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房產遺囑怎麼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專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屬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
『貳』 父母房產給子女,遺囑怎麼寫
原則上講,來只要符合法律規定自,自己寫的遺囑也是有效的。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給予輔導,沒有權威機構做好登記,無法證明這份遺囑是本人在精神正常、沒有脅迫的情況下親筆書寫的,遺囑被有效認定的難度非常大。
而且根據《繼承法》規定,公民在立遺囑時需要邀請一定的人員在場進行見證,但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都不能作為見證人,如果疏忽這些類似問題,也會導致遺囑無效。
而寫好遺囑以後,如果無法妥善保管和傳遞遺囑,很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隱匿、損毀或篡改。
另外,遺囑往往交由繼承人保管,這使得遺囑不具有隱秘性,而過早暴露出財產的安排在繼承人之間造成兄弟反目,兒女成仇的例子不勝枚舉。
因此,在遺囑庫這樣的機構由專業的法律人士幫助辦理遺囑是相當有必要的。
『叄』 房產遺囑應該怎麼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
『肆』 老人房產遺囑怎麼寫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一種類型,也是最簡單的一種遺囑,在生活中極為常見,那最簡單的遺囑怎麼寫?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哪些條件?書寫遺囑,首先要寫明遺囑人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等信息。接著寫:在此立遺囑,對本人所有的部分財產,作如下處理:一、我自願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某某某,下面就寫明財產的詳情,比如一台電視機、或者一個冰箱等等。二、我自願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另一個人誰誰誰:照樣也要寫明財產詳情,比如一輛車等。三、本遺囑委託某某某為執行人。最後,遺囑人簽名。至此,一份簡單的自書遺囑就完成了,但是寫完了並不一定就是有效的,還需得滿足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5、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只能是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伍』 房產遺囑怎麼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內、性別容、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
『陸』 房產遺屬怎麼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專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屬、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
『柒』 簡單的房產遺主怎麼寫
很簡單,就是把你想要把房子留給誰,就寫誰,把內容描述清楚就好了,重要的是寫完後要簽上自己的大名和日期,證明是你自己自願的,最好旁邊還有個人,相當於公證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捌』 房產遺囑怎麼寫。
我國《繼承法》規定,書寫的遺囑形式一般有兩種,一是自書遺囑,二是代書遺囑。兩種遺囑有效的寫法分別有如下要求:
一、自書遺囑
1.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
2.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3.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准。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二、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註:《繼承法》中認可的有效的遺囑形式有以下五種: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緊急情況下)。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產的繼承方式。遺囑繼承是由設立遺囑和遺囑人死亡兩個法律事實所構成,它分別具有設立效力和執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