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時怎麼查詢對方名下的財產,房產或者其他
只能是當事人一項一項核實。通過個人的人際關系 或者花錢找公司調查
B. 現在和老公離婚怎麼查詢他名下所有財產和房產
可以通過立案委託律師查詢
1、如果沒有該房產屬於妻子一個人所有的特別約定,那麼專該房產就屬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案情可以認定該房屋在更名前系夫妻共同財產,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如果要變更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依法就必須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將產權證從丈夫名下變更到妻子名下,只是登記的變更,並不因此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不能因為登記到妻子名下就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道理與登記在丈夫個人名下並不一定就是丈夫的個人財產一樣。所以,只要雙方未特別約定該房屋屬於妻子一人所有,那麼就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需要說明一點,如果更名前房產屬於丈夫的個人財產,那麼就應當認定更名行為屬於贈與,這樣就應當適用《婚姻法》第17條第1款第4項和第18條第3項的規定,如果未確定贈與妻子一人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就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C.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是否隱藏房產,對方隱藏房產怎麼辦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想在這里說清比較困難,建議你就近當面向專業律師咨內詢。在此原則上回復容如下:一、若你發現後一年內起訴,法院會依法受理並做出實體判決支持或者不支持。二、關於證據問題,主要是找該房購買於你與前夫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證據。房產局和出售房屋的開發商,應當會有相應的合同、檔案。三、對於你問題補充部分,你可以提供證據線索,申請法院調查相應證據。對於車、及你個人房屋的按揭,主要看你們離婚時是怎麼處理怎麼約定,一般情況下,不會被分割。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問題較復雜,當面咨詢和聘請律師代理還是有必要的。
D. 離婚時,可以查到對方的財產嗎
一般來情況下,對於夫妻一方的源財產自己可以私下進行調查,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摺、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個人進行財產調查往往受限於地域、時間等的條件。如,對方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個人去公司問對方的收入,是不會得到答復的。此時就必須藉助他人的專業力量了。如何進行離婚財產調查呢?1?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2、申請法院調查。 3、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E. 離婚時怎樣調查對方的具體財產
1、銀行存款、信用卡查詢取證
在調取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時,要調查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存款余額及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收集途徑:
(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摺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即可;
(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憑證;
(3)對方的銀行存、取款憑證;
(4)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賬號。
2、工資報酬查詢取證
3、股票交易及資金賬戶信息查詢取證
一般來說,股票賬戶內的資金由兩部分構成:(1)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2)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具體的也可以咨詢正規的調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