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有效期是多少年
房產證是永久有效的,但房產所在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一般住宅的版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權業用地年限是40年,工業用地期限為50年。
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原土地使用者享有延續使用優先權。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⑵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定專的期限為主的,但屬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對此作出約定的,一般分兩種情況討論: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2、商品房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⑶ 房產證上的使用期限問題
沒有抄寫土地使用年限存在兩種襲可能性:
一是你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間說的「小產權房」,集體性質的房屋是沒有年限,也不能過戶的,這個你可以看證書上面是否有寫集體兩個字,如果沒有就可以否定它是集體性質房屋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拆遷後政府返還的集體安置地的房子。
二是你的房子雖然屬於國有性質,但土地是劃撥的,單位集資房之類的都是劃撥的,如果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子沒有標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劃撥土地,劃撥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過戶的,過戶的話必須要補交地價,補交地價的時候就會給個年限給你,年限從你補交地價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這個手續叫補辦出讓,劃撥土地辦完這個手續才能過戶。
⑷ 房產證有效期限一般是多少年
房產證的有效期的確是70年, 物權法即將生效,物權法規定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內,所以今容後即使房產證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權法該房子可能還歸自己所有。
一般來說,在通過批租等市場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設的住宅類項目,期限為70年;商業類40年;綜合類50年。但由於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於理論年限。在房產證上,都已經列示了該房產的土地實際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⑸ 房產證上寫的使用年限是什麼意思
證夠5年指的是房主取得房產證已經超過5年,如果房產證取得不夠5年,在交易的時候契稅為稅率3%,如果在5
年以上交易的契稅為1%。
⑹ 房產證上面的使用期限是什麼意思
使用期限指的是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專,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屬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⑺ 房產證有有效期限么
房產證的有效期的確是70年, 物權法即將生效,物權法規定私人財產受法版律保護,所以權今後即使房產證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權法該房子可能還歸自己所有。
一般來說,在通過批租等市場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設的住宅類項目,期限為70年;商業類40年;綜合類50年。但由於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於理論年限。在房產證上,都已經列示了該房產的土地實際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⑻ 房產證的使用期限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的使用期限其實是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房屋的產權(所有權)是長期的,只要房子能住就是你的。
⑼ 房產證有效期多久,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