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滿兩年以什麼為准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
以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孰先原則計算是否滿2年。
2、已購公房
有三個時間:房產證填發日期、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第一筆購房款的銀錢收據日期。這三個時間哪個在前面就按照哪個計算房屋是否滿2年,但需要查驗收據的章或購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據才有效(只要一個日期滿2年即可)。
3、繼承的房產
繼承房產可以按照繼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4、贈予的房產
直系親屬之間贈予的房產可以按照贈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5、夫妻更名的房產
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6、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
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可以按照原房產證的時間界定是否滿2年。
(1)房產投入使用以什麼為標准擴展閱讀: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2. 住房超過五年是以什麼為標准,房產證還是購房合同
如果是《已購公房》的話即使房本時間沒超過5年但是《原始購房協議》滿5年,建委版也是按照滿權5年來計算的,如果你滿的是商品房,只能看你的契稅票或者是買賣合同,兩者有一個滿5年就可以了。購房合同是不參照時限的。
3. 房產使用年限達到什麼標准才會被拆遷
是否會拆遷主要看政府的發展規劃。和房子的年限關系不大。
如果房子狀況老舊,政府有可能會改造重建。
4. 關於房屋驗收合格以什麼為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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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宅建築交付後投入使用滿一年這句話中「投入使用」是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比如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之類的
1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 通常情況下投入使用的起始時間(如合同另有約定外),指住宅小區工程項目作為整體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移交給開發商和投入使用的起始時間。
3 至於開發商與前期物業管理單位確定的投入使用的起始時間及相關約定(如入住率、採暖、供冷日期等),應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服務合同為准。
6. 企業房產未決算以什麼時間為准繳納房產稅
納稅人抄自建的房屋,自建襲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根據上述規定,按建成之次月起或驗收之次月起開始計算房產稅,不滿一個年度的應按從開始計征月份起的次月開始算起,貴企業在竣工結算前已實際投入使用七個月,則應自實際使用之次月起開始計算繳納房產稅,對於實際使用前的月份可在按年計算的房產稅中進行相應比例的扣減。
計稅依據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第一條關於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規定,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7. 房屋所有權以什麼時間為准
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為准。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內辦法》
第五條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容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物權法》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由此可見房屋所有權以不動產權屬證書獲取的時間為准。
(7)房產投入使用以什麼為標准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第三十一條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
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8. 房子產權以什麼日期為准
購房時間是由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專明屬的時間。當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哪個註明的時間早就選擇哪一個作為購房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薄由登記機構進行管理。由此條規定看出購房日期是以房地產管理部門中的不動產登記薄的登記為准。雖然說,通常購房人簽訂合同並且支付相應款項後,開發商要為購買人從初始登記中辦理變更到購買人的登記,而該變更登記就是在不動產登記薄中反映出來的。因此,可能會出現有些情況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確定了購房日期,但是從法律角度和嚴謹的全體視角來看待,購房日期的真正開始還是要根據購房人拿到房產證和房產證上的時間為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效力及其管理機構】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