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用途商業跟商住有何區別
一、1. 商住房(公寓)50年產權,產權到期後,要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怎麼續期內,不得而知容,因為公寓這種形式的房子目前還沒有到期的。 純住宅70年產權,繳納一定費用,到期後自動續期。
2.商住房(公寓)不能落戶口,純住宅可以落戶
3. 商住房(公寓)說白了以前是用於開發寫字樓的地塊,但是現在商品房這么緊俏,所以很多開發商把以前商業用地開發成了商品房,所以誕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業用水,商業用電,不通燃氣。但是不排除有的開發商動用關系,最後把商業用電改為民用電,給通燃氣。但是水一般就是商業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3.9元一噸,商業用水7塊多一噸
4.商住房(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從7-20多戶都出現過,俗稱立體大雜院,居住舒適度大大降低。電梯使用頻率過高,坐電梯等候時間過長,樓道有一戶在樓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條樓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純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復雜,所以環境很難保障。
二、商業用房是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以及辦公用房,如寫字樓等,還包括車庫等。
⑵ 商用房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就是在市場上交易的居住房 一般分為純居住和商住兩用房 前者土地使用權70年 後者40年 前者只能用來居住 後者即可住 又可辦公 而商業用房指的就是商場等商業設施的用房拉 土地使用權40年。
⑶ 商住兩用住房有什麼區別
商住兩用房,其實就是開發商開發的樓盤既可以用來租客注冊辦公,也可以用來個人的買賣租住的住房。商住兩用房的優勢是可以注冊公司,可居住可辦公,不限購,不算首套房,環境好,鼓勵年輕人創業,適應城市發展趨勢。
商住兩用房的缺點是首付高,貸款繁,物業費、水電費高,生活成本增加商住兩用房房源的物業管理費較之於住宅類商品房會高出不少。
商住兩用住房,即使你實際用途是住,但是產權依然只有40-50年而不是70年,風險就會比住宅大了,所以一般銀行都是執行商用房的利率跟貸款比例,即首付5成,無法享受住宅首套的利率優惠。
商住兩用住房和住房的區別如下:
商住類型是指同一塊宗地上即有商業用途又有住宅用途。而土地使用年限是由開發商是用什麼名義去申請這塊土地而得的,商業用地一般指拆遷時評估房產是對房產所在地的定性,比如被計劃拆遷的房屋原先是商店或飯店,就屬於商業用地。
如果房產證上使用類型為住宅,則按住宅收取,同理商住的也是分商業與住宅的徵收費用,40年使用年限到了之後,土地使用權類型由出讓自動變為劃撥,拆遷一樣有補償,但沒有出讓土地多。
商住用地指商業經營場所與住宅連在一起的。在房產評估時評估價值有區別,一般商業用地比較高,因為經營用地創造的價值高。
⑷ 商業用途房屋和用途房屋有什麼區別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所以.你不會賠30年.但會多繳一些土地出讓金.因為40年後的土地出讓金肯定會比現在的貴!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
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如水費:3.7(住宅)/5.6(工業商業)/6.1(賓館.飯店.餐飲業)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無法遷入戶口
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於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於住宅可變現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區域的住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於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3.可以注冊公司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記注冊時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購房合同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包括公寓.別墅)"的.房屋用途的表述無法辨別是住宅或商業用的(如商住.綜合等).均不予登記注冊.因此.非住宅類房產.可以注冊公司
⑸ 房產用途的商業跟商住有何區別
區別主要由以下幾點;
1、用途不同。住宅只可用於居住,商住可以居住也可以注冊。
2、貸回款方面不同答。住宅貸款最高7成,商住貸款最高5成;住宅貸款利率可下浮,商住貸款利率須上浮10%。
3、費用收取標准不同。住宅水、電、煤、均按民用收取,商住水、電、煤、均按商業收取。
4、產權不同。住宅產權70年,商住產權40年。
⑹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區別:
1、使用性質和規劃目的不同
商業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的目的和使用性質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不同,產權證標的內容也不同。
2、土地出讓年限不同
商業房只有40年,住宅類土地出讓年限是70年。商業用房後期要面臨土地使用權需要續期的問題。
3、稅費不同
商業類稅費要比普通住宅的高,同時維修基金所佔成本價的比例也會比普通住宅的高。
4、落戶問題
商業類住宅較大的問題就是不能解決人們的落戶問題,如果你以為只要買一套商業房就能在市核心落戶那就大錯特錯了。
5、水電費不同
商業類項目的使用成本比住宅類高,商業類的水、電、氣是按商業標准收費,物業費也高於住宅類物業的收費標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
即商品房,普通住宅在商品房的定義基礎上加入一些限制條件:
普通住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於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之間的低於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於7000元/平方米。
二、商業住宅
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
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⑺ 房地產和商業地產有什麼區別
對於房地產的概念,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房地產既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同時也是一項法律權利。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築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商業地產,顧名思義, 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故又名做商鋪地產。以區別於以居住功能為主的住宅房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商業地產廣義上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范疇,也可以單列。國外用的比較多的詞彙是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⑻ 商業辦公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1、抄 功能不同
住宅的功襲能要求較為單一,主要就是滿足人們的居住功能,為人們提供一個能夠遮風檔雨的休憩之所。
而商業所要承載的功能就較為復雜,商業地產最一般的功能是作為商品流通的基礎設施,承擔商品的流通展示功能,對人而言就是滿足人們的購物需求。
2、 地段不同
住宅選擇地段的彈性空間更大,不論城市中心,還是城市郊區,抑或荒郊野嶺,均可開發住宅。
而商業則不同,商業一旦離開城區,來到郊外,就需要對商業的經營內容、業態進行檢討。例如適應於城區的零售百貨如果來到郊外就生存渺茫。
3、客戶不同
住宅地產涉及客戶層面較窄,而商業地產涉及客戶層面較寬。住宅的目標客戶一般分為兩類,一種是投資型客戶,一種是自用型客戶。投資性客戶乃是依靠買後出租及房產升值獲利。而自用型客戶乃是買後自用(不論過渡型居住還是永久性居住)。
但商業地產的客戶則包括了經營商戶、商鋪投資者和目標消費者三類人群。經營商戶又可以分為主力店、次主力店、旗艦品牌店及普通品牌店,下表為某購物中心的目標商戶分類,可以看出各類商戶對物業的要求都不盡一致。
⑼ 商業住房與普通住房的區別
商業住房與普通住房的主要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普通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業住房屬於非普通住宅。商業住房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房。普通股住房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3、交易稅費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4、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5、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6、設計標准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商業性住房說明該房產可以用來進行商業經營,還可以居住(一些地方稱這種房子是「商住房」,即,又可以居住又可以用來經商)。
因為國內某些地方(比如北京)已經有了相關的管理規定,不允許一般住宅房子用於商住房產,工商部門也已經開始對於非商業用房或者商住房的住宅停止進行注冊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記手續。而商業性住房,用於注冊公司沒有問題,部分地區甚至可以允許從事經商活動。
(9)商業用途的房產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新興的在商業用地建住宅的弊端: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
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