確定地價的基本方法有三種:1.簡單平均法。直接對多個價格求平均值作為最終結果。 2.加權平均法。根據與待估宗地接近程度的大小對多個比准價格賦於不同權重,再加權平均求取最終結果。 3.取交易案例多個比准價格的中位數或眾數,作為地價的綜合結果。
關於你說的第2個問題。首先你要找一個參照物(也就是市場法中的待估對象)你才能夠進行比較。而我們在市場法中都是以待估對象與實例比較進行系數修正,來得到比準的。說通俗一點系數修正就是將可比實例的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處在同待估物相同條件下。(比如實例的通風是拐角,而待估對象是通透,系數修正後實例也被假設為了在通透情況下)而你說的什麼評估後的房屋越差的房屋反倒比准價越高,我認為你是多想了,市場法的系數修正後的規則就是這樣,除掉規則不說。你自己想一下,較差的房屋將他重置成與參照物相同條件下,按照現在的房屋交易市場來看,它以前的交易價格放在現在絕對會升值,另外你想一下如果將它的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建設成為和待估對象相同條件會不會增加成本?首先你要將它拆除,然後重新建設成為和待估對象相同是不是會增加開發費用?(這個可以試用成本法驗證)如果還是和以前的價格相同,開發商也不會說做那種沒有利益的事情。所以現在較差房屋的比准價格就成為了:市場價格=拆遷費用+重建費用 。而較好房屋比准價低則不存在說拆除後重建,只要隨著年代的增長自然會降低,周圍的環境也會降低。不存在說需要單獨的額外支出就可以和待估對象想內似。所以,比准價只是用來我們對待估對象的參考。不能做為真正的市場交易價格使用。
F. 房產局房屋評估價為什麼低於實際購房價
因為評估機構是參照各區域的地的價格+房子的壽命等因素一起考慮的,不是實際的交易價格
G. 房屋價值是如何評估的 評估價是高了好還是低了好
房屋價值評估是根據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等條件,選擇相應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的活動。專
評估方法有市場法、屬 成本法、收益法、剩餘法等。
至於評估價一般都是中立價值,不會過高或過低。
比如,稅務評估,要是評估價值過低,國家收稅少了,就是損失,那麼就是評估公司的責任。
比如,抵押貸款評估,評估價值過高,銀行因為貸款審批額度過高,高於房屋本身價值,抵押物出現不良,那麼銀行將會收不回來貸款額並且損失,那麼這就是評估公司的責任。
H. 為什麼房產的評估價格和實際的價格差的那麼多
實際成交價是個別價格,而評估價是市場價格(即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買賣雙方理性版交易而形權成的價格,它本質是抽象價格)。個別價格圍繞市場價格上下波動。實際成交價不等於評估價,評估價只能做為實際交易行為的參考。但個別成交價不超出評估價的20%是合理的。
I. 房產的評估價為什麼比成交價低
成交價是原房主實際收取的售房價,評估價是評估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政策進行評估的一個價格,交稅費也是按照這個評估價來交的。一般來講:房產交易繳納相關稅費時依據的評估價是低於市場實際成交價的(市場實際成交價含有市場炒作因素,對於買賣雙方是不希望這個價格高而多交稅費的!)而賣家需要將該房產抵押貸款時,也要進行房產評估,這時就又希望評估價格高一些。以便達到更多地貸款目的!
J. 房產評估的費用是否合理偏低怎麼辦
這個比例是分來段計算的。
即按自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用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次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
100萬以下的部分是百分之五
超過100萬的部分才是百分之二點五的。
另外,如果對評估價格有異議,視情況可以申請重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