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轉讓住房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
對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時,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徵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但必須保證各稅種計稅價格一致。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具體比例由省級稅務局或者省級稅務局授權的地市級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建造時間、房屋類型、住房平均價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
根據《關於營改增後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規定:「四、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
(1)轉讓房產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征稅項目
1、對境內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3、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
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後,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通過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債權,只處置部分債權的,其應納稅所得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①以每次處置部分債權的所得,作為一次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②其應稅收入按照個人取得的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的評估價值或市場價值的合計數確定。
③所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即財產原值),按下列公式計算:當次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個人購置「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當次鼾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打包」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
④個人購買和處置債權過程中發生的拍賣招標,手續費、訴訟費、審計評估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合理稅費,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扣除。
5、企事業單位將自建住房以低於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銷售給職工的差價部分比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辦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6、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
7、個人現自有住房房產證登記的產權人為1人,在出售後1年內又以產權人配偶名義或產權人夫妻雙方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以其他人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予免稅。
8、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當轉讓行為結束後,當事人雙方簽訂並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議,將被視作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對前次轉讓行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款不予退回。
9、個人將書畫作品、古玩等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減除其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通過拍賣市場取得的房屋拍賣收入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房屋原值應按照納稅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確的憑證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統一按轉讓收入全額的3%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B. 在房產交易中,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一、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同時,為促進我國居民住宅市場的健康發展,規范征納行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於1999年12月2日就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又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分三種情況征稅:
1、個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即按照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指賣出財產時支付的有關費用。
2、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銷售價,減除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以及稅法規定的合理費用後的余額。
3、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比照已購公有住房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二、「財產轉讓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為:
1、查驗徵收:納稅人能夠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原值-契稅-相關稅費-合理費用)×20%
2、核定徵收: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三、舉例說明
假設一套100萬購入的房產,現在以200萬的價格出售,按照查驗徵收的話,計稅價格為200萬,原值為100萬,契稅為1萬(假設購入時稅率為1%),相關稅費(主要為營業稅)是11.2萬元,合理費用為裝修費(15萬,能提供發票)、手續費、公證費合計5000元,那麼其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00-100-1-11.2-15-0.5)×20%=14.5萬,並非是買賣價差的20%即20萬元。
C. 賣房個人所得稅是交多少
個人所得稅在房產交易過程中需要由賣方繳納,繳納比例固定,也存在個人所得稅減免回的特殊情況。答
計算個人所得稅多少的方法有兩種:
1、納稅人(賣方)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20%。
2、納稅人(賣方)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D. 房屋過戶個人所得稅稅率
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個人轉讓住房個人所得稅的版兩種徵收方式。
(一)權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實行核定徵收。重慶市執行1%的核定徵收率。核定徵收方式為:應納稅額=住房轉讓收入×1%。
(二)納稅人能提供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房屋過程繳納的稅金和有關合理費用,實行查實徵收。實行查實徵收的納稅人在辦理轉讓住房交易過戶和轉移登記手續前,須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審核資料,待審批後辦理納稅手續。查實徵收方式為:應納稅額=(住房轉讓收入-房屋原值-相關稅費-合理費用)×20%。
對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時,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徵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
E. 新個稅法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稅率為多少
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5)轉讓房產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
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
第十六條:各項所得的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所得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按照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繳納稅款。
F. 出售2手房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出售自有住房的應納稅所得額分三種情況計算徵收:
一是個人出售除已購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應納稅所得額=房產轉讓收入額-房產原值-合理費用
如果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房產原值和有關稅費憑證,無法確定房產原值時,稅務機關可以綜合考慮該項房產的坐落地、建造時間、當地房價、面積等因素,按房產轉讓收入額的一定比例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例如,目前有些地方稅務機關對這種情況按照房產轉讓收入額的1-3%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是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的銷售價,減除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以及稅法規定的合理費用後的余額。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按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確定。
三是職工以成本價(或標准價)出資的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比照已購公有住房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G. 個人財產轉讓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財產轉讓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通過以一次轉讓財產收入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並為一次轉讓財產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方式計算,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轉讓財產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確定財產原值。
上述財產原值的確定,個人必須提供有關的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稅務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其財產原值或實行核定徵收。
例如房產轉讓,如果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房產原值和有關稅費憑證,無法確定房產原值時,稅務機關可以綜合考慮該項房產的坐落地、建造時間、當地房價、面積等因素,按房產轉讓收入額的一定比例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7)轉讓房產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征稅項目
1、對境內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3、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
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後,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H. 房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是按應納稅所得額的20%征稅,不是按銷售收入,可以把以前買房的成本扣除,但必須提供相關的票據資料。
房地產原價:
1、包括原房地產權屬登記價格,以及轉讓方原購入該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契稅和支付的登記費、中介費。
2、 轉讓環節稅費:轉讓方在本轉讓環節繳納的營業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以及轉讓房地產支付的交易服務費、中介費。
3、有關稅費以合法有效稅票、發票和財政收據上註明的數額為准。
對轉讓已使用5年以上的房產,可以產權證上的登記價格和購買該房產時負擔的稅費確定其扣除額;也可由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允許其以依法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作為扣除額。
(8)轉讓房產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一、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出售自有住房的應納稅所得額,按下列原則確定:
1、個人出售除已購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2、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的銷售價,減除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以及稅法規定的合理費用後的余額。
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按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確定。
3、職工以成本價(或標准價)出資的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比照已購公有住房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三、為鼓勵個人換購住房,對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具體辦法為:
1、個人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前,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務機關在收取納稅保證金時,應向納稅人正式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稅保證金收據」,並納入專戶存儲。
2、個人出售現住房後1年內重新購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大於或等於原住房銷售額(原住房為已購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銷售額應扣除已按規定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下同)的,
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小於原住房銷售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3、個人出售現住房後1年內未重新購房的,所繳納的納稅保證金全部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4、個人在申請退還納稅保證金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以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辦理納稅保證金退還手續。
5、跨行政區域售、購住房又符合退還納稅保證金條件的個人,應向納稅保證金繳納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納稅保證金。
四、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
I. 出售房產個人所得稅標準是多少
出售房產個人所得稅標準是多少
1、繳稅責任人出售自有房子(包含居處和非居處,下同)獲得所得的個人。
2、繳稅規模個人出售自有房子獲得的所得。
3、適用稅目、稅率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要求,依照「產業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4、應繳稅額應繳稅額=應繳稅所得額×稅率(20%)
5、應繳稅所得額的斷定應繳稅所得額=出價格-房子原值-合理費用出價格,是指個人出售自有房子獲得的悉數收入。若成交價顯著低於銷售價格並且無合理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銷售價格核定。
房子原值,是出售方獲得該房子時所付出的置辦價格或締造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合理費用,是指購入該房子時交納的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國有土地有償運用收入、生意手續費、評價費及出售該房子時交納的印花稅、運營稅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收益金、評價費、生意手續費等。
繳稅責任人應供給合法、完好、精確的房子原值憑據以及稅費交納憑據。
J. 二手房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稅率為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
二手房若是正常過戶的話,按相關規定則需要繳納以下費用:
(1)營業稅:稅率5.55%,由賣方繳納,同時規定: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額徵收營業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營業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則免徵營業稅;
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證是否過2年都需要全額徵收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由賣方繳納
徵收有兩個條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購買時間超過5年。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
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由買方繳納,同時規定
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
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若買方購買的房產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3%。
(5)測繪費:1.36元/平米,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一般說來房改房都是需要測繪的,商品房如果原產權證上沒有房管局的測繪章也是需要測繪的。
(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記費:工本費80元,共有權證:20元。