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父親去世,留有一套房產,繼承人是我和我奶奶
把事情交待清楚就可以,沒什麼特別要求。最後由立遺囑的人、證明人簽名或按手印,證明人最好能兩人以上,如果能去公證機關公證一下,更加保險。其實還有簡單的方法,在你奶奶過世前,直接將房子產權過戶到你名下成為你個人財產,就不必專門立遺囑進行說明了。
2. 父親已去世,奶奶最近亦去世,父親的房產奶奶的份額還算嗎
不算了,第一順序人得有政治權利的才行,「走」了,就沒權利了,但要考慮胎兒的份額(如果有的話)
3. 父親去世,奶奶可以繼承爸爸遺產的百分之多少
你父親死亡時,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跟你母親一人一半,其中一半作為你父親的遺產由四個法定繼承人繼承。你、你爺爺、奶奶、母親各1/4。
其後你爺爺死亡,你奶奶有繼承權(你父親如果有兄弟姐妹也要參加繼承),你也有代位繼承權繼承你父親應繼承的份額。
你沒有說該房產的原所有人是誰,無法判斷份額。
4. 父親去世,媽媽奶奶健在,房產繼承問題
憲法 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婚姻法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繼承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家庭的存在是不爭的事實,憲法第四十九條明文規定國家保護家庭,包括憲法在內的任何法律不與事實發生沖突,否則是當事人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違法,問題里使用繼承法就是違法的,這不是在繼承,純屬在人為的毀滅家庭。正確做法是現有的家庭成員利用家庭現有的東西繼續本家庭的生產生活,家庭生活困難不能維持正常,政府會出面給予幫助。
5. 父親去世了,我和媽媽有權繼承奶奶的房產嗎能得到多少比例
父親先於奶奶去世,父親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屬於父親的份額。如果奶奶立有遺囑給媽媽,則媽媽也可以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媽媽盡了贍養義務,也可以分一部分房產!
具體房產分配
1、先將奶奶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他的父母(如果還在的話)、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然後再依照這種規則繼承後去世一方的遺產;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因為遺產涉及房屋這種不動產,通過法院判決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的時候,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1)、首先需要對房屋進行一個價值評估,然後由具有房屋所有權的人,按照房屋的價值和對應的分配比例給其他繼承人以金錢;
(2)、如果沒人承擔起這個金錢的分配,可以將房屋交給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進行現金分配。
三、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 父親去世了,房產由奶奶和孫子繼承,想把繼承的房產賣了,產生什麼稅
每個城市都不大一樣,一般繼承房產按照正常商品房買賣稅費
7. 奶奶的房子,父親去世,我能繼承父親那部分么
奶奶在父親前面去世的,你就可以按奶奶遺囑,繼承應該你父親繼承的部分
如果奶奶是在你父親之後去世的,遺囑里應該你父親繼承部分從法定繼承,你父親兄弟姐妹和你共同繼承,他們可以要求平分,也可以他們放棄由你繼承,如何分配,只能協商
8. 我父親去世了,可是我父親的房產有我奶奶的份嗎那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一半是父親的遺產,一半是母親的財產
遺產部分,如果你父親沒有遺囑,法定繼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
所以沒有遺囑,房產你奶奶也有繼承權
9. 父親死亡,想把房產過戶到我名下,奶奶死亡,奶奶的那一份繼承是否還存在
不存在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
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
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
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
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
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
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10. 父親的房子生前已買賣給我,爸去世後奶奶還有份嗎
如果父親的房子是買賣給你的,奶奶沒有份的。因為是買賣的關系房子的主人是你了,也就不屬於父親的遺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