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拿父母房產證去抵押給個人有法律效力嗎
拿父母房產證去抵押給個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原因如下:
1、首先,房產證不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產權人完全可以以房產證丟失為由補辦新的房產證,原來的房產證完全作廢。
2、如果要用房產證,則讓房屋所有權人到房屋管理局辦理新的房產證。
3、其次,抵押不一定需要辦理登記,沒有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登記的抵押權。
4、再次,房屋的產權確定,要以政府部門的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2. 父母離婚,房子怎麼判
兒子的房產在法律上就是兒子的,和父母沒關系了,不參與父母離婚的分割。
父母離婚只能分割他們名下的共有財產。
3. 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但房款是父母交的打官司怎麼判
房產權益屬於誰,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不看別的。
你的情況,房產證登記人是父母,住房產權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和他人無關。
小兒子出資,可憑出資憑據主張隊爹媽債權,可要求爹媽還錢,這個法律支持,但和住房產權無關
。
其他人更是無權對住房主張權益。
當然,如果爹媽去世,可以由繼承人依法繼承住房,無遺囑前提,所有子女都有繼承權,誰繼承住房,誰償還小兒子出資。
4. 父母的房子法院判給個人,需要拿哪些證件去重新辦理房產證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生效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法定權利人的身份證等,就可以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產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