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企業平均稅負是多少為正常。
大約在10%左右 企業所得稅預警稅負率約為4.00%
記得採納啊
『貳』 企業總稅負怎麼算包括哪些稅
企業總稅負怎麼算復?
1.企業總制稅負=企業繳納的全部稅費/企業銷售收入總額*100%
2.包括哪些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還有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價格調解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堤圍費等 ;
『叄』 房地產企業一般稅負率是多少
大約在10%左右
企業所得稅預警稅負率為4.00%
『肆』 營改增房地產業稅率11%怎樣測算稅負
房地產行業營改增之後稅負的測算方法採用一般計稅方法中的購進扣稅法,應納稅額專是指當期銷項稅屬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公式為增值稅=銷項稅(營業收入*銷項增值稅率)-進項稅抵扣;進項稅抵扣額=成本*稅率。
比如 ,一家房地產企業購進建築材料由一般納稅人開具17%的進項稅發票,假設票面價值1000萬元,則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70萬元。房屋銷售時需按照11%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假設銷售額為5000萬元,則銷項稅額為550萬元,應交增值稅額為550-170=380萬元,則企業的實際稅負為380萬元。而按照營改增之前繳納5%的營業稅比率計算,實際稅負為250萬元。對比之下,營改增之後稅負增加了130萬元。
營改增能否降低企業稅負要看房地產企業的進項稅抵扣來源的多少。購置出讓土地時,由於地方政府非企業身份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因而無法產生進項稅抵扣。所以,土地成本變動對企業稅負無法產生影響。在土地成本不能抵扣的情況下,建安成本成為主要抵扣項,建安成本在營業額中所佔比例不同同樣影響到營改增後應繳稅額的額度,也決定著企業營改增之後稅負是增加還是減少。
『伍』 房地產稅負是多少
房地產行業總的稅負:
1、營業稅:銷售收入的5%
2、城建稅:為營業稅的7%(市區)、回鎮(5%)、鄉村(1%)
3、教育費附答加:為營業稅的3%
4、土地增值稅:
(一)普通住宅預征率為 1%—1.5%.
(二)非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2.5%.
(三)商用房預征率為2.5%-3.5%.
5、印花稅:萬分之五
6、契稅:土地價款的4%
7、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的25%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陸』 2016年房地產行業增值稅稅負是多少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房地產業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版,3月18日,國務權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自此,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全部改徵增值稅。其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稅率。
營改增試點從制度上基本消除貨物和服務稅制不統一、重復征稅的問題,有效減輕企業稅負。從前期試點情況看,截至2015年底,營改增累計實現減稅6412億元,無論是試點納稅人還是原增值稅納稅人,都實現了較大規模的減稅。
『柒』 什麼叫稅負率,如何計算
所得稅稅收負擔率(簡稱稅負率) 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利潤總額×100%。
所得稅稅負率,為年度交納所得稅稅額占該企業銷售額或者營業額百分比。
如:某企業某年度產品銷售收入100萬,企業會計利潤是10萬元,該年度交納所得稅3萬,則所得稅稅負率為3/10*100%=30%
企業所得稅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利潤額*10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43號)中所描述的稅收負擔率,舉例說明:
增值稅稅負率=(本期應納稅額÷本期應稅主營業務收入)×100%
所得稅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利潤總額×100%
印花稅負擔率=(應納稅額÷計稅收入)×100%
資源稅稅收負擔率= [應納稅額÷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100%
總而言之,綜合稅收負擔率,是在宏觀層面考察一國的稅制情況,各稅種的稅收負擔率是在微觀層面考察納稅人稅收負擔是否正常,各自的衡量目標不同,故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7)房產企業稅負率怎麼算擴展閱讀:
宏觀
在中國,依據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煙草稅等等,國家的這些種類繁多的稅收收入的總和與整個國家的經濟總量(用GDP來代表)的比值,就構成了我們全國的稅負水平。
微觀
微觀上的稅負,就是單個納稅人的實際稅負負擔,包括個人與單個企業,這兒稅負承擔的主體是實際負稅人,不是名義納稅人,負稅人即最終負擔稅收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為在微觀上,稅負的實現是流動的,其中有各種各樣的稅負轉嫁。所以,稅負的最後歸宿就是微觀稅負的實際負稅人。一個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的高低,同國家的財政政策、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本國企業的生產較率、進出口水平及國內商品價格等等經濟因素相聯系。
『捌』 怎樣計算稅負率
稅負率=當期應抄納增值稅/當期應稅銷售收入。
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實際抵扣進項稅額。
實際抵扣進項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進項轉出-出口退稅-期末留抵進項稅額。
計算方法
增值稅稅負率=實際交納增值稅稅額/不含稅的實際銷售收入×100%
所得稅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銷售額(應稅銷售收入)×100%。
主營業務利潤稅負率=(本期應納稅額÷本期主營業務利潤)×100%
印花稅負擔率=(應納稅額÷計稅收入)×100%
具體計算:
稅負率=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應稅銷售收入
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實際抵扣進項稅額
實際抵扣進項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進項轉出-出口退稅-期末留抵進項稅額
註:1 對實行「免抵退」的生產企業而言。應納增值稅包括了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2 通常情況下,當期應納增值稅=應納增值稅明細賬「轉出未交增值稅」累計數+「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累計數
稅負率是分類的,如增值稅稅負率為:
實際交納增值稅稅額/不含稅銷售收入×100%
所得稅稅負率為:
實際交納所得稅稅額/不含稅銷售收入×100%
『玖』 增值稅的稅負率怎麼計算
稅負率=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應稅銷售收入 。
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實際抵扣進項稅額。
假設本月沒有上期留抵稅額,稅負率=(銷項-進項)/不含稅銷售收入。
增值稅稅負率=實際交納稅額/不含稅的實際銷售收入×100%,某時期增值稅「稅負率」= 當期的「應納稅額」 ÷ 當期的「應稅銷售額」。
4%應納稅額=(100萬+50萬)÷1.17×4%=5.13萬
銷項稅額=100萬+50萬)÷1.17×17%=21.8萬
進項稅額=21.8萬-5.13萬+1萬=17.7萬(需要認證的發票價稅合計大約122萬)
(銷售為含稅,不含稅收入不需要除1.17,一般稅負率是以一年的數據核查,不會單獨按一個月核 算啊!)
(9)房產企業稅負率怎麼算擴展閱讀:
影響因素
一、如果銷售價格降低,你可以比較一段時期內的銷售價格走勢,並說明為什麼銷售價格會降低的原因。比如季節性、供大於求、商業競爭激烈等等。
二、進貨價格上漲,進貨價格上漲,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也會增加,這樣,銷項稅減進項稅的差額也就少了,稅負率就降低了。
三、一個時期內的進貨多,銷售少,抵扣的進項稅多,銷項稅少,也會降低這個時期的稅負率。
四、影響增值稅稅負的因素還包括企業的銷售策略。基本的營銷策略有兩種:
一種是推動式。方式的特點是給予經銷商大的折扣、優惠、返點、獎勵,靠經銷商來推動市場。
另一種是拉動式。方式特點是通過品牌運作、廣告投入、營銷活動使最終消費者對產品認同、產生好感,拉動市場,對經銷商沒有特別的獎勵和優惠。
內銷企業某時期增值稅稅負率=當期各月應納稅額累計數÷當期應稅銷售收入累計數。
這里的月「應納稅額」即為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應納稅額合計數。
月「應稅銷售收入」=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按適用稅率征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按簡易徵收辦法征稅貨物銷售額。
『拾』 請問: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負一般有多少
稅種分類
稅收制度的主體是稅種,當今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由多個稅種組成的稅收體系。在這一體系中各種稅既有各自的特點,又存在著多方面的共同點。因此,有可能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對各種稅進行分類研究。按某一種標志,把性質相同的或近似的稅種歸為一類,而與其他稅種相區別,這就是稅種分類。按照不同的分類標志,稅種的分類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按征稅對象分類
征稅對象是稅法的一個基本要素,是一種稅區別於另一種稅的主要標志。因此,按征稅對象的不同來分類,是稅種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類方法。按照這個標准,我國稅種大體可分為以下五類:
1、 對流轉額的征稅
對流轉額的征稅簡稱流轉稅,或商品和勞務稅。它是對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流轉額徵收的一類稅收。商品交易發生的流轉額稱為商品流轉額。這個流轉額既可以是指商品的實物流轉額,也可以是指商品的貨幣流轉額。商品交易是一種買賣行為,如果稅法規定賣方為納稅人,商品流轉額即為商品銷售數量或銷售收入;如果稅法規定買方為納稅人,商品流轉額即為采購數量或采購支付金額。非商品流轉額是指各種社會服務性行業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業務或勞務收入金額。按銷售收入減除物耗後的增值額徵收的增值稅,也歸於流轉稅一類。
流轉稅與商品(或勞務)的交換相聯系,商品無處不在,又處於不斷流動之中,這決定了流轉稅的征稅范圍十分廣泛;流轉稅的計征,只問收入有無,而不管經營好壞、成本高低、利潤大小;流轉稅都採用比例稅率或定額稅率,計算簡便,易於徵收;流轉稅形式上由商品生產者或銷售者繳納,但其稅款常附著於賣價,易轉嫁給消費者負擔,而消費者卻不直接感到稅負的壓力。由於以上這些原因,流轉稅對保證國家及時、穩定、可靠地取得財政收入有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它對調節生產、消費也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流轉稅一直是我國的主體稅種。一方面體現在它的收入在全部稅收收入中所佔的比重一直較大;另一方面體現在它的調節面比較廣泛,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一直比較顯著。
我國的當前開征的流轉稅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2、 對所得額的征稅
對所得額的征稅簡稱所得稅。稅法規定應當征稅的所得額,一般是指下列方面:一是指有合法來源的所得。合法的所得大致包括生產經營所得(如利潤等),提供勞務所得(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投資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和其它所得(如財產租賃所得、遺產繼承所得等)四類。二是指納稅人的貨幣所得,或能以貨幣衡量或計算其價值的經濟上的所得。不包括榮譽性、知識性的所得和體質上、心理上的所得。三是指納稅人的純所得,即納稅人在一定時期的總收入扣除成本、費用以及納稅人個人的生活費用和贍養近親的費用後的凈所得。這樣,使稅負比較符合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四是指增強納稅能力的實際所得。例如利息收入可增迦納稅人能力,可作為所得稅的徵收范圍;而存款的提取,就不應列入征稅范圍。總的來說,所得稅是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的合法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法定允許扣除的其他各項支出後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徵收的稅。
所得稅按照納稅人負擔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無來確定稅收負擔,實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無所得的不征」的原則。因此,它對調節國民收入分配,縮小納稅人之間的收入差距有著特殊的作用;同時,所得稅的徵收面也較為廣泛.故此成為經濟發達國家的主要收入來源。在我國,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所得的增加,所得稅已成為近年來收入增長較快的一類稅。
我國當前開征的所得稅主要有: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3、 對資源的征稅
對資源的征稅是對開發、利用和佔有國有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類稅。徵收這類稅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取得資源消耗的補償基金,保護國有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二是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以利於企業在平等的基礎上開展競爭。
我國對資源的征稅主要有: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
4. 對財產的征稅
對財產的征稅是對納稅人所擁有或屬其支配的財產數量或價值額徵收的稅。包括對財產的直接徵收和對財產轉移的徵收。開征這類稅收除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外,對提高財產的利用效果、限制財產的不必要的佔有量有一定作用。
我國對財產的征稅主要有:房產稅(外資為城市房地產稅)、契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外資為車船使用牌照稅)。
4、 對行為的征稅
對行為的征稅也稱行為稅,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收。徵收這類稅,或是為了對某些特定行為進行限制、調節,使微觀活動符合宏觀經濟的要求;或只是為了開闢地方財源,達到特定的目的。這類稅的設置比較靈活,其中有些稅種具有臨時稅的性質。
我國對行為的征稅主要有: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停徵)、屠宰稅(稅費改革中停徵)、筵席稅(由各省決定是否開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徵)。
二、按稅收管理和使用許可權分類
稅收按其管理和使用許可權劃分,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地方共享稅。這是在分級財政體制下的一種重要的分類方法。通過這種劃分,可以使各級財政有相應的收入來源和一定范圍的稅收管理許可權,從而有利於調動各級財政組織收入的積極性,更好地完成一級財政的任務。一般的作法是,將稅源集中、收入大、涉及面廣,而由全國統一立法和統一管理的稅種,劃作中央稅。一些與地方經濟聯系緊密,稅源比較分散的稅種,列為地方稅。一些既能兼顧中央和地方經濟利益,又有利於調動地方組織收入積極性的稅種,列為中央地方共享稅。當前我國的中央稅主要有關稅、消費稅;地方稅主要有營業稅、農業稅(2006年取消)、牧業稅(2006年取消)以及一些對財產和行為的課稅;中央地方共享稅主要有增值稅、資源稅等。
三、按稅收與價格的關系分類
按稅收與價格的關系劃分,稅收可分為價內稅和價外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與商品、勞務或財產的價格有著密切的關系,對商品和勞務課征的稅收既可以包含於價格之中也可以在價格之外。凡稅收構成價格組成部分的稅收稱為價內稅;凡稅收是價格之外的附加額的稅收稱為價外稅。前者,其價格的組成=成本十利潤十稅金,後者其價格等於成本加利潤。價內稅,有利於國家通過對稅負的調整,直接調節生產和消費,但往往容易造成對價格的扭曲。價外稅與企業的成本核算和利潤、價格沒有直接聯系,能更好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不致因征稅而影響公平競爭;同時,不幹擾價格對市場供求狀況的正確反映,因此,更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四、按稅負是否易於轉嫁分類
稅收按其負擔是否易於轉嫁分,可分為為直接稅和間接稅。所謂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依法繳納稅款之後,通過種種途徑將所繳稅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他人負擔的經濟現象和過程,它表現為納稅人與負稅人的非一致性。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收為直接稅。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即負稅人,如所得稅、遺產稅等;可以由納稅人轉嫁給負稅人的稅收為間接稅,即負稅人通過納稅人間接繳納的稅收,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
五、按計稅標准分類
稅收按其計稅依據的不同,可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從價稅是以征稅對象的價值量為標准計算徵收的稅收。稅額的多少將隨著價格的變動而相應增減。從量稅,是按征稅對象的重量、件數、容積、面積等為標准,採用固定稅額徵收的稅收。從量稅具有計算簡便的優點。但稅收收入不能隨價格高低而增減。
除上述主要分類外,還有一些其他分類方法。例如在我國按徵收機關劃分,稅收可分為工商稅系、關稅稅系和農業稅系三大類。工商稅收由各級國家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徵收管理;關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管理;農業稅系原來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徵收管理,現正逐步移交給稅務機關。又如,按繳納形式分,稅收可分為力役稅、實物稅和貨幣稅。按稅收的用途分,稅收可分為一般稅和目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