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遷戶口要辦理哪些手續
買房落戶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區域區購買建築面積達到一定標準的成套商品房,購房人或其家人遷入購房地,允許其辦理入戶手續。買房落戶簡單的講,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自己現購買的房子上。買房落戶辦理需要哪些手續?買房落戶的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買房落戶口具體手續如下:
1、咨詢房屋所在地居委會
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咨詢,買房後是否能夠接受遷入的戶口?居委會若是能夠接受的話可以考慮買房;房產中介或者開發商咨詢;
2、買房辦理房產證
簽訂合同,繳納房款,並盡快辦好房房產證;
3、准遷入程序
然後帶著房產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4、准遷出程序
帶著(1)辦好的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遷出證明;若有違紀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則不能遷出;
5、編戶號受理
帶著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6、派出所落戶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根據居委會編的戶號同意遷入,並對號入座,把材料檔案輸入微機,遷入戶口完成。
二手房買房落戶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地產中介三方簽訂購房合同
2.找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約需時3天)
3.將所有資料交到所在地的房管所審核(約需3~7天)
4.去財政局繳契稅,在地稅局繳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5.憑稅票等資料領取房地產交易證明書以及房產證,並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二手房成交後原房主戶口將保留一段時間,直到找到接收地為止)
辦理買房落戶(購房入戶)注意事項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購房所在地受理單位申請,填寫《購買商品房申請入戶表》;受理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上報當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受理單位在接到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批准同意的,申請人可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持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入戶地受理單位辦理買房入戶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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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如何辦理房產證戶口遷移需要哪些程序
戶口遷移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一一對照:
①婚遷戶口步驟:
第一步: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村委會),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准遷證。
第二步: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村委會)和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
第三步: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村委會)和准遷證副本、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
②大學生畢業回遷:
第一步:攜帶戶口本(沒有的不帶)、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一般情況下,學校會統一辦理。
第二步:攜帶戶口本(沒有的不帶)、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和遷移證到原籍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大學遷走時沒有重新辦理身份證的,不需要重新辦理)。
③購房遷移:
第一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准遷證。
第二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和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
第三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和准遷證副本、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
④離婚遷移:
第一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到娘家派出所戶籍室或者其他房產處(遷至其他房產處所需材料見購房遷移)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准遷證;
第二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和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
第三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和准遷證副本、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
C. 購房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准備資料:
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承辦人簽章)。
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
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
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戶申請表》。
准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原籍下戶:
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小竅門:可以由親朋好友代辦。
上戶:
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至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3)辦房產證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擴展閱讀
購房子落戶條件:
1、已經購買商品住房但沒有取得不動產統一交錢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房管局產權管理處出具的查檔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有穩定職業,在市裡有合法穩定職業的非本市戶口的人,可以在網上進行簽約房子。
3、在市區內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合同簽訂時間)和二手住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有權證的,辦理時,落戶的人還得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查檔證明、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事項: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購房所在地受理單位申請,填寫《購買商品房申請入戶表》。受理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上報當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受理單位在接到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批准同意的,申請人可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持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入戶地受理單位辦理入戶手續。
D. 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辦理要多長時間
以杭州市為例,遷戶口需要的手續材料及辦理時間具體如下:
一、申請手續材料:
(一)夫妻投靠
1、申請人的申請報告(在杭一方為申請人,夫妻雙方簽名),原件1份;
2、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
3、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原件1份;
4、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杭州市轄區2006年1月1日起登記的無需提供,下同】;
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出生醫學證明(若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書面申請並簽名,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
3、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原件1份;
4、老年夫婦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1份;
7、若有多個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1份;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請人的申請報告(在杭父母為申請人),原件1份;
2、申請人和遷移人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1份;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4、結婚證,離異或再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明確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遷入地戶口簿,原件1份;
6、申請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若父母為杭州市區家庭戶掛靠戶口,戶口掛靠地不能是集體土地、軍產、違章建築等,需提供掛靠地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引進
1、進杭落戶審批表(一式兩份);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各1份;
3、需遷移人員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原件1份;
4、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在市區無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場蓋章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或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原件;或親友同意落戶聲明(所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簽字同意)及其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擬落戶地戶口簿原件1份;
5、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無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
6、繳納省級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不含補繳)的個人專用參保證明(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無需提供),原件1份;
二、辦結時限: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的,15個工作日;市公安局戶籍辦證中心直接受理審批的,7個工作日。
(4)辦房產證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五十二條 公民離開戶口登記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實際居住,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報戶口遷移,公安機關憑相關證明辦理:
(一)在經常居住地有固定住所並長期居住的;
(二)夫妻雙方相互投靠的;
(三)未成年人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的;
(四)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投靠子女的;
(五)符合設區市政府、省直管縣(市)政府規定的戶口遷移條件的;
(六)符合本規范規定的其他戶口遷移條件的。
第五十三條 戶口遷出登記由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登記由縣級公安機關核准後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本規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條 公民申報戶口移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移入地公安派出所憑相關證明辦理:
(一)在設區市市區范圍內穩定住所發生變化或直系親屬相互投靠的;
(二)在本縣(市)范圍內固定住所發生變化或直系親屬相互投靠的;
(三)大、中專學生畢業後在學校所在地落實工作單位的;
(四)符合當地規定的其他移居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