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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產稅是什麼時候實施的

發布時間:2021-03-10 08:11:03

Ⅰ 上海的房產稅政策是什麼時候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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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上海、重慶試行,但房產物業稅出台後將會快速推動房價繼續上漲,國家稅收目的就可以順利實現了。

應向重慶政府學習的,因重慶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房)供應,所以重慶房價在全國城市中目前來說還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內計算。今後通貨膨脹因素會上漲,但至少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不能向重慶政府學習的,因重慶只開征高檔房房產稅,雖對抑制重慶房價一點關系都沒有,明擺就是利用政策殺豬殺富,把富人趕出重慶,但重慶老百姓高興。這個城市不適合富人去投資,政府殺富心態嚴重,但適合去做點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後一定要轉向其它城市去發展。

目前國家也出政策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國家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國家目的達到。政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徵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

一但房產稅改革後,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國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國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國家麻煩就大了,呵呵。

重點:落實解決供求關系,非常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國家要故意搞得特別復雜!!!

房產稅政策短期影響房價很難說,因國家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國家每出台一個政策調控,就變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後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

國家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例: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也准備征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Ⅱ 關於上海的房產稅是如何實施的呢

目前上海房產稅的徵收對象是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Ⅲ 上海市房產稅的實行人代會什麼時候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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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的,要走人代會的法律程序先靠邊站。雖100%不合法,因是國家稅收為目的的違法政策,國家的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在中國是政策大於法律,要理解國家一下。百姓要聽州官的話,才和諧嘛。

房產稅不能抑制房價上漲,因成本增加,能起到刺激推高房價的作用。上海、重慶實施房產稅後,房價已在全國帥先上漲,國家稅收目的可以長期順利實現並貫徹全國實施。

重慶市長黃奇帆:「實施房產稅目的不是打壓房價,長期目的就是健全稅收體系」。

《重慶房產稅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視頻:http://video.sina.com.cn/p/finance/20110127/214761248283.html

政府特別告誡市民:房地產屬於半金融資產,與通貨膨脹、貨幣政策等有關。政府已明白告訴你,房地產將會持續長期上漲。

政府推出房產稅的目的是否打擊房產炒作?而房產炒作是今天買明天賣,但是這些炒作者根本不持有房產,因此不需要交房產稅。郎咸平表示:「房產稅能打擊到的,就是那部分長期持有房產的老百姓。房產稅唯一打擊不了的,就是政府不想打擊的炒房人。」

應向重慶政府學習的,積極補課歸還早就該還老百姓很久的欠賬,已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房)供應,所以重慶房價在全國城市中目前來說還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內計算。今後通貨膨脹、房產稅因素會上漲,但至少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不能向重慶政府學習的,美其名曰轉嫁包袱,重慶只開征高檔房房產稅,明擺就是利用政策殺豬殺富,把富人趕出重慶,但重慶老百姓高興。這個城市不適合富人去投資,政府殺富心態嚴重,但適合去做點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後一定要轉向其它城市去發展。

目前政府也出政策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政府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房產稅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政府目的達到。政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徵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

房產稅實施後,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政府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政府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政府麻煩就大了,呵呵。

重點:落實解決供求關系,非常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別復雜!!

因政府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政府每出台一個政策調控,就變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後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

政府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政府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例: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政府也准備全面徵收房產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租用的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Ⅳ 上海房產稅什麼時候能出台

早就出台了

上海提醒房產稅需在年底前繳納 拒納者未繳稅信息將被納入聯合徵信體系

納版稅人年應納房產權稅稅額(元)=

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

×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

×稅率

* 房產稅應稅住房房價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即28426元/m2的,稅率減為0.4%,超過這一價格的房產稅稅率為0.6%。

據新華社電 上海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17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過了今年12月31日還不繳納今年的個人住房房產稅,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本市試點辦法有關規定處理。同時,根據《上海市個人信用徵信管理試行辦法》將未納稅信息納入聯合徵信體系。

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當年度應納稅款。

Ⅳ 房產稅什麼時候開始有何標准

目前只有上海、重慶兩個試點城市,還沒開始全國實施。
以上海房產稅徵收標准為例:
一、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
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分為兩類: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從此徵收對象中可以看出對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徵優勢,也有限購規定。要多買可以,但是得繳納房產稅!
二、上海房產稅計算依據
1、計稅依據: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
2、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3、征稅面積: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
因而,上海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納 稅人可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還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 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或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網上流程繳稅。
三、上海房產稅減免條件
注意:房產稅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時候交付當年的稅費。如果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戶籍首套房免徵,非本市戶籍則需要交納。不過非本市戶籍居住證滿三年後,那麼交的這些稅費還是可以退還的。
房產稅是取得房產證以後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產證,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後推算一個月。
凡逾期納稅的,應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其他徵收點不再受理。稅務機關將按規定對滯納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本市試點辦法有關規定處理。同時,根據《上海市個人信用徵信管理試行辦法》將未納稅信息納入聯合徵信體系。

Ⅵ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依據是什麼制定和實施的時間怎麼規定的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徵收管理細則》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011年01月28日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徵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並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徵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徵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資料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並報市政府同意後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房產稅徵收管理細則》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並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後,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並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後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一)、(二)、(三)、(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後,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託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
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Ⅶ 中國房產稅什麼時候實施

中國房產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
1、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試點開征房產稅,距今已經超過5年。這次記者會上劉秀文也向記者透漏出房產稅法進展情況。加快房產稅立法有利於推進稅費改革。
2、目前,房產稅立法准備工作由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牽頭研究。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已將房產稅法列入預備項目,並且是立法項目的第一類,繼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之後,房產稅立法工作已經被提上日程。
3、在3月11日的「監督工作」專題記者會上,全國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秀文向記者透漏:2016年立法工作已將房產稅法列到預備項目中,目前正在對立法中的重點難點進行研究論證和草案起草。
4、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曾預言: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全國開征。如今房產稅立法已列入立法項目,房產稅徵收的進展加快。
5、劉秀文表示:「目前我們正在按照立法規劃和立法工作計劃的有關要求,對房產稅改革與立法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論證和草案起草,待草案比較成熟,適時提請全國常委會審議。」
中國房產稅稅率是多少
1、重慶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先後明確將於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試點開征房產稅。重慶版稅率為0.5%-1.2%,上海適用稅率暫定為0.6%,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2、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二;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3、房地產稅徵收與其他稅種類似,也將有「免徵」部分,即個人或家庭在「免徵面積」以內的住房,則可不繳納房地產稅。同時,由於房地產稅屬於地方稅種,「免徵面積」也將根據地方住房情況針對性劃定。
中國的房產稅作為財產稅的一種,在國外主要是被賦予調節收入水平、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而在我國,從試點運行的時候就在開始計劃徵收的方案了,具體稅率也依照試點開展起來,房產稅徵收尤其是對存量房徵收房產稅,更多的是希望達到降房價的作用。

Ⅷ 上海市房產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自2011年開始,徵收對象包括上海市有二套房的房主和非上海市新購內住房的房主。
2011年發布的《容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等規定,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繳納當年度應納稅款。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對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標准:
1. 免徵點:60平方米/人
2. 稅率:房產稅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3. 房產稅徵收標准計算公式: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Ⅸ 上海現在施行房產稅了嗎,房產稅是多少

2017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
2017年1月27日晚間,上海和重慶市房產稅試點方案終於出爐。上海市政府當天在官方網站上發布「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稱上海將從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徵收對象包括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稅率暫定為0.6%。以下是該通知全文: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Ⅹ 上海房產稅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1、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版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權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計算方法編輯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2]
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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