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雙方共同產權的房產,一方去世,配偶和子女如何繼承
夫妻雙方共同產權的房產,一方去世,配偶首先獲得一半,屬於死者那一半由配偶與子女平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相關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1)如何繼承伴侶的房產擴展閱讀
案例:
王女士來到區公證處咨詢繼承權公證,稱與丈夫張某於2000年登記結婚。
二人為再婚夫妻,王女士攜帶女兒李甲(12歲)嫁給張某,張某與王女士登記結婚前也曾有一任妻子陳氏,二人育有一女張乙(18歲)。
1998年陳氏去世,去世時夫妻共有一套房產,該房由張某、王女士、兩個女兒共同居住,現在張某於2014年過世,王女士問:她的女兒李甲是否有繼承權,這所房產應當如何繼承?
公證員析案: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其中子女是指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李甲是張某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因此李甲有繼承權。
張某的前妻陳氏去世後,上述房產就產生了繼承權,因為是張某和陳氏的夫妻共同財產,有50%屬於張某、50%屬於陳氏,陳氏的50%產權有繼承權的人包括張某和張乙,那麼上述房產中張某擁有75%的產權,張乙擁有25%的產權。
張某和王女士再婚時該房屬於張某的婚前個人財產,因此張某的75%的產權由王女士、李甲和張乙共同繼承。
Ⅱ 夫妻一方去世,配偶,子女,父母如何繼承房產
1、如果房子屬於過世人個人的話,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一般是平均分割。
2、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先將房子分割給配偶一般產權,剩下的一半再按照前述的繼承。
3、原配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與子女,去逝方的父母為遺產的共同繼承人。所謂遺產是指去逝方的沒有行使處置權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的應剔出共同所有人的應得份額。原則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配,還應照顧明顯弱勢的繼承人。
4、再婚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去逝方的子女,去逝方的父母及形成供養關系的繼子女為共同繼承人,繼承方式同前款的方式。
(2)如何繼承伴侶的房產擴展閱讀: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Ⅲ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去世房子如何繼承
一方去世,有遺書的按遺書走;沒有遺書的歸夫妻另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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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夫妻房產如何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版偶、子女、父母。 權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Ⅳ 再婚夫婦,如一方再婚前有房子,也有孩子,而另一方沒有房子且有孩子,問這房子如何繼承
這房子是有房一方的,婚前財產可以繼承給自己的孩子。
Ⅵ 新婚姻法關於一方名下房產配偶和子女如何繼承
配偶與子女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死者的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的繼承份額按照法律規定或者依照遺囑分配。
Ⅶ 再婚房產如何繼承
夫妻再婚後購買的房產如無約定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則應當將內一方的份額先析產容,然後再由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Ⅷ 夫妻共同房產一方去世房產如何繼承的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房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Ⅸ 夫妻間的繼承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過戶辦理程序抄: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Ⅹ 妻子繼承丈夫的房產需要什麼手續和費用
手續及費用:先做房產評估(評估費為房價分檔計算,100萬元以下為0.5%);辦理版繼承公正權(公證費為依據房產評估價確定的收益額的2%),繼承時對涉及繼承權利的子女需要到場,對繼承或放棄繼承簽認;取得繼承權公證書後即可辦理過戶登記了,登記費100多元,權證印花5元,合同印花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