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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遺贈房產

發布時間:2021-03-07 23:57:28

Ⅰ 遺贈房產過戶有哪些手續

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公證!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Ⅱ 房產遺贈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繼承法》,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

一、需要有效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房屋繼承登記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Ⅲ 遺贈到的房產怎樣過戶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Ⅳ 房產證未辦理 手續發票齊全 怎樣辦理遺贈

房產遺贈手續
1、契稅的計稅依據(即該房產的價格是多少),房產交易核心會幫忙核版查,也可以請有評估資質的權機構出具評估價格(這又得花錢),也可以用公證處核定的價格。根據我的經驗,房產交易核心的詢價挺合理的。
2、受遺贈人需要交納的是契稅和印花稅。契稅的增收稅率根據不同的情況而不同(各個城市的規定也可能不同),有按照1%徵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且是家庭用房),也有按照3%徵收的(非普通普通住宅以及非家庭住宅的),有按照1.5%徵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上且是家庭住宅)。
3、印花稅按件貼花,每件5元。當然,如果辦理成功過戶後,受遺贈人對外轉讓的,則需要承擔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情況各城市可能有所不同。
該項公證的收費標準是公證標的的1%,公證中涉及到房產的,則公證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Ⅳ 房產遺贈過戶手續需要什麼又怎樣規定

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公證!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來源溫嶺律師咨詢http://china.findlaw.cn/wenling

Ⅵ 什麼是房產遺贈,房屋遺產贈予需要哪些手續

房產遺贈是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明確將房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第三人的繼承方式。
辦理遺贈時,當事人把相應的信息填上這些文件上,然後有相應部門的敲章即可。具體材料如下:
1、公證處提供的遺贈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文件(由法定繼承人的,其婚姻狀況證明也需要提供)。
2、公證處提供的受遺贈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文件。
3、公證處提供的希望某疾控出具遺贈人死亡證明的通知;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4、受遺贈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原件只是驗明真實性而用。
5、遺囑,很多公證員只接受公證遺囑,如未經公證的一般會拒絕做接受遺贈的公證。
6、公證處向遺贈人生前單位開具的調檔函。
公證員在全體受遺贈人在場的情況下,詢問相關問題,填寫公證材料,主要是記錄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才能去公證員處做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材料可以稍後再補。
公證員收到受遺贈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後,會發給受遺贈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核實材料中的情況,核實無異議的,公證員就會幫你出公證書。
房產遺贈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遺贈除了上述的辦理流程手續外,還需要的手續就是繳納相應的契稅了,那麼房產遺贈繳納契稅的手續有些什麼呢?
1、契稅的計稅依據(即該房產的價格是多少),房產交易會幫忙核查,也可以請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評估價格(這又得花錢),也可以用公證處核定的價格。根據我的經驗,房產交易的詢價挺合理的。
2、受遺贈人需要交納的是契稅和印花稅。契稅的增收稅率根據不同的情況而不同(各個城市的規定也可能不同),有按照1%徵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且是家庭用房),也有按照3%徵收的(非普通普通住宅以及非家庭住宅的),有按照1.5%徵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上且是家庭住宅)。
3、印花稅按件貼花,每件5元。當然,如果辦理成功過戶後,受遺贈人對外轉讓的,則需要承擔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建稅、費附加、土地稅,稅收優惠情況各城市可能有所不同。
該項公證的收費標準是公證標的的1%,公證中涉及到房產的,則公證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Ⅶ 如何辦理房屋贈與手續

房屋贈與是復指房屋所有人制將房屋所有權無償贈給他人的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受贈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書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機構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房屋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辦理房屋贈與手續必須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二、房屋贈與的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

三、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四、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等。

五、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Ⅷ 房產贈與如何辦理

房產贈予是指將房屋所有權無償贈給他人的行為,一般發生在親屬和朋友之間。根據《城市版私有房屋管理條權例》規定,受贈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予書和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構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房產贈予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辦理房產贈與手續的具體步驟是:
1. 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贈予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接受贈與房地產的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同時提交下列證件:①申請書;②有關當事人身份證件;③原房地產產權證;④贈予書及公證書;⑤遺贈證明及贈予人死亡證明、遺贈證明公證書;⑥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一些人為了逃避城市私房買賣最高限價的規定,或為了偷逃房地產稅費,或是與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買受人達成交易,以贈與為名,變相買賣私有房屋,是一種違法行為,一經查出,將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所 得,並視情節輕重,處以非法所得兩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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